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玉娟
简介:
逄玉娟(Pang,Yujuan),
女 ,
67岁 ,
辽宁沈阳市大法弟子。家住新城子街内,是辽宁地质大队的退休职工。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逄玉娟在兴隆台镇发放真相资料被当地派出所非法绑架,并将案件上报给沈北(原新城子区)分局国保大队(原政保科),当时的国保大队长胡影瑞和杨斌等几名警察在兴隆台镇派出所对他们非法审问。因为逄玉娟不报姓名,恶警杨斌当场扇老太太两个大嘴巴子,气呼呼的用手铐将逄玉娟铐在铁床上。 三月二十七日,逄玉娟被送到沈北分局治保科,胡影瑞说:“你说出资料来源就让你回家,给你一宿时间考虑。”逄玉娟拒绝回答,于是胡影瑞把她转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三月二十九日,胡影瑞又去沈阳市看守所,非法提审逄玉娟资料来源,被拒绝。 四月十九日。胡影瑞和一警察要送逄玉娟非法劳教三年,逄玉娟绝食反对迫害,被看守所狱警强行输液。四月二十七日,逄玉娟被送入安康医院。 四月三十日,胡影瑞与兴隆台派出所所长欲将逄玉娟送龙山劳教所,体检时,结果心电图显示心肌缺血,医生拒收。 逄玉娟继续绝食后,出现心衰、肾衰,五月十日早晨,逄玉娟出现生命危险。沈北分局怕承担责任,将逄玉娟送回家。 在非法关押期间,逄玉娟被单位新来的书记非法扣押工资,每月只给二百生活费。直到二零零五年五月,单位才给逄玉娟恢复工资,但扣押的工资一直没给,单位书记说是集体决定的。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晚,逄玉娟、金云芝两位大法弟子,从新城子街内徒步来到十多里外的黄家锡伯族乡,向村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黄家乡派出所副所长王亚东等警察绑架。半夜,副所长王亚东和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等多名警察又先后到两位老人家中非法抄家,将家中的电脑等私人物品抢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段庆祝是主要参与迫害者之一。 三月四日,沈北新区公安分局长曹力钧下令,将逄玉娟、金云芝两位六十多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进沈阳市看守所(位于于洪造化)。据悉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蔡天佐等正罗织假证,企图非法劳教逄玉娟、金云芝,送进马三家教养院迫害。 逄玉娟此次再度被非法绑架,家里剩下七十多岁的老伴无人照顾,老伴患脑出血后遗症,语言不清,行动不便,生活起居全靠逄玉娟照顾。老伴天天的盼着逄玉娟回家。逄玉娟的老儿媳也即将临产期,等着逄玉娟去伺候月子。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共法院非法审判年近七旬的法轮功学员逄玉娟,企图进一步迫害老人。据悉,所谓的“庭审”仅半小时,便草草收场。法院门前,戒备森严,法院的门口被警察用桌子挡住。每次有民众靠近,便被阻拦、喝退。 上午九点钟左右,逄玉娟老人被警察从一警车上劫持下来,手上戴着手铐,而后被带进法院。 七月八日上午(星期四)九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新区法院,将非法开庭构陷法轮功学员逄玉娟。 第二次非法开庭,“六一零办公室”人员与法院的审判长吕光宏等诱骗逄玉娟老人交待其它的大法弟子,被拒绝,最后逄玉娟被非法判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逄玉娟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家子街所警察于上周三左右闯到法轮功学员林萍家骚扰,本人不在,后来又去骚扰并让写不炼功的保证。周五又去逄玉娟家,假借问询有无困难之名,进屋就照像,在本人与其讲真相和制止照像中退去。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所警察又去逄玉娟家,假意关怀进屋就照像,在本人与其讲真相和制止照像中退去。 (时间待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向阳社区骚扰法轮功学员逄玉娟。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送入精神病院;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判刑;
非法审讯;
骚扰;
谎诈;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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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沈北新区向阳社区骚扰电话13840148086,姓郑
新城子街派出所 电话:024-89862502新城子乡派出所 b-024-89862443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
沈北新区公安分局
:
曹力钧,
段庆祝,
杨斌,
胡影瑞
沈北新区法院
新城子街派出所
:
蔡天佐
沈北新区兴隆台镇派出所
沈北新区黄家派出所
:
王亚东
沈北新区向阳社区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15日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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