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津鹏
屢遭中共迫害的北京法輪功學員李津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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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津鹏(Li,Jinpeng),
男 ,
42岁 ,
北京大法弟子。大学文化,从事制冷行业,原在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之后自己经营一家公司。二零零零年六月,李津鹏由于在紫竹院公园公开炼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那次集体炼功北京工商学院的讲师赵欣也在,后被海淀公安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北京海淀丰台两地警察又以李津鹏印刷大法资料为名,非法判刑六年。在监狱里李津鹏是被迫害最为严重的大法弟子之一,身体受到极度摧残。 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法轮功学员李津鹏、何元生、史秀芬因印刷、散发大法真像资料,被北京市丰台、海淀、景山区伪法院分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三年。北京市伪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明叫嚣要利用违宪的邪恶“法律”对大法及大法弟子进行迫害。 天津茶淀监狱(男监)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开始接收被非法判刑的北京大法学员,至今已有一百四十多名大法学员被关押。为了掩人耳目,不法之徒把北京的男大法学员关押到天津。朱柯明、杨杰、李津鹏、李宝树还曾遭受过电棍等酷刑,身上留有伤痕,施暴者最多六人。李津鹏曾为抵制邪恶撞墙,头部留有大块淤血。 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曾被非法判刑、关押在臭名昭著的前进监狱六年,期间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因坚持信仰而受到暴打和电击等酷刑,为抵制迫害而用头撞墙,眼睛一度几近失明,在前进监狱的六年中,他是受到迫害最严重的法轮功学员之一。李津鹏回家后,住地派出所、“六一零”等邪恶机构仍以回访等借口对他的正常生活进行骚扰,以期施加精神压力。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重获自由的李津鹏在他众多同学的迎接下返回北京。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淀公安、“六一零”、海淀区万寿寺派出所又以李津鹏悬挂“天要灭中共,退党平安”的条幅为借口,再次绑架李津鹏,非法关押在海淀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的六个月间,海淀分局不对非法关押作任何说明,也不允许家人探望。因期间李津鹏曾被送过急救中心,家人甚为担心李津鹏的身体状况。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邪党的公安机构又对李津鹏做出非法劳教二年六个月的决定,这期间李津鹏抵制一切强加的迫害、坚决不配合。公安恶警、“六一零”恶徒恼羞成怒,在非法超期关押李津鹏一年四个月后,又对他判刑五年。 恶警为了得到他们需要的所谓“证据”,对李津鹏施用了各种手段,把本来身体健康的李津鹏摧残得双目几乎失明、肝腹水,全身浮肿,生命堪忧。又企图送至劳教所非法劳教,因身体状况太差被退回。现今(二零零九年一月六日)依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海淀看守所负责保外就医的姓李的院长拒不批准生命堪忧的李津鹏保外就医。目前恶警正准备再次将李津鹏的事移送检察院,妄图捏造罪名加害于他。海淀分局对李津鹏的关押,已经严重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期限。 北京市“六一零”王磊、张璐(警号 003064)二人直接参与迫害李津鹏。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被海淀区伪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五年。李津鹏本人提出上诉,家人也为他请了辩护律师,现进入二审阶段。 2007年12月16日下午,北京法轮功学员李津鹏在家中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及万寿寺派出所绑架。经辩护律师全面细致调查,目前显露案情内幕。大量事实证明,李津鹏案是司法机关在“从重从快”压力下全面造假、蓄意栽赃、蓄意枉判的造假大案。 2007年12月16日对李津鹏在北洼西里号楼803住处实施了搜查,搜查过程中李津鹏被背铐双手,有人将其棉衣从身后拉起蒙住头不让看;搜查笔录未让他看,扣押清单他看后说浅色衣裤、木棍、红布等不是自己的,上来五六个警察按住他身子强行按了手印。 李津鹏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坚决否认此事与自己有关,曾经为抗议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和非法取证绝食数日,被送往急救中心抢救。同时,李津鹏在天津监狱被迫害造成的肝硬化、双眼视网膜脱落、头部淤血、全身浮肿等病症加剧,警方对此置之不理,不许家属探视,并对家属隐瞒李津鹏身体病况,拒绝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严重超期羁押。期间警方几次将案卷移送检察院企图非法起诉,都因证据不足被退回。2008年1月21日,公安机关在2008年1月21日对李津鹏作出了2年半的劳教决定,并于1月22日通知执行。 本案办案人员奇多,先后有48个公安人员介入本案,其中有万寿寺派出所的14人(询问、搜查等):王林、范泽公、王春祥、李建武、王清、杨东军、祖葳、王东明、高瑞斌、张征、徐振华、史强、鲁友利、于海东;海淀分局国保支队的7人:勾磊、于志强、王建国、苏文云、梁兴禄,和审批立案的余志海、张春海;市局刑侦支队勘验人员的3人:玉柱、孙立昭、李军;海淀分局预审处3人:滕静、李明春、刘晖;海淀分局法制处2人:崔宁、卓云腾;市公安局预审处4人:刘大志、张璐、王宗恒、王磊;公安鉴定人员12人:张长江、宋崇峰、邢丽萍、魏垂策、余静、刘明辉、陈占合、张淑芳、姜华、任伟、王兮、曹健;办理劳教的5人:除了刘晖、李明春外,还有审批的刘浩、海淀分局的李学明、市局法制办的杨进。另外,检察院人员1人:代理检察员陈雷;见证人2人:北洼西里小区居委会主任叶文泽,还有个特殊人物万寿寺派出所长期借用的北京无线电厂的专职见证人侯长海。以上人员合计51人。 2009年2月11日,海淀区法院非法开庭,李津鹏被以同样事实和理由非法判刑五年。开庭时法院没有通知家属,开庭前一天匆匆指定一名叫张峻耀的律师作为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证人均未出庭,主要证据未经质证也没有出示。判决书显示的证据链逻辑混乱、事实不清、推理牵强。 目前该案进入所谓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经过全面细致的调查,认定该案控方证据疑点重重,是一桩冤案。据大陆法轮功学员介绍,在中共对法轮功近十年的迫害中,这种全面造假、蓄意栽赃、蓄意枉判的造假案屡见不鲜。
