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春玲(春林)
简介:
吳春玲(春林)(wu,Chunlingchunlin),
女 ,
55岁 ,
江西省进贤县大法弟子。家住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吴春玲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屡遭迫害,身心严重受到摧残,她曾被中共所谓法院诬判七年重刑,原本幸福快乐的家庭被破坏的支离破碎,身体也在高强度的劳役下被迫害的极度虚弱。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五月,进贤县看守所共关押大法弟子14人,其中男1人,女13人,吴春玲(进2次,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一日在南昌劳教所,被判劳教1年) 她的母亲邹四英被非法劳教迫害后“保外就医”不久,于二零零三年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因李渡镇监梁村恶人付仁义举报,吴春玲被派出所非法抄家,并强行劫持到进贤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此前,吴春玲于二零零二~二零零四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六年以来恶警毛节保先后绑架了江西南昌进贤李渡大法弟子吴春玲、邹六美、李方兰、张育珍到江西女教养所。 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里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包括黄水秀、刘宝珍、吴春林、李芬玉、赵桂兰、邹六美、舒娟、陈冬梅、张松、严头凤都曾被恶警逼迫违心地写过“转化书”,在其他学员的帮助下,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幡然醒悟,毅然在劳教所内写下了严正声明,声明曾经写下的“转化书”作废。 此一举动激怒了恶警,包括教导员周细群,大队长李秀英、洪创华,队长陈文等人。他们经常尝试变换各种方法来迫害法轮功学员。例如:让法轮功学员罚站、罚坐、加操训练,连年迈体弱的法轮功学员也不放过,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假日和休息时间,大大延长奴役时间,无故加重奴役量,上厕所洗漱的时间次数也受到控制,恶警利用各种借口给法轮功学员加期,以达到迫害目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在江西南昌市进贤县国保大队策划下,李渡派出所所长支玉华带领恶警姜金平、雷显标等人闯入当地几位法轮功学员家,绑架、抄家。其中李芳兰、吴春玲当天被劫持到南昌县洗脑班迫害;万菊花被劫持至进贤县看守所非法拘留;邹六美七月二十四日中午被警察以诱骗方式绑架。现得知,法轮功学员李芳兰已被非法劳教。 吴春玲出狱不到一年,这次又被县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到洗脑班,逼迫放弃“真善忍”信仰,她被迫害的很严重,最后洗脑班怕承担不起责任,于二零一二年九月初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吴春玲遭进贤县李渡镇派出所绑架。 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在所谓的“清零行动”中,进贤县政法委、李渡镇派出所又多次威胁吴春玲,逼迫她写“三书”,遭吴春玲拒绝。后来吴春玲被逼流离失所在外。 在二零二四年,进贤县乡镇大街小巷的墙壁和展板上,由中共指使的人员用油漆喷有大量污蔑法轮功的标语。 吴春玲和邹六美两位妇女勇敢地走出来,把诬蔑标语中的“法轮功”三个字涂抹掉了。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一日,进贤县公安局诬蔑吴春玲和邹六美“破坏财物”,“破坏法律实施罪”,绑架了吴春玲和邹六美。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经过三十七天内审核,根据有关规定,达不到批捕的条件,就必须放人。吴春玲和邹六美因善行被构陷的事件达不到批捕的条件,她们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七天后,被放回家。但是,进贤县公安局为了自己的“政绩”,也为今后方便迫害她俩,就让她们签了“取保候审”的字。 二零二五年三月七日,吴春玲和邹六美得到通知,二零二五年三月十日(星期一)要到进贤县检察院去,让她们“认罪认罚”。经办检察官威胁说:“如果不认罪认罚,有你们哭的。”可见,进贤县公、检、法已定下要继续陷害吴春玲和邹六美两位善良的妇女,她们已经被构陷到进贤县检察院。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吴春玲和邹六美得到通知,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星期一)她们要去进贤县法院。此时,吴春玲和邹六美已经被构陷到进贤县法院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上午九点钟,吴春玲和邹六美到进贤县法院,就直接被扣留、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 家属接到了非法起诉书,现进贤县检察院以“破坏财物罪”非法起诉吴春玲和邹六美。而且,在此案的起诉书上,不法人员肆意添加四个此案被害人,他们是晏文刚、吴洪莲、周小红、吴家琪。而这四个人是何方人士?如何与此案相关?又如何成为被害人?当事人和家属都不得而知,但是,他们都清楚这是中共欲进一步构陷她们的造假之词。 据悉,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公安局局长高波是主犯,他在二零二一年年底,刚担任进贤县公安局局长时,就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逼迫他的手下抓法轮功学员,制造冤假错案。 目前,吴春玲和邹六美被进贤县公检法迫害的案子,她们的律师已介入。 二零零一年下半年和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吴春玲分别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二年七月,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共计七年半,在江西省劳教所遭受非人迫害。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吴春玲为了躲避“清零”骚扰,曾被迫流离失所在外。 南昌市进贤县法院定在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11点,在进贤县法院第九法庭,将对法轮功学员邹六美、吴春玲非法庭审。
迫害类型:
抄家;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威胁/恐吓;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提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法轮功学员邹六美、吴春玲面临非法庭审
江西省进贤县吴春玲、邹六美被非法起诉
江西吴春玲遭冤狱迫害近八年-母亲邹四英含冤离世
2012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况
江西俩老年妇女被非法庭审 律师称信仰无罪
在江西女子劳教所被迫害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否定“转化”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12/9/06)
江西进贤县邹四英2003年被迫害致死 女儿目前被劫持
法轮大法在南昌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信息: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法院电话18207910180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单位与恶人(区号:0791):
进贤县国保大队 610办公室
邬建华,原国保大队长13807001360、办85664385、宅85665382
韩国昌,现国保大队长,李渡镇石桥村人13803530559
吴 某,政法委副书记13807007749
曾志成,610主任13607005569
章国文,610副主任13970850123、85622204、宅85667687
吴丽帧,610副主任13907085339、85622203、宅85626166
李渡派出所电话85638225
李渡派出所副所长彭龙印13870697612
李渡派出所所长支玉华13607002966、85638266、宅85665721
姜金平13879196239
雷显标13576014750
责任单位及恶人:
进贤县看守所
李渡鎮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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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玉华,
姜金平,
雷显标,
毛节保
南昌市劳教所
南昌市第二看守所
南昌县洗脑班
进贤县法院
进贤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5年4月20日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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