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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金波

简介:
2086、 郑金波(Zheng,Jinbo), 女 , 49岁 , 哈尔滨市呼兰区法轮功学员郑金波,二零零三年被呼兰区公安分局绑架并被教养两年。解教后死于二零零六年。

2002年郑金波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种种非人折磨,身心都受到极大的伤害,回家不久,含冤离世。郑金波与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倪淑芝、缪晓露、王芳、李海燕都曾经被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病号区,回家后,死亡状况基本一致,有的半年,几个月,都是五脏衰竭,肺叶烂没,怀疑是被监狱给用了毒药。

2002年,郑金波因向乡亲讲法轮功真相,被石人派出所所长马凤玲等绑架到呼兰看守所,那年,郑金波40岁。郑金波抗议对自己信仰人权的践踏,在呼兰看守所绝食并要求无条件释放。呼兰区(当时是县)公检法部门相关人员不但不放人,还启动法律程序对这位淳朴善良的农家妇女进行了残酷迫害。在对郑金波完全没有任何语言、文字等一切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呼兰检察院对郑金波进行起诉。

呼兰法院竟到呼兰看守所监号室的铁窗前开庭。当时,郑金波已经绝食40多天了,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没说一句话,他们就自己开庭,自己下判,枉判郑金波四年。然后,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继续进行迫害。

到女子监狱后,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要先经过所谓“集训队”的高压迫害,全身被脱光搜查,连内衣裤都要脱下来,特别是对法轮功学员,所有物品,无一例外,连被子的棉花都要翻出来。同时,警察及其帮凶(所谓的“帮教”)用高压、恐吓、威逼、诱骗你写转化书,搞恐怖气氛,不转化、不背监规,就打嘴巴子、用脚踹。关到黑屋子,上厕所,洗漱就给几分钟,犯人大喊大叫的催促你,让你心时时刻刻在紧张、压抑中透不过气来。

在集训队被迫害后,郑金波被劫持到当时最邪恶的三大队迫害,因不转化被殴打,恶徒还播放诽谤大法的电视广播,郑金波为了不听,不看,她极力地抑制自己的耳朵,让它听不进去,致使后来听力下降,耳朵听力有些失聪。

后来,郑金波被转到当时的七监区二组。2003年春,郑金波因在床上打坐,被二组组长犯人崔雪从上铺踢到地下,当时郑金波被摔的胸部剧烈疼痛,全身青一块,紫一块的,好多天不能下床,当时的包租警察雷蕾及大队长都不予理睬。

2003年4月全体法轮功学员抵制奴役,全体罢工。那时被七监区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大约48人,包夹人员都是大队长或警察及监狱各科室当官的照顾对象,就是花钱送礼不受奴役,她们整天大吵大骂。还有一段时间,法轮功学员在监舍的走廊被罚坐小凳,防暴队的警察全副武装,头戴钢盔,手持警棍来恐吓,威逼。

2003年五月,郑金波炼功被副大队长崔艳、警察雷蕾打耳光,打完后又被吊铐。由于郑金波耳朵听力不灵敏,人就显得发板,犯人经常无故骂她。有一次,郑金波家属来接见,郑金波不报告,不让见,回来后,警察一顿骂。郑金波本来很想见家人,警察不让见,还反说她不见家人、没人性。监狱规定,接见报告,买东西报告,写信报告,家里来信还让你在犯人的来信的登记表上签字。报告词:报告政府:我是犯人某某某,前去接见,是否通过,请指示。学员们不承认自己是犯人,就不报告。

2003年10月16日晚上,因不报数,不戴名签,几乎全体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罚站到十二点,连续七、八天,晚上都罚站。到十一月末,十二月初,大队长康亚玲,崔艳,警察吴雪松,林佳指使犯人崔雪、赵月琴、张璇等对不参加点名,不戴名签的法轮功学员强行拉出去跑步(点名就是站排报数,因法轮功学员都是按“真、善、忍”标准要求做好人,不承认自己是犯人,所以,犯人说:你们都点名了,还吃这里的饭,就是犯人。还有,名签上写的是:姓名、罪名、刑期、严管还是轻管)。还有,几天内一登记,出生年月日、姓名、罪名、刑期等;还有,五联保:四个犯人,一名法轮功学员,如果不戴名签或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被抓到,听到,就扣四个犯人的分,犯人努力奴役挣分减刑回家,因此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肖林男警察(610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邪恶至极,排在前面的法轮功学员因不跑被带到阴冷的大墙根下,扒去棉衣、手套、帽子在外面冻着。

12月4日,郑金波、陈云霞、缪小露、郑宏丽、孙桂芝、李冬雪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五花大绑的从车间送回监舍,被分别关进水房子、便衣库,二十四小时用铐子把双手在身后铐着,晚上就睡在水房子,便衣库的地砖上。水房子是犯人收工时,回来洗漱、洗澡、洗衣服的场所,犯人在那里洗,法轮功学员就被强制带着铐子在那里站着,晚上就睡在湿地上。

有一天,康亚珍指使犯人把郑金波、郑宏丽等人强行拉出去点名,郑金波不配合,康亚珍疯狂的冲向她们,大打出手,其中郑宏丽被打昏过去。由于陈云霞、缪晓霞、陈伟君、李冬雪、陈艳梅、管凤兰在水房子地上睡,被犯人故意在地上泼水,后来就都关在便衣库,家里带去的衣服不让穿,身上的衣服都印有挺大的一个(犯)字,晚上她们睡在地上,头枕一只鞋,腰垫一只鞋,使腰部别着地。

郑金波等不戴名签,犯人头杨淑华给往衣服上缝,被郑撕掉,杨淑华气急败坏,拿针挨个扎,因法轮功学员都被绑着铐着,孙桂芝的头被扎出个大包来。还不许家人接见,不许买东西。整天吵骂声不断。

在便衣库的这种迫害一直持续到2004年4月6日,康亚珍大队长以谈话为由,把郑金波等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叫去谈话,带进办公室只问一句话,能不能服从犯人的管理,回答:“不能”,就被犯人架走,送到早已准备好的每人一屋(犯人都出工,白天没人)上酷刑,大褂,什么苏秦背剑。据在场的犯人侯志云说,郑金波被上刑“苏秦背剑”,只几分钟就被迫害得面无血色,心脏病突发抢救,连医院的医生,护士都来事先准备好,在屋里等着呢!

