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明珍
简介:
桂明珍(Gui,Mingzhen),
女 ,
77岁 ,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昆明市亚龙冶金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2000年7月17日桂明珍乘火车准备到北京去上访,在火车上遇到了云南冶炼厂的几个法轮功学员李树明、金右琴、赵秀芬、王明生、何美琼以及百货公司的翁美玲,火车开到怀化──长沙一段的时候,她们被乘警带到列车餐厅里,乘警问她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她们回答「是」。等火车到达长沙站时,乘警强迫她们下车,下车后一辆警车将她们送到长沙看守所非法关押,当时已经是18日的晚上了。在长沙看守所她们被非法关押了两个晚上,到了20日早上,云南省公安厅一个姓龙的处长,两女五男、云南冶炼厂的领导赶到长沙火车站,将她们所有人劫持回昆明。 回到昆明后,她就被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警察杨成、王朝凤将她绑架到五华国保大队,在路上,杨成就告诉她说:「你儿子李超已经被抓了。」她问他是哪里抓的,杨成说是官渡公安分局。她被带到五华国保大队后,杨成和王朝凤对她非法审讯,问她为甚么要去上访,她说:「我那么多病都好了,我要去说一句公道话都不行啊?」杨成还叫来西站派出所民警张忠,非法审讯完后,杨成、张忠以及五华区610主任徐天武一伙人带着她去家里抄家。 到她家后,她老伴李麟书对警察说:「儿子被抓了,关在官渡看守所,官渡公安分局七、八个警察刚来抄完家,抢走师父的讲法录音带、新经文,把家里翻的乱七八糟,我才收拾好。」来的人听罢,就直接将她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到五华看守所已经是7月21日晚上10点左右,张忠还嘲讽说五华看守所是东南亚最好的「宾馆」。 她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一个月后,她们公司保卫科的黄明来接她。回家后,西站派出所张忠等人还在她家楼底下24小时监视她整整一个星期。她的儿子李超后被非法劳教两年,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他在官渡看守所的时候曾被殴打。 2000年12月20日,公司保卫科的黄明找到她说,五华区610让他陪同她到位于虹山东路羊仙坡省电力干校的邪党洗脑「转化班」,开班第一天,王天玺就在大会上放毒,之后云南省精神文明办的陶国项找她谈话,让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她在洗脑班一个星期后就回家了。她老伴李麟书也被叫到洗脑班,去了就不让他回家,一直到洗脑班结束才让他回家。 她回家后,五华区610的徐天武,五华国保大队的张奉昌、王朝凤、杨忠越等人经常到家里来骚扰她。那时她还做了份临时工,交通协管员,这些人还到她上班的地方去骚扰。 之后丰宁办事处又找到轧钢厂保卫科姓朱的人,说办「法制学习班」,要通知老伴参加,她和老伴一起抵制,没有去。 2007年10月16日她和她老伴李麟书到昆明市西白沙河生态公园,当时还有其它30多位法轮功学员也到公园游玩。却没想到,上午10点多钟,防暴队警察、普吉派出所、王家桥派出所、五华国保大队练学腾、马斌等来了许多警察,将她们包围起来,赶她们下山。五华区国保大队的孟刚将她老伴带走,她则被七、八个警察抬下山,塞进一辆警车将她和老伴拉到王家桥派出所。 下午两点多,她们户口所在的虹山派出所民警董新华、熊云中又将她们带到虹山派出所并把她们关在那里,警察柳毅对她老伴非法审讯,另一个姓陈的队长非法审讯她,问她们去白沙河公园做甚么,诬陷她们是非法集会。之后,柳毅、熊云中等七、八个警察将她老伴带回家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功书籍90多本,真相数据500多份、真相光盘300多盘以及刻录机、打印机各一台。抄家后已经是深夜,警察分别将她和老伴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 一个多月后的11月19日,虹山派出所民警董新华、熊云中将她从看守所接到虹山测绘局招待所,由联防大队、派出所警察白天黑夜的守着她。两天后,11月21日,熊云中骗她说五华公安分局找她,骗她上了一辆警车,车里还坐着虹山派出所民警吕涛、联防警察孙萍、五华国保大队杨成,没有送她到五华公安分局,而是把她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门口她高喊大法好,三大队管教苏中菊将她带进劳教所,昆明市劳教决定书昆劳管字(2007)第1324号非法劳教她两年。 她在五华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她的双腿膝盖以下就开始浮肿,到了劳教所也没有好转,劳教所的警察宋静、杨锐还逼她吃药,她不吃。劳教所警察就在劳教所散布谣言,说她是性病。 2008年2月,宋静将她送到昆华医院检查,她要求做全身检查,但只给检查了妇科,检查结果一切正常。2009年6月20日她从劳教所回家。在劳教期间,单位扣发了她的养老金。 回家后,虹山派出所已经换了民警,戴升龙和一个姓王的警察、虹山居委会的张丽文、林丽华(街道副主任)来她家里守了她9天。「十一」,这些人又来她家里守了她半个月。早上七点半就来,到晚上10点才走。 她被非法劳教的同时,她老伴李麟书2008年2月26日被昆明市检察院非法起诉,以她和他到白沙河公园,当时还有30多位法轮功学员,以及从家里非法抄走的法轮功书籍和真相数据为由,诬陷他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2008]昆检刑起字第201号起诉书,检察员吴蕾,代理检察员谢征。4月9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他诬判3年,(2008)昆刑一初字第76号判决书,审判长朱正渝,审判员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杨捷,书记员彭超。 2024年6月6日,昆明市有八位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学大法经书时被闯入室内的中共警察绑架。这些法轮功学员大多是60岁以上的老人,年龄最大的87岁,参与绑架的警察多达30~40人。 六月六日下午一时左右,一大帮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刘翠仙的家里,绑架了正在学习大法经书的八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尹琼英(87岁)、桂明珍(77岁)、李竹秀(73岁)、王玉兰(73岁)、刘翠仙(72岁)、刘晓萍(67岁)、黄云匀(60多岁)、小朱(住梁源小区,楚雄人)。这些警察自称是昆明市公安局的,人数有30~40名。警察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搜身、拍照,随后将他们分别带到辖区派出所审讯。 目前已知,77岁的法轮功学员桂明珍(腿不好,拄双拐)被带到虹山派出所做笔录,当晚十点左右回到家。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待查。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骚扰;
监视/跟踪;
非法审讯;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市刘翠仙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
昆明刘翠仙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学法时被绑架
昆明市退休职工桂明珍一家受迫害经历
云南风雨十二年(五)
云南风雨十二年(一)——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
(一)昆明市曾被拘留或送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公安分局
:
孟刚,
张奉昌,
杨成,
杨忠越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
王朝风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
宋静
昆明市公安局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
练学腾
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
柳毅
王家桥派出所
五华区610
:
徐天武
云南省“610办公室”
:
陶国相
西站派出所
:
张忠
虹山派出所
:
董新华,
熊云中,
戴升龙
虹山居委会
:
张丽文,
林丽华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13日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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