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芬(芝芬)
简介:
李志芬(芝芬)(Li,Zhifen(zhifen)),
女 ,
77岁 ,
新乡籍大法学员,河南原新乡市量具刃具厂职工。一九九七年李志芬得法修炼。经学法炼功,身患诸多疾病,很快不翼而飞,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掀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李志芬冒着酷暑到北京去证实法。到达北京天安门广场和来自全国各地上访的几十名法轮大法学员一起炼功,很快就被恶警抓了起来,送进北京天安门派出所非法关押,在审问时,因她不配合邪恶,只讲法轮功的好处,就把她放了。 二零零零年元旦,李志芬第二次到北京证实法。在未走出北京火车站地下通道时,就被恶警拦截抓了起来。经过几番周折,把她送进了新乡市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在被关押期间,不管饭吃。要吃饭,得自己掏钱对一块儿,托看守人到里边食堂买馒头和咸菜充饥。审问时因不回答,经常遭到恶人毒打。十几天后,被关押的几十名大法学员先后被各县来的人带走,临走,把每个学员身上带的钱都搜走。李志芬也被新乡市来的大客车拉走。因李志芬不配合,被一名关押人员,朝她的胸部连踢了好几脚,顿时痛的瘫在地上,后来硬把她抬上了车,过了十几天,肿痛才消下去。拉到新乡市拘留所,又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回家第二天,李志芬又被抓到新乡市看守所,又非法关押了六个月。 在新乡市看守所,经常遭到迫害不让学法炼功,生活环境极差。后来又把李志芬送到新乡市第五监狱办的所谓“转化”学习班进行迫害。所谓“转化”就是反复播放侮辱法轮大法的数据,让监狱的犯人“犹大”包夹逼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的保证书,其手段极为卑鄙下流,叫人无法忍受,在长达半个月的迫害,直到违心地签了字才放出来。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八日在驻京办,将任秀、李芝芬拉出拳打脚踢,打昏过去1天之久,其中李芝芬臂膀脱臼。 新乡女子监狱里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大多是老年人,年纪最大的近八十岁。新乡籍大法学员李志芬七十多岁,原本神采奕奕,肤色白里透红,经邪恶迫害数天后精神恍惚,夜晚睡不成觉,头发全白。恶警们还强迫老年学员奴役劳动,并定制任务,利用犹大、犯人,包夹监视大法学员。 二零零六年三月份,李志芬已经是七十一岁的老年人了。清明节时,回到老家(延津县)上坟,给老人烧纸,回到娘家后,给亲人邻居讲真相,劝三退。后来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九日,延津县公安局派人来新乡市,在新乡市原健康路派出所的协助下,把李志芬从家中绑架走,还把家里所有的大法书和真相数据全部抢走。 到延津县看守所,非法审讯。在反迫害被关押三个月中,李志芬就坚持了两个月的绝食,骨瘦如柴,恶警不管她的死活,最后又非法判她三年徒刑,被送进河南省第五监狱进行迫害。 李志芬在五监狱长达三年非法关押监禁期间,每天要遭“犹大”包夹放侮辱老师和大法的录像,有时放到晚上十点,还轮番用歪理邪说不停的围攻,长时间罚站,只要不转化,不写保证书,就一直迫害不停。不写转化保证书,犹大就帮写好,再让照着抄一遍就算转化了。 为转化李志芬,先后就换了四、五个犹大包夹。李志芬面对迫害,精神几乎达到崩溃的边缘,失眠两个多月,都无法入睡。后来她庄严的写出了“严正声明”宣布自己所写的“保证书”全部声明作废,坚定的走好修炼法轮大法的路。结果还未等到上交,就被恶警搜查了出来,监管区大队长冯雁得知此事,立即把李志芬叫去,问她为什么要写这个“严正声明”?赶快把这个声明收回去,如果不收回,把它装入你的档案里。再写个保证书,她还讲:你不转化,终身住监。李志芬不理她,她就派恶犯人肖喜萍专门监管,不让其它人接近,不让别人跟她说话,想方设法孤立她。 大法学员李志芬在第五监狱遭受中共邪党的迫害三年整,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期满才放回家。
迫害类型: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敲击罩在头上的铁桶 ;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新乡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下)
新乡市七十七岁李志芬老人被迫害的事实
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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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恶警: 张培斌:监狱长四十多岁,长脸、偏瘦个子1.80m左右。 童国荣:四十多岁,肥胖短头发,貌似个男人, 家有一儿子刚刚电大毕业。迫害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李霞:四十多岁,短头发,中等身材,为人狡猾善变,贪财。利用犯人包夹学员,长时间奴役学员从事超重体力活。是非法关押学员的监区队长。 李华荣:四十多岁,长发,长脸形,面相很老,家有一儿子二十岁左右。是非法关押学员的监区队长。 冯雁:三十多岁,微胖,患有糖尿病,面呈浮肿,其丈夫是公安局级干部,家有一女儿上小学。曾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学员,毒打、辱骂学员。发狂时跟魔鬼没什么两样。是非法关押学员的监区副队长。 王新丽:三十多岁,烫发、圆眼,穿着比较时髦,丈夫做生意,有一上小学的女儿,家中比较有钱,上下班开车,为人狡猾,说话很毒,可能“信”基督教。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安门派出所
新乡市看守所
新乡市驻京办
延津县公安局
延津县看守所
省五监狱(新乡女子监狱)
:
张培斌 ,
冯雁 ,
肖喜萍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2日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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