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容
简介:
罗春容(Luo,Chunrong),
女 ,
38岁 ,
吉林辽源市法轮功学员,家住站前街。2003年她被辽源市东吉警署非法抄家后绑架,在随后的九天当中,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并把她投入劳教所继续迫害。 在警署,由李斌、江洋对她进行审讯,因抄家时没有抄到一张纸,一个字,也就是没有任何迫害的理由和借口,他们狠命的打她嘴巴,用皮鞋踩脚趾。让她光着脚,穿着皮凉鞋,手在后背用手铐反铐着。恶警又用手猛拽手铐,打了一阵,又换楼下一个大屋子,把门锁上,这里就成了他们严刑逼供的场所了,手铐,脚镣齐全,让她光脚站在水泥地上,把她打倒了拽头发起来再打,打累了用脚踩,用四棱棍打脚底;然后逼迫跪下,不跪用脚踩,用脚踢,一直到后半夜2点钟,他们累得精疲力尽,然后由几名联防人员看守,把她两手伸平,这样站不起来,也蹲不下,而且眼睛也不许闭。 第二天她脚底成黑紫色。下午恶徒用方便袋套头,然后用手捂住口不让透气,这样一吸气塑料袋就把鼻子堵得严严实实的,根本喘不过来气来。这样折腾了几次。恶警又一阵拳打脚踢,晚上他们买了一瓶冰镇的矿泉水,瓶盖扎上眼,往她脸上浇水,又往身上浇水。 第三天打一大桶水,把头按进去,一次比一次时间长,然后用醋精往鼻子里浇,堵上嘴,这样一吸气呛得鼻涕眼泪一起流,因两手铐在铁管上,又不能擦,顺鼻子流黄水,流了两天。 第四天,眼看着不让吃、不让喝,又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眼睛都陷进去了,身上连泥带水的,恶警让她蹲着。这时来了一个司机,手拿玩具枪,子弹是塑料球,她成了他们的枪靶子了,一枪下去,身上便是硬硬的红豆子,非常疼,数了数,一共有二十几个。 下午由江洋、李斌,一边一个,用脚后跟狠命的踩她的后背,她被踩倒在地上,然后拽头发起来又用脚踹,他们还用脚踩手铐处,硌得手脖子渗出了血。 第五天她已被折磨的不成人样,脚肿得不能走路,一直没有穿鞋,已经站不稳了,他们才搬来凳子让她坐下,江洋用脚踩脚脖子,来回摩擦至出了血印子,像扒了皮一样疼痛。又用蚊香烧大腿部至少20多处,起了大泡,再用打火机的气冲入矿泉水瓶子里,点燃后往我骼膊上印,一个瓶口出一个大泡,还叫喊:“打死你白死,上面有令”。 第六天,市公安局派来兰玉芹(女)科长,代继璐对她进行审讯,说局长发话,不把我拿下(指让我屈服)绝不收兵,然后开始体罚,站姿不断换样。又给她上绳,代继璐开始疯狂的抓住她的头发转几圈,兰玉芹科长大骂一阵子走了。 第七天上边来人给摸脉,又翻眼皮,然后开始灌食,七个男人把她按在地上灌食,没灌进多少,弄了一身小米粥加盐,那几个男人也累得呼呼直喘气。 第八天,因怕她死在那里没打她。 第九天开始草草记录她的个人简历,下午六点,她被送入辽源市看守所,坐了11天老虎凳,不许吃,不许喝,不许上厕所。被非法送看守所时,她两腿不能行走,两手臂不能下垂,红肿的臀部不能坐,这样过了几天,又被提外审。 恶警把她眼睛蒙上,不知道带到哪里,他们又让她坐老虎凳,吊起来打6天放回来,一关就是四个月,直到10月14日送入劳教所。劳教理由是2001年判三年劳教不符合法律程序,无效,2004年又重新判。
迫害类型:
人身侮辱 ;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劳教;
抄家;
不准上厕所;
摧残性灌食 ;
长时间吊拷 ;
罚蹲;
上绳 ;
体罚 ;
老虎凳 ;
非法审讯;
烧烫;
射击塑料子弹;
火烧炮烙 ;
手铐/脚镣 ;
绑架/劫持;
毒打/殴打 ;
人为窒息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往鼻子里浇醋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源市罗春容2003年被酷刑折磨的九天经历
吉林省辽源市大法弟子罗春荣惨遭酷刑逼供的经过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源市610办公室
:
兰玉芹
辽源市公安局东吉警署
:
代继璐,
李斌,
江洋
更新日期: 2006年9月9日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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