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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元生

简介:
何元生
(He,Yuanshe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在各地洗脑班中,有一本臭名昭著的所谓“教材”充斥着诽谤大法、煽动仇恨的邪恶文字,也暴露了大量的迫害大法的罪证。大陆媒体和有关从业人员以及其它参与迫害者的犯罪罪证。

2001年1月9日北京市丰台、海淀、景山区伪法院因法轮功学员印刷、散发大法真象资料,分别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李津鹏、何元生、史秀芬有期徒刑6年、4年、3年。

北京市伪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明叫嚣要利用违宪的邪恶“法律”对大法及大法弟子进行迫害。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氏邪书暴露迫害大法罪证 请国际组织追查
三位大法学员因散发大法资料被非法判以重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海淀区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邮编:100080。<br>电话:62697011  62697000,举报电话:82669519,投诉电话: 62148899<br>传达室(太平庄25)62148899-98833<br>告诉庭内勤(中关村南大街8号)62144918<br>投诉电话82669519、62697037<br>咨询电话<br>对外咨询、接待电话:62697011<br>复兴路法庭:82956511<br>东升法庭:62697949<br>山后法庭:62697971<br>上地法庭:62697722<br>中关村法庭:62697813<br>下辖法庭:<br>山后法庭 电话:62897407 (西北旺车站对面)<br>东升法庭 电话:62555192<br>复兴法庭 电话:68458074(北京海淀区恩济庄东街,永兴花园饭店北侧路西)
北京市高级法院 : 王明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1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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