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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云霞

简介:
朱云霞
(Zhu,Yunxia), 女 , 61岁 , 江苏淮安市法轮功学员,原淮阴发电厂工人,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残酷迫害以来,法轮功学员朱云霞因坚持信仰除被多次关押在洗脑班、拘留所遭受迫害外,还分别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零一年十二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在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四年三月至十二月非法判刑十个月,在淮安淮阴区劳教所遭受迫害,并因此而被淮阴发电厂非法开除。

二零零九年五月,朱云霞与法轮功学员淮安市人事局原干部陈洪柱、规划局干部吴艳萍(此二人为夫妻)一起被淮安市及下属的清河区、开发区两级“六一零”逼迫的流离失所。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朱云霞在江苏南通一印章店要求刻印一枚“法轮大法好”时,遭店主诬告被南通恶警绑架,并被三名恶警殴打;朱云霞没被恶人的气焰吓倒,恶警无奈,将朱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日,朱云霞又被淮安恶警劫持到淮安拘留所非法关押;在四月十二日遭淮安市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恶警常书林、王建淮等非法抄家;四月十八日,朱云霞家人到淮安市拘留所接人时被告知:“上级”决定对朱云霞劳教一年。但朱的家人至今(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未接到任何通知。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朱云霞的丈夫接到朱从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打来的电话,诉说自己已被淮安恶警绑架到劳教所,要求家人提起行政复议。

法轮功学员朱云霞、谢丽华也都遭受过深夜十二点之前不准睡觉,长时间立正不准动的体罚。由于不放弃信仰,朱云霞从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三日开始被罚站。时值酷暑期间,劳教所地处被称为长江三大火炉的南京市东郊,最高气温达四十度以上,室内室外一天要站十几个小时,一直站了一个多月,脚肿得连拖鞋都穿不进去。

江苏省女子劳教所管教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怂恿犯人牢头狱霸,用“减刑”来引诱她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犯人朱敏、夏永芳、魏淑芬就是这样的帮凶,她们在劳教所恶警的教唆下,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黄文琴、俞立霞、徐学梅、朱云霞等。

二零二二年十月五日下午三点钟左右,朱云霞到法轮功学员林风英家,林风英门一开,两便衣就绑架了朱云霞,随后四、五个警察和特勤人员进入,他们没有出示任何工作证件、也没有说明案由的情况下,一个便衣非法抢走了朱云霞包里家中住宅钥匙。随后又来八、九个人,也没有出示任何工作证件及搜查证,就开始非法抄林风英的家,大概晚上七点左右把林风英家师父法像、书籍、内存卡等私人物品和朱云霞带去的私人物品年历册子抢走,同时将两人一起非法带到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办案中心。

近五点钟,有十几个人,只有两、三人穿警服其他全是便衣,他们用抢来的钥匙打开朱云霞的家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进行非法抄家,叫朱云霞的丈夫谢如贤坐那里,一警察拿着警官证说有事找他,也不知道他是谁,是什么单位的,只听到有人叫他陈大(后经核实是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队长陈智燕),非法抄家达三小时,抢走了师父法像、书籍,打印机、纸、耳机、电脑、U盘、内存卡、平板、小广播、手机、电瓶车、路由器等老百姓家普遍都有的物品,其中一警察抄家时看到一沓现金正准备拿走,立即遭到谢如贤的阻止。晚上八点多把谢如贤也带到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办案中心。

十月六日,朱云霞女儿回家发现父母不在家,看到家中乱七八糟的现象就报了警,来了一警察一辅警,给他们看了门上的录像,有进出人员记录,请他们帮助找父母下落,警察态度很不好,用威胁的语言恐吓,打了个电话就走人,家人一直跟在他们后面到了开发区海口路派出所,最后被出警的这个警察撵出。

十月六日晚7点多钟,此案主办警察--海口路派出所王子叶,通知家人送衣物,得知已将三人非法关入到市看守所。

十月八日下午,警察王子叶电话通知家人到派出所了解情况,等待了约半个多小时加上谈话近一个小时,家人五点多到家,发现室内有人进入痕迹,门上监控里的内存卡被偷走了。(家人事后才意识到,他们非法上门抄家偷东西怕被家人撞见,家人并不知道门钥匙被非法抢走了。钥匙至今未还)。家人立即给警察王子叶打电话,严肃地指出在家中无人情况下你们私闯民宅偷东西,严重知法犯法。林风英家也同样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上门偷衣服,企图想栽赃陷害。

十一月五日下午五点多钟,海口路派出所以取保候审名义将三人放回。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傍晚通知谢如贤去海口路派出所拿终止侦察决定书。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江苏淮安法轮功学员朱云霞和林风英被构陷到江苏涟水县检察院。

朱云霞被检察院非法构陷到涟水法院,丈夫谢如贤身体一直很好,被非法关押一个月,所谓“取保候审”出来时人很消瘦,饭量不如绑架前,后来人越来越消瘦,出现手肿、腿肿、全身痛,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晚九点含冤离世,终年67岁。

云霞、林风英,将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上午9时30分,在淮安市涟水县法院面临非法开庭。

据悉,江苏省淮安市法轮功学员朱云霞、林风英,将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上午9时30分,在淮安市涟水县法院的第一法庭被非法开庭(原来的5月6日时间被法院更改)。朱云霞的女儿、林凤英的儿子和两位律师共同为她们作无罪辩护。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淮安市涟水县法院非法庭审朱云霞、林凤英,上午、下午近5个小时,审判长付礼彬,公诉人杨海峤、杨宇,朱云霞、林凤英的子女和聘请的两位律师一起作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林凤英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淮安市看守所。八月二十八日,涟水县法院对朱云霞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二千元;林凤英被非法判刑6个月、罚金一千元。朱云霞现已上诉到淮安市中级法院。

朱云霞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从看守所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劳教非法判刑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剥夺睡眠逼迫放弃信仰罚站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关押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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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4月8日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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