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木花
简介:
杨木花(Yang,Muhua),
女 ,
38岁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云南省云天化国际富瑞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员,助理工程师,家住安宁磷肥工业有限公司生活区宿舍。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安宁国保大队警察、连然派出所的警察共七、八人到杨木花家里抄家,当时家里还有八岁的孩子在家吓得直哭,下午六点杨木花的丈夫下班回到家里,看到一屋子警察,其中一个警察叫他把手机交出来,不准动。警察没有出示搜查证,在屋里到处乱翻,抢走了法轮功书籍、光碟、电脑、MP3、软盘、打印机等物品。抄家后让杨木花的丈夫在搜查物品清单上签字,安宁磷肥厂保卫科的童剑在场作为见证人。杨木花被带到安宁市公安局,之后非法关押于安宁市看守所。 四月二十五日当天,同在安宁磷肥工业公司生活区宿舍居住的王志梅也遭到了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的绑架、抄家,也被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 杨木花被绑架、非法关押后,单位云南云天化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富瑞分公司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 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杨木花、王志梅被安宁市伪检察院非法逮捕,逮捕执行人:安宁市公安局的保明、叶林。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员张爱斌对杨木花、王志梅非法起诉。杨木花的丈夫请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但是对杨木花和王志梅非法开庭的当天,法院连律师都没有通知,更没有通知杨木花的丈夫。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杨木花判刑三年,王志梅四年。审判长后锋、审判员朱正渝、代理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拿到判决书一个星期,二零零六年十月初,杨木花和王志梅就被非法关押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杨木花首先被关在九监区集训监区强制坐小板凳,强制放弃信仰,之后就被转到四监区干奴工,绣花、串珠子。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期满,又被女二监非法延期一个月,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回家,被监视、电话监听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回到家中,宁湖社区人员还到家中骚扰她,安宁国保大队叶林等人也到家里骚扰她。 二零一零年,杨木花在云南省武术学校第五培训站教语文和数学,在这里工作了一个学期,安宁国保大队的警察到学校威胁校长,不准让杨木花在这里工作,导致杨木花失去工作。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安宁市国保大队队长叶林带着一伙警察非法闯入民宅,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杨木花女士,还将她的家翻得乱七八糟,抢走大量物品却没有留下扣押物品清单(而且把孩子的历史书、笔记本、各种试卷、辅导材料都抄走了,严重地影响了孩子的中考)。 第二天下午,杨木花的丈夫到安宁市国保大队要人,昆明市610沈姓头目和冯军(原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叫家属请律师。六月十日,安宁市检察院非法逮捕杨木花。 近日,杨木花的丈夫李直新向安宁市检察院等部门申诉,要求立即释放杨木花,并偿还所有抢走的物品。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半,云南省安宁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木花非法开庭。由于起诉书上的公诉人是安宁市检察院的谢建明,实际到场的却是李永宏,于是律师要求公诉人回避,审判长李永兴叫公诉人作出回应,公诉人李永宏以电话向上级汇报,休庭二十分钟后,李永宏及安宁市检察院无法解释,因此审判长宣布休庭。 至二零一五年五月,杨木花仍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不准上厕所;
剥夺睡眠;
监视/跟踪;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抄家;
私闯民宅;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坐小板凳;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云南省安宁市法轮功学员十六年受迫害综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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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南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云南杨木花遭非法开庭 律师要公诉人回避
云南安宁市杨木花遭恶警绑架 丈夫要求放人
云南风雨十二年(五)
云南各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统计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官渡区公安分局
:
冯军
昆明市610办公室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昆明市中级法院
:
后峰
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安宁市公安局
:
保明,
叶林
昆明市检察院
安宁市检察院
安宁市看守所
安宁市连然派出所
安宁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1日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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