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郑风英

简介:
郑风英
(Zheng,Fengying), 女 , 70岁 , 宁夏吴忠市法轮功学员,原吴忠仪表厂的职工。

一九九七年,郑风英因身患多种疾病无法上班,四十五岁提前退休。

她的丈夫马雄德,原来是吴忠仪表厂劳资处的干事,大专文化、工程师。一九九七年五月,郑凤英和丈夫同时开始修炼法轮功。短短的几个月后,两人所患顽疾都陆续痊愈。

二零零零年二月马雄德、郑风英夫妻和其他学员联名写了一封信给国家信访办、宁夏信访办,签了真实姓名和单位。在信中讲述了修炼法轮功以后的感受,并恳请政府做调查,实事求是,允许继续炼功。信发出五天后,被当地的公安部门截回来。三月一日晚上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队长王文章、警员马宝珍、任小荣、郭建军到郑风英家抄家,夫妻俩被绑架到吴忠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吴忠市大法弟子带着自己制作的资料,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当晚吴忠国保大队又到郑风英家抄家,夫妻二人再次被绑架到吴忠看守所非法关押。

期间,王文章、马宝珍、任小荣、朱玉多次到戒毒所逼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并说:只要写就放回家。夫妻二人拒绝,王文章、马宝珍吓唬说:不写保证就劳教。

在吴忠看守所期间,丈夫马雄德肾结石犯了,疼得满地打滚,戒毒所怕出人命,勒索了三千元钱才放回家;郑凤英脚趾头和趾头缝流着脓和血水,溃烂、脓肿严重,无法行走,戒毒所勒索了两千元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早上,王文章、马宝珍带着吴忠电视台的记者、摄影师等在吴忠仪表厂开了一个所谓的揭批现场会。厂领导及有关职工参加,厂子还把炼法轮功的人都找来了,要大家表态。郑风英不搭理。会后,国保大队的警察将郑风英绑架到吴忠公安局,当天下午,没有走任何法律程序,国保警察直接送到银川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女子劳教所的大法弟子互相不能说话、不能来往,每个人都有两个吸毒犯“包夹”,监视一言一行。为了减轻迫害、争取炼功的自由,大法弟子集体绝食了几天。为此,郑风英被加期两个多月。直到二零零三年四月才从劳教所回家。

银川女子劳教所期间,二零零一年九月马雄德去给送衣服。因衣服里装了师父的经文,被劳教所的恶警查出。劳教所政委马燕给吴忠国保大队打电话诬告。国保大队的王文章就直接将马雄德劳教两年。

二零零一年,郑风英和老伴同时被劳教,七十多岁的老母亲眼泪都哭干了。她拖着病体去看郑风英,劳教所管教百般刁难,只让见过一次。零二年她的母亲几天不吃东西奄奄一息了。经家人的奔波,给劳教所押了一千元钱,准了郑风英两天假。母亲见到郑风英高兴的喝了稀饭,第二天就能起床了。没想到这是郑风英和母亲最后的永诀。二零零三年一月母亲去世,郑风英四月十日才回到家,没能为母亲送终。

二零零四年七月,马雄德从劳教所被放回来。八月,马雄德和侄女被警察跟踪。银川市、吴忠市、吴忠利通区国保的警察就去郑风英侄女家抄家抢走私人财物,还把郑风英大弟弟家也抄了,并绑架了马雄德、郑风英大弟弟、侄女。

绑架时,郑风英侄女正抱着一岁的女儿,恶警从郑风英侄女侄女怀里抢过孩子,就直接摔到地上了,孩子鞋掉了、哭不出声音、气都上不来了,他们连看都没看。晚上八点多一帮恶警又到郑风英家抄家,虽然什么也没搜到,把郑风英侄女也绑架了。

郑风英一大家四口被绑架,三家被抄家,所有的亲人都吓坏了。

郑风英大弟弟、侄女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七天回家了。郑风英和老伴一直被关到十二月底。郑风英被非法判刑三年(监外执行)。马雄德被判重刑五年,送到吴忠关马湖监狱,后转到了石嘴山市惠农监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到期后直接把人绑架到了银川“六一零”洗脑班,延期迫害了十四天才回家。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吴忠市“六一零”的马旭东一伙、国保大队的几个警察、仪表厂保卫处的齐洪林等人到郑风英家(那时马雄德还在监狱),将郑风英绑架到银川“六一零”洗脑班,关了一个月。

二零零九年三月,郑风英被绑架到宁夏青铜峡国保大队关了一天,后来办了取保候审手续回家。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青铜峡市检察院将三名法轮功学员郑凤英、吴进荣、王学芳起诉至青铜峡市法院,郑凤英被迫流离失所。

