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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桂芬

简介:
董桂芬
(Dong,Guifen), 女 , 61岁 , 昆明市大法弟子,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凌莉家中将凌莉、董桂芬、张秀英三人绑架,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计算机等设备。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昆明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1月19日上午8:30分对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面对大法弟子当庭讲真相及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法庭当庭未做出宣判。

2009年11月30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81号刑事判决书,捏造证据,强加罪名,非法对凌莉判刑五年,对其他三位大法弟子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分别被判刑三年,张秀英与王勇监外执行。此次判决的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昆明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朱林。

接到判决后,四位当事人均不服判决,要求进一步上诉,在找到本地律师愿意代理此案件并作无罪辩护后,昆明市司法局公然阻挠律师代理,不允许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为法轮功辩护,同时以吊销律师执照相威胁。

2009年12月29日,法轮功学员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致信昆明法院审判长,对昆明中级法院对他们的判刑提出上诉,指出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仅无罪更是有益于社会,而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则是正义之举;相反,法院将好人无理判刑才是违反了宪法,更是对好人的无端迫害。

王勇先生是粤秀中学老师,是全校师生公认的好教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在学校深受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信任;张秀英女士已年满七十四岁了,上诉书中质问:“这样一位一心向善的老人,如何能够对社会有危害呢?”凌莉女士上有六、七十岁的父母需要孝敬,下有上小学的孩子需要照顾,而董桂芬女士年近六十岁了,修炼大法后身心健康,在社会上、在家庭中都是公认的好人。

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上诉书中指出:“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言论、结社、出版的自由。我们四名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大法,在锻炼身体的同时,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没有做任何坏事,不偷、不抢、不骗、不奸、不淫、不赌、不害人、不杀生,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没有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任何危害。”

针对法轮功学员所拥有的法轮大法的经书、光盘、真相数据及护身符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说:“拥有这些物品都是合理、合法的,这些东西是我们省吃俭用、辛苦工作,用自己的积蓄节约制作,并没有诈骗他人钱财。本着佛法普度众生的目的,免费送给有缘人,对他人、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没有聚众闹事,没有打架斗殴,更没有任何暴力行为,没有对社会秩序造成任何影响。老百姓知道了真善忍,安份守己做正当生意,约束自己不做坏事。法轮功学员对社会对他人有百利而无一害,是真正对国家、对民族负责任,我们洪扬的就是真、善、忍这个中华民族的精魂和美德,法轮大法的经书、光盘、护身符等都是法轮功学员的私人物品,我们的计算机打印机等也是私人财产,那么将这些私人物品作为判刑证据实在毫无依据。不管我们有多少法轮大法经书、光盘、护身符等都是法轮功学员的私人物品,我们愿意送给谁,那是我们的自由,我们不去诈骗他人,不去用他换取别人的钱财,对他人、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

非法庭审时,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以致公诉人朱林在法庭上对于律师的辩护无话可说,更无言反驳。对此,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上诉书中指出:“如果说法庭是公正的、公平的,法院、检察院人员所戴徽章是天平,那么是应该是维护人间正义的,为什么对律师的辩护根本不予采纳?我们的辩护律师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而审判长却无视宪法、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完全偏向公诉方,法庭已失去了其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仅如此,对无罪的好人判刑本身已是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把这些善良的修炼人关进大牢才是真正的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扰乱了四个家庭的正常生活。”

法轮大法在中国大陆受到中共的打压,法轮功学员本着说真话的目的讲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法轮功受迫害超过十一年,法轮功学员要求的也只是停止这场邪恶的迫害,他们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和诉求,本着善良的愿望,告诫世人不可听信中共谎言、仇视法轮大法,不可对大法犯罪,那会受到天惩。这本是维护善良的正义之举,又怎可作为什么判罪依据呢?

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上诉书中期望审判长、审判员及各位陪审员能够明辨事实,不要参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不要亵渎法律的公正,滥用职权打击善良,在事实与良心面前,做出公正的选择,无罪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们!

迫害类型:
非法审判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判刑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绑架/劫持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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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山区公安分局地址:(2018年6月9日,整体由昆明市卫校搬迁至昆明西山区春雨路235号新办公大楼办公,进驻办公的部门有:分局党委成员、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检监察室。)<br>邮编:650011;<br>电话:0871-68100476;传真:0871-68100476)。<br>电话号码:0871-8184111 0871-8599999<br>【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电话:0871-68184111。
西山区看守所昆明公安西山分局电话:0871-8181929<br>昆明西山区看守所电话:0871-8100100<br>昆明西山区610办公室电话:0871-8233483
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沙路477号<br>邮编:650102<br>邱学彦:13888664499<br>温永强:0871—68100483<br>王忠芳:0871—68100483 : 邱学彦王忠告
西山区610办公室
昆明市中级法院昆明市中级法院<br>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号<br>邮编:650238<br>电话:0871-64096501<br>传真:0871-64572985<br>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1-64096144<br>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董国权 : 杨晓萍李锬杨捷段云萍(云平)
昆明市检察院 : 朱林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4日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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