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桂玲
简介:
荐桂玲(Jian,Guiling),
女 ,
年龄未知 ,
东港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早晨,在辽宁省丹东市政法委“610”,丹东公安局的直接操控指挥下,东港市公安局及下属开发区和大东两公安分局,刑警大队,110,街道派出所,各乡镇派出所与公安分局,倾巢出动,几乎在同一时间内将将等十几名大法弟子绑架。 于淑欣、王春华、蒋晓丽、刘延俊、王福华、荐桂玲、王立春、孙福昌、孙永勤、邵军、滕秀玲、张晶梅、刘淑芳夫妇、和一名男大法弟子(不知姓名)等十几名大法弟子绑架。 以上十几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抄家,恶警抢走人民币、车、电脑、打印机、家用电器、手机电话、耗材及大法资料合计几十万元。 荐桂玲被绑架到丹东看守所后,身体被迫害的出现严重病态。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其下属,多次去看守所提审荐桂玲,以各种手段威胁、恐吓荐桂玲,强迫她放弃大法修炼,强迫她承认他们为迫害邹吉令而捏造的事实和罪名。还要她为此作证,否则就要把她如何如何。告诉荐桂玲:只要答应这些条件就放人。荐桂玲看到一起被抓的法轮功学员遭受的酷刑折磨,担心自己身体不好,承受不住,被迫顺从了他们。最后被国保大队以“取保候审”的罪名放回家。2010年3月,东港市公安局以他们捏造的事实非法将荐桂玲提交东港检察院。 从2010年5月25日至7月22日,东港法院连续五次非法开庭,非法庭审王春华、王福华、邵军、荐(音)桂玲、邹吉令。王春华、王福华和邹吉令三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分别从北京聘请了六名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2010年5月25日、27日,东港法院以捏造的事实和罪名分别给荐(音)桂玲和邵军非法开庭。东港市政法委“六一零”不仅操控,而且亲自跟到法庭。其中的一个人威胁荐(音)桂玲的家人说:“不要找法轮功的人来。态度不好,就给送丹东去”(意思是再把荐桂玲抓进丹东看守所)。因无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不得不将两名法轮功学员放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审判;
威胁/恐吓;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提审;
绑架/劫持;
迫害亲属;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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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丹东市政法委
东港市公安局
东港市法院
丹东市公安局
东港市检察院
东港市六一零办公室
东港市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25日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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