从一九九九年至今,郑风英和老伴马雄德被非法劳教、判刑期间,工资都被停发了。

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流离失所近三年的法轮功学员郑凤英回家中取衣物、要工资时(工资一直被扣发),被邻居诬告,遭吴忠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吴忠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他们夫妇二人后,将他们押到宁夏青铜峡市公安局,随后,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王浩又将他们关押到了吴忠市看守所。这是郑凤英第七次遭绑架,国保大队警察马明朗曾威胁马雄德如果不配合就把他的儿子抓起来。

郑凤英的亲友曾到看守所要人,看守所推托让找古城派出所的警察。在这期间,郑凤英的儿子有一天到银川市一个亲戚家做客,刚坐下不到半小时,这个亲戚家所在地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就到了,企图强行闯入被拒绝。郑凤英一个朋友家也被吴忠市国保大队的人偷偷抄家、抢劫了手机等物品(估计是通过监控郑凤英儿子的电话跟踪而至)。

二零一二年年底,有消息称他们夫妇二人已被秘密开庭,直到最近郑凤英的家人才得到确切消息,说她已被宁夏青铜峡市法院在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前后秘密判刑七年,目前她还被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正准备上诉。丈夫马雄德也被秘密庭审。

吴忠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已对郑凤英非法二审、维持原判。

宁夏吴忠市中级法院于三月十五日下午两点半,对马雄德上诉进行二审开庭。辩护律师为马雄德做无罪辩护,期间历经三个多小时,当庭未宣布结果。律师辩护时,当庭法官多次威胁把律师逐出法庭。公诉人马玲艳(音)坚持维持原判。

在吴忠市中级法院对马雄德非法开庭当日上午,郑凤英从吴忠市看守所被转到宁夏银川女子监狱迫害。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马勋德、郑凤英夫妇因坚持信仰屡遭迫害,二零一二年底前又分别被邪党公检法非法秘密判刑,马勋德七年半、郑凤英七年。现在马勋德的姐姐马风兰代被非法关押中的弟弟、弟媳控告迫害元凶,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已收到最高法院、检察院签收回执。

目前(二零一五年十月)宁夏女子监狱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郑凤英(七年)、罗新平(四年)、莫慧萍(四年)。

宁夏目前(二零一七年四月)仍有郑凤英等二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目前宁夏女子监狱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七人:郑凤英、罗新平、陈晨、张学彦、苏青玲、曹桂兰、单季宁。

宁夏吴忠市法轮功学员郑凤英结束七年冤狱,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日前后,已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五月已知,宁夏被停发养老金的有蒋红英、罗新平、马雄德、郑凤英、郑永新、宋来平、王玉香等七人。

目前已知,宁夏有十人被阶段性或长期停发、扣发养老金,银川市的有:王玉香、罗新平、郑永新、蒋红英。吴忠市的有:郑凤英、马雄德、宋来平、张秀英、陈晨,石嘴山市的有:石春荣,其中:石春荣、张秀英两人是今年六月停发的,陈晨是今年八月停发的。有些服刑期间领取的养老金没有退回的,遭长期停发。

近日(二零二零年十月),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司法局、朝阳社区、朝阳派出所人员多次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马雄德、郑凤英夫妇,逼迫他们签字。他们本人不签,就逼迫家人代签。

二零二一年二月下旬,马勋德和郑凤英夫妇被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绑架、抄家,随后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月上旬,马勋德和郑凤英夫妇回家,被监视居住。三月下旬,马勋德和郑凤英被利通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现被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宁夏四位法轮功学员——马勋德和郑凤英夫妇、严英和郑亚荣,被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构陷到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下午2:30分,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轮功学员郑凤英、马雄德夫妇、郑亚荣,银川市灵武市法轮功学员严英将被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下午一时吴忠市利通区法院非法庭审,历时近七小时。公诉人提供的案卷中,充斥着造假嫌疑,律师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此次庭审,审判长是郭小娟,审判员是易宇阳、吴万春,公诉人是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的马玲燕。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并判刑。法轮功学员严英被非法判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郑凤英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马雄德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郑亚荣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已缴纳)。目前,严英、马雄德、郑凤英提出上诉。

