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鸣
简介:
李凤鸣(Li,Fengming),
男 ,
年龄未知 ,
陕西省汉中市大法弟子。二零零四年,汉台区七里乡九女村八组的三个农民法轮功学员彭仕彦、刘顺辉、李凤鸣被绑架,并被汉台区公安局非法逮捕。 二零零四年,马平安绑架何忠武等多名大法弟子,为了保全敲诈的钱财,逼迫何忠武多次改变所谓的口供。在非法关押三个月后,才违法下逮捕证,当何忠武识破其阴谋后,向外界举报,马平安又利用职权,和汉台区检察院检察科科长秦汉平串通一气,密谋构陷,二零零五年,二审时把七里乡九女村八组的三个农民大法学员彭仕彦、刘顺辉、李凤鸣和不认识的何忠武强拉成一案,判重刑。将何忠武判九年有期徒刑,其他三人分别被判七年有期徒刑。李凤明被非法关押在渭南监狱七监区遭迫害,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到期。 二零零六年被李凤鸣劫持到渭南监狱七分监区。一天早晨,狱警点名点到他时,他大声答道:“大法弟子李凤鸣到!”立时遭到张亚革等六名狱警的群殴。李凤鸣当时就被打的昏死过去,血流一地。然后,狱警又用冷水将他泼醒,继续毒打。七队恶警对他实施了吊铐,高座,毒打等多种折磨手段。热天不许他喝水,不许用风扇,不许洗澡,理发;牙被打掉了不让补,不许上厕所。一天,恶警肖波来叫两名包夹(姚国豪、王拴强)给李凤鸣戴上背铐,两包夹把李凤鸣用脚踏翻在地, 按着头用力在地板上撞,撞的满头是血,打的全身是伤。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省七任司法厅厅长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实(2)
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受中共迫害综述(3)
陕西汉中市汉台区被非法监禁的法轮功学员
陕西汉中恶警马平安罪恶累累
责任单位及恶人:
城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马平安
渭南监狱(陕西省第二监狱)
:
肖波,
姚国豪,
王拴强
汉台区公安分局
陕西省第二监狱
:
张亚革
汉台区法院
汉台区检察院
:
秦汉平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15日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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