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再英
简介:
李再英(Li,Zaiying),
女 ,
69岁 ,
湖南娄底市公交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娄底市一批恶警又闯入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抄家,绑架李再英及谢闺荣等人。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晚上七点多钟,彭楚豪在娄底地区的双峰县杏子铺镇发真相资料时,被双峰县杏子铺镇派出所恶警绑架,当晚被劫持到娄底市娄星区国保局,非法关押在娄底市第一看守所。星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刚军向娄星区检察院、法院递交对彭楚豪撤销缓刑的非法迫害材料。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娄星区法院撤销缓刑,非法对彭楚豪判刑三年,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娄星区国保局才通知彭楚豪的老伴,并迫使她在先绑架后又掩人耳目的逮捕证上签字。二零一零年一月下旬被娄底市娄星区国保大队秘密劫持到常德津市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公诉科刘刚欲对九名法轮功学员曹贡勋、刘新平、周庆峰、欧阳钟、贺锦林、邓莲珍、李再英、谢闺荣、袁求娣非法起诉,并企图将曹贡勋、刘新平作为迫害重点,将“起诉书”送到娄底市娄星区法院。 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娄星区法院非法发出“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将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八时三十分在第一审判庭非法公开庭审曹贡勋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审判长周敏,陪审员谭小桂、谭金梅,金雪涔担任记录。 现曹贡勋、刘新平、贺锦林被非法关押在娄底市第一看守所,欧阳钟、周庆峰被非法关押在娄底市第二看守所。邓莲珍、李再英、谢闺荣被非法取保候审,袁求娣被非法监视居住。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娄底市星区法院对曹贡勋、刘新平、贺锦林、欧阳钟、周庆峰、邓莲珍、李再英、谢闺荣、袁求娣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陷害。 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在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秘密非法重判了九名法轮功学员,邓莲珍、谢闺荣、李再英、袁求娣各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被非法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对“一审”枉判不服,已提出上诉。 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还有庭长刘继红,审判长周敏,陪审员谭小桂、谭金梅,记录员金雪涔。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刘刚。娄底市娄星区专管国保大队事务的副局长罗文卫,娄底市娄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兰琳、副大队长李刚军、中队长王学军,警察:贺元潮、唐雨莹、胡建业、曾海平、黄国强。娄底市涟钢公安局钢城分局:陈善华、刘隆平、龙志生、刘克华、彭雕、伍映芝、蒋浩洋、梁志训、王洪明、刘质斌。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五日,娄底市中级法院暗箱操作,秘密对九名法轮功学员曹贡勋、刘新平、周庆峰、欧阳钟、贺锦林、邓莲珍、谢闺荣、李再英、袁求娣诬判,维持原娄底市娄星区法院的非法判刑。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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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非法起诉周庆峰、曹贡勋、刘新平、欧阳钟、贺锦林等) 刘刚:15973089889 0738-8352041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审判长: 周敏 办公室电话: 0738-8520029 娄星区法院刑事庭 办公室电话:0738-8520053 娄底市娄星区中级法院 办公室电话: 0738-8520058 娄底市中级法院 办公室电话: 0738-8261460 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 检察长:杨再华 电话:13807384778 娄底市娄星区专管国保大队事务的副局长:罗文卫 电话:0738-8220506 娄底市娄星区国保大队队长:兰琳 电话:13907380126 娄底市娄星区国保副大队长:李刚军 电话:13548806192 娄底市娄星区国保中队长:王学军 电话:0738-6197969 娄星区六一零 办公室电话:0738-8288610 主任:张运根 (兼任娄星区政法委副书记) 电话:13327380186 副主任:魏筱鹏 (兼任娄星区宣传部副部长) 电话:13508447729 娄底市第一看守所 办公室电话: 0738-8326180 娄底市第二看守所 办公室电话: 0738-862962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涟钢公安局钢城分局
:
陈善华,
刘隆平,
龙志生,
刘克华,
伍映芝,
蒋浩洋,
彭琱,
梁志训,
王洪明,
刘质斌
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
:
王学军,
罗文卫,
兰琳,
李刚军
娄底市第一看守所
娄底市娄星区中级法院
:
谭小桂,
谭金梅,
金雪涔
娄星区检察院
:
刘刚
娄底市四一八队
:
朱景文
娄底市娄星区国保大队
:
贺元潮,
唐雨莹,
胡建业,
曾海平,
黄国强
娄星区法院
:
刘继红,
周敏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4日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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