二零二二年一月初,马雄德、郑凤英被劫持到宁夏监狱“入监教育中心”迫害。

马雄德、郑凤英夫妇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份回到家中。他们是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被吴忠市利通区高闸派出所李海涛等警察绑架构陷迫害的。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抄家逼迫放弃信仰威胁/恐吓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勒索钱财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劳教禁止学员相互说话监视/跟踪加期(延期)/超期关押非法判刑洗脑/送洗脑班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迫害亲属迫害同事、同學或服务对像非法关押骚扰非法批捕非法提审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50612.html#22109233444
宁夏七旬马雄德、郑凤英夫妇再次被劫入狱
宁夏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现上诉并控告警察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29767.html#21818224248
宁夏四位好人被开庭-案卷充斥造假-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二一年八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8986.html#2173123317
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宁夏吴忠市警察构陷至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1666.html#2133233929
宁夏吴忠市马雄德、郑凤英夫妇遭骚扰
宁夏青铜峡市女教师陈晨的退休金遭非法停发
被迫害流离失所-宁夏王玉香退休工资遭停发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77524.html#18112222237
宁夏中卫市陈凤玉被劫持到监狱
原宁夏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60497.html#1825235955
宁夏女子监狱将法轮功学员集中非法关押到四监区
宁夏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劳教情况统计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7015.html#171122223617
宁夏目前仍有二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38980.html#161215213821
宁夏青铜峡市国保大队副队长王浩恶行
宁夏女子监狱关押法轮功学员情况
宁夏几起“庭审”案 尽显中共践踏法律
宁夏吴忠中级法院坚持作恶 维持对马雄德诬判
马雄德上诉案律师-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有罪
宁夏吴忠中院非法二审 律师为马雄德无罪辩护
宁夏莫惠萍、罗新萍被劫持入看守所
宁夏郑凤英被中共偷偷判刑七年
2012年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宁夏政法委系统近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宁夏吴忠市马勋德、郑凤英夫妇被绑架
曾屡遭迫害 宁夏郑凤英流离失所中再被绑架
二零一零年宁夏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
宁夏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两名法轮功学员
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综述
宁夏郑风英与老伴遭迫害十年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宁夏迫害陈晨、严英等五位法轮功学员案信息补充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院迫害法轮功案刑事审判庭相关人员(陈晨案、严英4人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郭小娟 审判员:易宇阳:陈晨构陷案联系法官,电话:0953—2037712 吴万春:严英等4人构陷案联系法官,电话:0953—2037713 合议庭:郭小娟、易宇阳、吴万春 郑雅荣、严英、马雄德、郑凤英构陷案办案公安人员 利通区国保大队长:王军 电话0953一2059702 高闸派出所负责人:马振江 办案负责人:李海涛、苏文泽 协 办 人员:王 俊、杨小涛 吴忠市青铜峡市国保大队电话:18809633866(陈晨案办案单位) 宁夏吴忠市邮编:751100 区号:0953 吴忠市参与迫害单位及责任人:(吴忠市利通区邮编:751100)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队长李军、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副队长马宝珍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 宁夏吴忠市朝阳派出所馘建军 宁夏青铜峡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正江 宁夏吴忠市朝阳派出所馘建军 宁夏青铜峡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正江、王浩 。 