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辉
简介:
王晓辉(Wang,Xiaohui),
女 ,
45岁 ,
湖南省常德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四日前,湖南省常德市六一零特务头子王永康等策划出动几百名警力对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抄家,将法轮功学员家中的大法书籍、资料、制作真相资料的设备、纸张等全部抢走。非法将王小辉、李海军、刘慧平、李芳云、陈陵慈、曾丽华、刘先菊、满三清等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秘密关押在市各看守所进行迫害,连七十四岁的刘秀英老人也不放过。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四日再次非法开庭宣判,也不叫法轮功学员签字,他们就将所谓的“判决书”塞给法轮功学员草草收场。非法枉判:刘先菊十年、李芳云九年六个月、王小辉九年、李海军八年六个月、刘慧平七年六个月、曾丽华七年、满三清五年、陈陵慈三年。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黄军华纠集恶警王永康、吴希勇,及武陵区所属的各派出所恶警再次发动对常德地区法轮功学员新一轮的迫害。被绑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王晓辉、刘先菊、刘惠平、李海军、曾丽华、陈陵慈、李芳云、万巧云等十多人,恶警就连七十多岁的老人刘秀英也没放过。被绑架、抄家的法轮功学员当天被秘密送往常德各地区派出所,大部份一直被非法关押到现在,警察不准家人接见。 法轮功学员王晓辉家中只有老母和一位即将考大学的儿子,老母七十四岁,一只眼失明,另一只眼只有0.1度,靠打临时工来维持家里一点生计。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上午对法轮功学员王晓辉(女,45岁)、李海军(男,42岁)、刘惠平(女,45岁)、曾丽华(46岁)、刘仙菊(女,46岁)等非法开庭审判。辩护律师对法庭指出:法轮功学员无罪。 在所谓法庭上,法轮功学员王晓辉说:“我没犯罪!”她的辩护律师指出:法院套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审判法轮功学员是不成立,中共前头目个人及媒体炮制的罪名更不是法律。当所谓公诉人把搜查到的真相资料、电脑、手机等作为证据呈堂后,辩护律师指着这些所谓证据说:“根据我国罪名法定原则,你们决不能据此定罪!” 随后,只要法轮功学员一提到“真、善、忍”三个字,当庭的法官们就瞪圆眼睛,站起来厉声斥责不准讲,或者指使武警威胁。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常德市武陵区法院非法开庭,当法轮功学员要为自己辩护时,法庭庭长邓丽萍违反法律和审理程序,拍桌子、骂娘,阻止法轮功学员的辩护,抢走了法轮功学员的辩护材料,开庭只走了一个过场。 同年十一月四日,武陵区法院非法开庭宣判,也不叫法轮功学员签字,他们就将所谓的“判决书”塞给法轮功学员草草收场,非法枉判:刘先菊十年、李芳云九年六个月、王晓辉九年、李海军八年六个月、刘慧平七年六个月、曾丽华七年、满三清五年、陈陵慈三年。法轮功学员上诉后,被退回重审,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非法开庭。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非法开庭,图谋进一步迫害八名法轮功学员,在所谓的“庭审”中,法轮功学员刘先菊老人因遭受迫害,突然重病发作呕吐抽风,口吐白沫,当时庭上四、五人为其拿捏按摩无效,在其强烈要求下送往医院,并将另一名带病上庭的法轮功学员李芳云老人带走。在此情况下,伍陵区法院继续开庭,并当庭枉判王晓辉九年,李海军(河北人)八年半,刘慧萍七年半,曾丽华七年,满三清五年,陈陵慈三年。现他们被关押于常德市一看、二看和鼎城区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由常德市武陵区法院代替常德市中级法院转交一份判决书给李海军、刘慧萍、王晓辉等人,没有庭审,非法维持原判。武陵区法院并把李海军、刘慧萍、王晓辉的上诉书给非法扣押了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审判;
非法关押;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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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主要参与迫害的中共各级公检法人员名单公布于下: 常德市武陵区公安分局:吴希勇、张家政、王勇康、贺伟、张小军、罗彬、陈志明、彭荣军、熊斌、张家汶 常德市武陵区法院:伍晓侦、毛华灿、杨绍华、谢闻、赵建华 常德市武陵区检察院:肖昌华
责任单位及恶人:
常德市610办公室
:
王永康
常德市武陵区政保大队
:
黄军华,
吴希勇
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
:
邓丽萍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13日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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