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九月九日上午十点多钟,长发派出所警察张学良,齐旭刚,陈金明到法轮功学员张淑凌家中,张学良进屋就翻箱子把大法书籍和师尊的法像全部拿走,并强行把其带到派出所挂上牌子照像,张学良强行让其按手印,签字。家人在交了五千元钱后将张淑凌放回。
迫害类型: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人身侮辱;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及辖下派出所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郊区(永红)公安分局长发派出所 : 李卫东, 张雪良, 陈金明
更新日期: 2010年3月26日 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