吴忠市古城派出所:(0953)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花园街 电话:0953-6518110 古城派出所所长 徐帅 18998383009 警察 马生海 13995138558 吴忠市看守所:2242610 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区号(0953) 值班室 2129210 拘留所 2241362 戒毒所 2126742 吴忠市中级法院 地址:宁夏吴忠市中级法院电话 (0953)2272298 值班电话0953-2134000 传真0953-2272298 邮箱:wuzhongfayuan@126.com 立案大厅:0953-2134052 吴忠市利通区法院 地址:宁夏吴忠市新区开元大道南黎明街东 邮政编码:751300 电话:(0953)2037056、0953-2035088(办公)0953-2037830(信访) 传真:0953-2037819 电子邮件:nxltqfy@163.com 电子信箱:LTQFYJJS@163.COM 利通区法院 何生俊(院 长) 办2037828、13895257999 王晓明(副院长) 办2037829、13195051969 李 伟(副院长) 办2037718、13895263088 王学祥(副院长) 办2037680、13323531880 何兰英(办公室主任) 办2037819、13995138080 贺 青(政工科科长) 办2037827、13895299766 郭 琴(纪检室主任) 办2037830、18995369968 吴忠市公安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朝阳东路111号 电话:0953-2126629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北街24号 电话:09532025866 吴忠市政法委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 朝阳东街111号 电话:0953-2122275 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 电话:0953-2012254 吴忠市中级法院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高速路口 电话:0953-2272298 吴忠市信访督查局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明珠东路市政府西边 电话:0953-2039305 吴忠市司法局 地址:宁夏吴忠市朝阳东街壹壹壹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地址:宁夏吴忠市朝阳东路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夏吴忠市开元大道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夏吴忠市盛元东路 吴忠市政府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明珠东路市政府 电话:(0953)2039339 市委书记:白雪山 电话:2039101(办),手机 13369519688 市委副书记:吴玉才 电话:2036199(办),手机 13909535811 市委副书记:赵永清 电话:2037800(办),手机 15909633388 市委常委:张锋、杨志文、马文娟、胡东升、徐耀、陈海辉、桂福田、张兴斌 市长:吴玉才 市纪委书记:胡东升 电话:2039108(办),13896539666 市纪委副书记:茹引田、金国、马国锋 政协主席 丁兰玉 政协副主席冯德胜、贺彩霞、刘占保、买霞、洪洋 宁夏女子监狱员信息: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2号,邮编:750004 监狱长常虹 副监狱长:冯学军、杨树文 政治处主任:武南军 纪检委书记:任德良 政委:张兴礼 会见中心:姚月英13723370086、徐立华、孙惠春 刑法执行科:韩广智、张长军、胡淑兰 狱政科:文 芳15109509665、马柯、龚宁平 一监区~五监区监区长、教导员、狱警及职工手机号码(人员调整频繁): 王 琴13895631056(多年参与迫害) 哲艳华13895391119(驻检)(多年参与迫害) 马燕玲13629588076(多年参与迫害) 刘志琴13909589926(多年参与迫害) 马晓燕13469508937(多年参与迫害) 晏起秀13995316993(多年参与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宁夏女子劳教所所长: 汤宁 电话:4086189 手机:13323505511<br>政委: 马燕 手机:13995096968<br>四队(洗脑班)<br>恶警: 张晓燕 电话:4083712(宅) 手机:13014292531<br>       马莉 电话:8107655<br>办公室电话:4086030 : 马燕
宁夏女子监狱宁夏女子监狱部份现职人员名单:<br>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彰武巷,丽景街与治平路交界处<br>邮编:750004 区号:0951<br>陆 春:监狱长<br>杨树文:副监狱长<br>杜兴华:党委副书记、新海岸公司经理<br>张兴礼:政委<br>张 婧:政治处主任<br>马凤莲;调研员<br>任德良:纪检书记<br>辛惠芳:三监区分监区长13629577202<br>王 琴:五监区长13895631056<br>邱爱霞;三监区副监区长<br>方 梅;四监区监区长<br>叶永玲 四监区副监区长<br>贾惠珍;监狱卫生所副主任医师<br>哈 楠:监狱特勤队团支部书记<br>黄海军;政治处<br>楚 楠;政治处<br>狱政科;马科长<br>狱警:杨晓梅、马学莲、宋薇、王晋霞、徐文兵、朱娟、哈玉霞、刘正林、王霞、张萍、叶宇娟、董莹、徐文兵、樊永军、陈建新、雷化民、李伟、余学珍<br>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彰武巷,丽景街与治平路交界处<br>邮编:750004 区号:0951<p>宁夏女子监狱部分现职人员名单:<br>陆 春:监狱长<br>杨树文:副监狱长<br>杜兴华:党委副书记、新海岸公司经理<br>张兴礼:政委<br>张 婧:政治处主任<br>马凤莲;调研员<br>任德良:纪检书记<br>辛惠芳:三监区分监区长13629577202<br>王 琴:五监区长13895631056<br>邱爱霞;三监区副监区长<br>方 梅;四监区监区长<br>贾惠珍;监狱卫生所副主任医师<br>哈 楠:监狱特勤队团支部书记<br>黄海军;政治处<br>楚 楠;政治处<br>狱政科;马科长<br>狱警:杨晓梅、马学莲、宋薇、王晋霞、徐文兵、朱娟、罗云琳、哈玉霞、刘正林、王霞、张萍、叶宇娟、董莹、徐文兵、樊永军、陈建新、雷化民、李伟、余学珍<p>监狱长 詹福成 电话8559001<br>副监狱长 蔡小(晓)慧 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 电话8559012<br>教育科长 周秀明 电话8559077<br>狱政科 电话8559021 8559024<br>生活卫生科电话 8559029<br>六监区(入监监区)在此监区要1一2个月转化法轮功学员。