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长春市恶警非法抓捕了很多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长春市中级法院(市法院)对被绑架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整个过程法庭匆匆念完所谓“判决”,几分钟就草草完事。其中杨友兰被判五年;马秀荣被判八年;曹玉芹被判五年;赵海波被判四年;郑东辉、王鹃芳、李静三人情况不详。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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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7日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