二审介入李津鹏案子的律师程海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个案子的“证据”中发现有很多疑点。程律师说:“这是一个冤案,公安作为控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不符。” 程海律师首先提到了悬挂条幅的时间不符,他说“派出所的警察说的是八点十分左右。但是,我们找到的楼下的证人则称条幅是在六点到大约七点半之间挂出来的,控方在录像中说,疑似(李津鹏的)人在八点十分(将横幅)挂出来。首先时间就不符。” 程海律师提出的第二点是条幅的内容不符。他说:“许多证人证明看到的条幅是八个字的,‘天灭中共 退党平安’,但是控诉时说条幅是九个字的。而且条幅的来历也没有证据证明,派出所提供给勘验部门作为证据的也是九个字的,这个条幅和现场挂的是两回事。” 第三个最大的疑点是当日搜查李津鹏家的时候没有证人,笔录上无人签字,警察的签名是在另一张白纸上,无法说明与此次搜查有关,也没有签署签名日期。程海律师说:“在搜查时,警察将李津鹏的眼睛蒙住,没有让他看。搜查笔录没有签字,而是在一张空白的纸上签的字。” 程律师说:警察当天在李津鹏家搜到红布、木棍等物,并将其作为“证据”,说这个木棍和现场发现的条幅上的木棍一致,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 据报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对李津鹏的《讯问笔录》记载,当日对其进行询问的地点在万寿寺派出所,时间是从十八时三十分至二十二时三十分左右,询问人员是王春祥、范泽公;而范泽公和王春祥又同时出现在同日十九时至二十时三十分李津鹏家的搜查现场,范泽公在搜查笔录上签名、王春祥在扣押清单上签名。对此,程律师说:“这两个人不可能同时在李津鹏家搜查,又在派出所审问。” 程律师说:“公安局急于破案,要由人来承担责任,因为他们找不到悬挂横幅的人,就找了一个有同样信仰的人,以了结此案。”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北京前进监狱也成为中共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个基地,暴行肆虐。前进监狱共有十六个分监区,法轮功学员李津鹏目前(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四日)被非法关押迫害。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电击;
撞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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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直接参与迫害李津鹏的北京市公安“六一零”成员: 北京市“六一零”王磊、张璐:警号 003064,电话 010-87395242,手机 15300179755。。 海淀区万寿寺派出所范泽宫 13801266982。 条幅出现的小区:海淀区车道沟南里20号楼8层公共阳台,发现条幅报警的人是住在此楼的居民付孟莲。摘下条幅的人是车道沟早市上班的李普旭及小区保安。 邮编:100081。 所谓证人:均为李津鹏居住地海淀区北进西里16号楼院内保安。 王殿宏,北京德华物业公司主管。 薛美林,北京德华物业公司保安员。 孟庆杰,北京德华物业公司保安员。 刘丙雷,北京德华物业公司保安员。 王宝伶,北京德华物业公司保安员。 邮编:100081。 配合公安抄家搜查李津鹏家的见证人: 叶文泽,1959年生,是李津鹏居住地居委会主任。家住西城区千竿胡同。 北京市海淀区国保大队:010- 82519350;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010-82519110 局长:张伟刚 010-82519110 海淀分局纪委 010-82519180 海淀分局督察 010-82519210; 预审员:010-62902266转107室 督察办 82519638 , 82519213,政治处 82519140 , 82519529 内保处 010─82519636 , 82519638 , 82519216 , 82519213 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010-62902266转3500或3582; 海淀区清河龙岗路25号 邮编100085 所长:(注:原所长白刚已调离,新任不知) 电话:10-62902266转3500或358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
李明春,
刘晖,
李学明,
崔宁,
卓云腾
海淀区看守所
:
李军
万寿寺派出所
:
史强,
鲁友利,
于海东,
侯长海,
王春祥,
范泽公,
王林,
李建武,
王清,
杨东军,
祖葳,
王东明,
高瑞斌,
张征,
徐振华
海淀区清河派出所
:
张春海
北京市610办公室
:
张璐,
王磊
北京市高级法院
:
王明
丰台区法院
:
北京市丰台法院
海淀区法院
:
陈雷
天津前进监狱
海淀区610办公室
北京海淀区国保大队
:
勾磊,
于志强,
王建国,
苏文云,
梁兴禄,
余志海
北洼西里居委会
:
叶文泽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
玉柱,
孙立昭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
:
杨进
更新日期: 2011年6月29日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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