电话8559086 8559088<br>监区长董莹 电话8582655<br>门卫值班室查询 电话8559016<br>生活(办理银行卡) 电话5244644<br>执行科 电话8559023<br>会见中心 电话8559067<br>六监区(入监监区)电话很多时无人接,等中午收工时12:30分有人接。
吴忠监狱
宁夏吴忠市国保大队 : 任小荣郭建军朱玉王文章马保珍李军
吴忠市中级法院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高速路口<br>电话:0953-2272298<br>值班电话0953-2134000<br>传真0953-2272298<br>邮箱:wuzhongfayuan@126.com<br>立案大厅:0953-2134052<br>区号0953<br>刑一庭 2121763<br>刑二庭 2122185<br>庭 长 13323538805<br>副庭长 13079535999<br>刑二庭庭长:艾进春办公室电话:0953-2134036 ,<br>手机:18995339880、0953-2271368<br>副庭长:杜立文  办公室电话:0953-2134037  手机:18995339872<br>刑一庭工作人员:杨雪梅、马瑞、白伟<br>立案庭庭长:向柳霞 立案庭电话:0953-2134052<br>其它办公室电话:0953-2134054、2134056、2134057<br>审判员:王文喜:18995339875 书记员:石梅玲<br>白学江:办公室电话0953-2134038<br>书记员:石梅玲、李慧 办公室电话:0953-2134039<br>其他工作人员:陈军、母连山、魏刚、贾玉宁、项成文、刘玉琴、胡超、田培仁、蒋耀武、张翔、马媛、马龙<br>
银川女子监狱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彰武巷,丽景街与治平路交界处<br>邮编:750004 区号:0951<p>宁夏女子监狱部分现职人员名单:<br>陆 春:监狱长<br>杨树文:副监狱长<br>杜兴华:党委副书记、新海岸公司经理<br>张兴礼:政委<br>张 婧:政治处主任<br>马凤莲;调研员<br>任德良:纪检书记<br>辛惠芳:三监区分监区长13629577202<br>王 琴:五监区长13895631056<br>邱爱霞;三监区副监区长<br>方 梅;四监区监区长<br>贾惠珍;监狱卫生所副主任医师<br>哈 楠:监狱特勤队团支部书记<br>黄海军;政治处<br>楚 楠;政治处<br>狱政科;马科长<br>狱警:杨晓梅、马学莲、宋薇、王晋霞、徐文兵、朱娟、罗云琳、哈玉霞、刘正林、王霞、张萍、叶宇娟、董莹、徐文兵、樊永军、陈建新、雷化民、李伟、余学珍
青铜峡市国保大队 : 王浩
青铜峡市法院
高闸派出所
吴忠市六一零办公室 : 马旭东
吴忠仪表厂吴忠市仪表厂保卫处<br>处长:齐宏林<br>手机:13995339000(参与监控吴忠市法轮功学员)<br> : 齐洪林
吴忠市看守所
吴忠戒毒所
银川六一零洗脑班
利通区公安分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北街24号 邮编751100<br>电话:0953-2025866<br>传真:0953-2666573<br>局长贺占忠 办0953-2021210、13995139666<br>政委:0953-2025002<br>副书记赵斌(直接参与迫害) 办2025009、13895335955<br>副书记陈刚 办2025004、13995057218<br>副书记宋继忠 办2025007、13895036992<br>副局长丁朝炜 办2025005、13895256619<br>政工室主任王中东 办2025010、13995339158<br>指挥中心主任杨凡 办2025766、13995351968<br>利通区分局国保大队长:马明朗(多次参与迫害)<br>国保大队李军、副队长马宝珍<p> : 马明朗
利通区法院地址:宁夏吴忠市新区开元大道南黎明街东 邮政编码:751300<br>电话:(0953)2037056、0953-2035088(办公)0953-2037830(信访)<br>传真:0953-2037819<br>电子邮件:nxltqfy@163.com<br>电子信箱:LTQFYJJS@163.COM<br>何生俊(院 长) 办2037828、13895257999<br>王晓明(副院长) 办2037829、13195051969<br>李 伟(副院长) 办2037718、13895263088<br>王学祥(副院长) 办2037680、13323531880<br>何兰英(办公室主任) 办2037819、13995138080<br>贺 青(政工科科长) 办2037827、13895299766<br>郭 琴(纪检室主任) 办2037830、18995369968<br>马凤霞(参与非法审判)<br>吴万春(参与非法审判)<br>刑庭庭长杜卫军<br>电话:手机 18995339680、13709537372<br>办公室 0953-2037719<br>审判员:李红、周生林<br>书记员:马晓波<br>
利通区检察院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br>电话:0953-2012254<br>检察长:马良<br>主管副检察长:张道春<br>公诉科科长:贾少川<br>批捕受理人:刘文娟<br>起诉受理人:马玲燕(此恶人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 马玲燕
朝阳派出所所长张兴发13895539444
利通区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11日 09:56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