郑金波昏倒在地,犯人们惊恐的喊叫声,某某某不行了,那个又不行了,护士来回跑,但不是真正的抢救,也不是送医务所,而是来回跑,就给掐人中,吃救心丸,醒过来如果不答应服从犯人的管理就继续上刑,邪恶至极。郑金波被抢救过来刚醒,犯人戏耍她,竟把脏袜子塞在她嘴里侮辱她。

参与迫害的警察有:康亚珍、崔艳,吴雪松、林佳,犯人有:杨淑华、付秀玲、崔雪等。

2004年7月27日在七监区,坚持不点名、不戴名签的法轮功学员郑金波等近二十人被上酷刑,郑金波住的监室的小组长安文立平时也经常对她大吵大骂,甚至用手推搡她,这个人有时为了自保,不扣分,多得分,在警察面前很积极,但她内心还有善的一面,加上郑金波平时的一言一行在感化着她。当她看到郑金波被上大挂,赶忙说:我们什么都服从,我们什么都服从,不容分说就把郑金波架回监室。郑金波虽然被拖回监室,但知道和自己生死患难的同修都在上酷刑,内心的煎熬,精神上的痛苦,折磨使她寝食难安。每天早上出工,路过那间被报纸糊着门的屋,就去敲门,问有没有要洗的衣服,而被犯人大吵大骂连推带搡的拉走。后来得知法轮功学员被上酷刑迫害的非常惨烈。

2004年11月被长期酷刑折磨的郑被隔离到別的监室,郑金波每天面对同修被迫害坐在自己对床的地上,带着背铐,双手反铐在床腿上,一天二十四小时除吃饭、上厕所都被铐着。郑金波每天跟犯人一起出工(但不干活),回来的第一件事,把自己没舍得用的开水灌一瓶,放在李冬雪的怀里,剩下的热水倒在盆里给铐在地上的李冬雪洗脚,无论李冬雪怎样拒绝,犯人对她怎样的又打又骂,李冬雪看到郑金波为自己的付出却遭到犯人的伤害,很不忍心,就劝郑不要管她。但她都平静的,义无反顾的做完。

郑金波耳朵听力不太好,她住在上铺,一天深夜,她在床上用被子遮着学法(手抄的小本,长2寸,宽1.5寸),非常精致,翻纸页的声音被值夜班的犯人林景香听到,蹬着上下床的梯子上去抢《经文》,林景香的上身在上铺,俩个人撕扯一起。《经文》没被抢走,但郑的脸上和身上都被抓挠坏了,一条条,一道道的血痕,头发蓬松着,惊慌着,呆呆地围着被坐在床上,手里还紧紧的攥着《经文》,紧贴在怀里。郑金波虽惊魂未定,犯人冲着她大吵大骂:干一天活不让睡觉……这时,情况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犯人们骂着骂着,觉得不对劲,转过神来又开始骂林景香,因为林景香住这屋,值夜岗都在外面走廊,犯人骂她:你值夜岗不在外面,你还管屋里来了,一个屋住着,好意思下手。

在2005年春,郑金波又一次被犯人头薛淑华粗暴野蛮地殴打,郑金波被打得起不来床,同修们都要找大队长康亚珍,找狱长,推荐同修文杰代笔写信,犯人薛淑华被康亚珍叫到办公室问:打没打?薛说:没打。康告诉她买两瓶罐头给郑金波,薛回来说:法轮功还撒谎说我打她了,今后谁想吃罐头就说我打她了。法轮功学员们要求看监控后,由法轮功学员吕秀琴和一个副大队长去看监控。结果是薛大打出手,不管头上,脸上,身上就看拳头飞舞。康亚珍把薛叫到办公室惩罚了她。但随后,法轮功学员文杰被四个犯人二十四个小时看着,关在一个空房子里不让睡觉,郑金波被送病号加重迫害。

病号监区也对不转化的学员强行转化,严看,严管,郑金波在那里遭到非人的迫害,回家时身体非常的虚弱,调整了一些日子,身体恢复得很快,她丈夫说秋天还割苞米,扒苞米。正月初三,正炒菜呢,突然发病,几天内五脏衰竭,肺叶烂没,抢救无效,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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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呼兰县公安局(呼兰区公安局)地址:呼兰区建设路225号,邮编:150500。<br>区号:0451,电话:45188557110<br>副局长:孔繁龙(号码待确认)18724576678、15694576111;曾凡辉45157366768、13030073158;姜继民,手机:13903665588,住址:电力小区东1栋2单元3楼。<br>蔡平45157329755、13904666388。<br>监察室主任:闵朝军(2013年40岁)15945952111<br>刑侦大队长 齐剑南 13945636885<br>[国保大队]<br>电话:45157334774<br>队长:马丹 45157326608;陈兆林,宅电:57325999、手机:13945126069、小灵通:88558505。<br>国保警察:霍忠义 13054260333;龚宝峰 13904817360;徐汉斌,宅电:57302528、住址:永兴村公安局家属楼6单元1楼1号。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29日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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