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玲
辽宁省辽阳市高金玲和女儿的照片
|
简介:
高金玲(Gao,Jinling),
女 ,
48岁 ,
五常大法弟子。(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北肖村人)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北肖村人高金玲女士,48岁,2002年3月,刚到黑龙江不久,正赶上长春电视插播法轮功事件对法轮功学员的大搜捕。4月22日这天,五常市前进派出所康所长率人以查户口为名,见高金玲家中有法轮功书籍,立刻把她绑架到看守所。据说当时看守所人满为患,被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快装不下了。 刚抓到派出所时,因高金玲的丈夫与所长有亲戚关系,警察出主意让高说是有人给200元让发的大法书,自己可“脱离干系”。但高坚持说是自己拾的,没有连累她人。就这样她被非法关押80天后送万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期间她丈夫请律师到劳教所与她签订了离婚协议,就这样好端端的一个家因共产邪党的迫害拆散了。 其实她刚被绑架迫害时,她才学炼法轮功10天,五套功法还没有来得及全部学会,她只大概知道法轮功是一部教人按“真善忍”去要求自己的功法。她知道老家有的学员已邪悟背叛大法,不要让这些人给迷惑了。到劳教所,她先被关进小号实行强制转化,逼迫让听一些邪悟者的说教。她一概拒绝,并说听不懂邪悟者的言辞。 劳教所有个十二大队,当时大约有13个没有屈服的坚定法轮功学员被关在这里,高金玲在这个队被迫害了一个月。后来又陆续随其他10个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被转到七大队受酷刑折磨,这里都是男警察给这些女学员施刑。她们的手腕被一头有滑轮的吊铐吊起,脚刚挨地。开始用较短的电棍电,后来又换更长的电棍电,就这样不断有学员因承受不住而被所谓的“转化”写不炼功的保证。 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不同程度的体罚。每天从早起5点开始她们被迫蹲下,两手在后背,直到坚持不住写“三书”为止。有的还被迫坐铁椅子,在上面不让下来,也不让大小便,逼迫“转化”。后来她知道有一个叫梅广丽的法轮功学员,因长时间吊铐,两手很长时间失去知觉。 这还不算完,即使所谓“转化”后,还要被迫强制劳动,每天从早起5点到晚间9点大约干十六七个小时的活,如修亚麻布、挑冰棍筷子、缝汽车坐垫、做拖鞋种种为狱警个人创收的苦役。身体上痛苦还不是最难过的,最摧毁人精神的是开饭时要唱邪党的红歌,骂大法师父,宣誓与法轮功决裂种种“文革”式活动,以检查你是否真正的“转化”。 一次,高金玲问叫刘涛的狱警,看过窦娥冤没有,答看过,高金玲说我们比窦娥还冤。刘哈哈大笑说“这高金玲比窦娥还冤?!”但从此对高金玲的奴役却放松下来。
迫害类型:
手铐/脚镣 ;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非法强制离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沧州市高金玲在黑龙江遭遇的迫害
黑龙江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四)
黑龙江省五常当局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三)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五常市公安局
五常前进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4年4月6日 1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