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云
简介:
刘凤云(Liu,Fengyun),
女 ,
56岁 ,
唐山大法弟子,唐钢医院护士。唐山钢铁公司医院伙同当地居委会和派出所对刘凤云轮番施压,每晚都有人上门骚扰,强迫她交出法轮功书籍,并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 在她的本职工作(变态反应疾病的诊治)之外,强行给她增加了额外的三份工作(分诊、抽血和统计药单)。尽管如此,刘凤云毫无怨言,而且把每项工作都做得很好。然而,迫害者仍以“提高她的思想认识”为借口,送她去洗脑班,谎说出去“学习”几天。2000年11月28日,将其强行送至唐山市棉纺厂洗脑班,一去就是三个月。 在洗脑班,四道门上锁,吃喝拉撒都在室内。因为刘凤云要求炼功,并喊“法轮大法好”,不但被罚站半小时,而且脖子被电棍电了一次,然后又让她绕着操场跑了三圈。 洗脑班每天播放诬蔑法轮功的录音、录像。因刘凤云拒绝观看,就被罚跑步,罚站,并且拳打脚踢,手铐电棒,在最冷的三九天,让她在没有暖气的屋子里睡觉。因为刘凤云在住室墙壁上写了“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结果被一番拳打脚踢后,又被铐在床头六个小时。后来,因为刘凤云告诉一同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抵制观看恶毒攻击法轮功的电视节目,结果被看管(大个子姓张,小个子姓刘)打得牙龈出血,口腔破烂。然后,刘凤云被唐钢公安处接回唐钢医院,继续非法拘禁。半个月后,再次被送回洗脑班。 2008年12月15日,刘凤云在本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者构陷,被抓到派出所扣押一夜,并被抄家,然后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拘留所。半个月后,又被送往开平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但查体不合格,回家。 四个月后,派出所以邪党“十一”为由,欲再次抓刘凤云去劳教。刘凤云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电击;
罚站;
精神酷刑;
非法劳教;
恶人举报;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从“唐钢”看国企官员对法轮功的迫害
唐山钢铁公司职工刘凤云和刘爱东遭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1年5月7日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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