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
简介:
李清(Li,Qing),
女 ,
51岁 ,
山东单县大法弟子。1970年出生。家住单县城关镇城区内,原县供销部门职工,失业后成了家庭主妇。李清为人诚恳,善良,待人接物处处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在矛盾面前宽容忍让,在利益面前不计个人得失,是人们公认的好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青去复印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国保大队人员绑架到单县公安局。晚上,又被劫持到单县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二十多天,并在没有任何收据的情况下,勒索李青家人四千元钱后,才把李青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七月,李青和法轮功学员一起去了北京。国保人员到李青家骚扰,追问她的去向。李青为了避免被绑架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到了浙江省温州乐清市的雁荡山地区。 二零零一年秋天,李清曾被浙江省乐清市法院枉判三年,在杭州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李青回到家中。李青的丈夫是个老实本分的人,经过多次的惊吓,终于承受不住各方面的压力,在李青被非法关押期间,与她离婚。李青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仅仅因为她坚持自己的信仰,被中共恶党发起的这场镇压迫害的家庭破碎。 这些年的经历给她本人和家庭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痛苦和打击。近十一年来,有多少像李清这样的好人遭受了邪恶的迫害,有多少幸福和睦的家庭在这场非人的迫害中分崩离析。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李清和其他三位女法轮功学员被单县政保大队和单县东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县看守所迫害。之后,李清家遭恶警洗劫,抢走了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李清等四位女法轮功学员在单县看守所关押期间,遭到了精神上的摧残和肉体上的折磨。有的长时间站立不让睡觉,坐老虎凳。后来,其他三位学员被放出,李清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警察不许家人探视,说什么菏泽市“610”(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机构)和公安局把她视为了重点。李清在单县看守所遭受了半年多时间的迫害,经当地公安部门构陷,李青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李青被劫持到山东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李青年迈的母亲再也经不起中共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和精神伤害,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份去世。这次迫害导致李青已复合的婚姻,再次破裂。
迫害类型: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剥夺睡眠 ;
老虎凳 ;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单县李青两遭非法判刑-陷狱共九年
山东单县善良妇女李清被冤判六年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电话:
单县政法委书记陈允全 “610”主任 王战蕴(女) 公安局长李光 手机15505300081
单县公安局政保大队队长王彦贵 指导员刘建锋 警察齐敦州、包立虎、王建民
责任单位及恶人:
菏泽市公安处610
单县看守所
山东女子监狱(山东省兴业发展公司)
单县公安局
杭州女子监狱
单县东关派出所
乐清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7月11日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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