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忠富(宗富)
简介:
朱忠富(宗富)(Zhu,Zhongfu(zongfu)),
男 ,
67岁 ,
云南楚雄法轮功学员。籍贯安徽省庐江县,四川攀枝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退休职工。二零零四年,朱忠富在发真相资料时被诬陷,被非法关押至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并且延期半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中午一点左右,朱忠富在大姚七街送神韵晚会光盘遭绑架。当晚楚雄市公安局、大姚县公安局、楚雄市610、片警、消防队、小区保安等人员来到朱忠富家所在小区(楚雄市鹿港一号),把小区内全部灯关闭后,躲在小区四处及楼下。当朱忠富的妻子李卫萍、女儿、女婿、朱忠富的四弟和朋友何高琼、刘宜君下楼后,恶人就将他们绑架。 朱忠富的妻子李卫萍于当晚遭到市公安局非法提审,警察刘强、姓杨的男警、姓龙的女警、还有不知姓名的女警共四人轮番审讯,因是非法逼供,恶警根本不敢报姓名。李卫萍第二天下午十六点左右回的家。回来后,大姚县公安局办案警察朱华等人,多次到朱忠富家找李卫萍做笔录,女儿、女婿常常被叫到市公安局做调查。 朱忠富被非法关在大姚县看守所;何高琼、刘宜君被非法关在楚雄州看守所。 那天天气很冷,几名犯人事先准备好了,要强制朱忠富洗冷水澡,其中一名一盆冷水猛力泼向他的脸,他用手去抹水的时候,其他人就用脚猛力踢他,他疼痛难忍蹲了下去,气都喘不过来,右肋骨被踢断了,晚上睡觉疼痛难忍,一直到了五个月后才缓解了疼痛。几个月来,一直被他们辱骂,还骂大法、骂师父等。监视器、窃听器都有,警察能看到、听到,但无人管。九月份,朱忠富又被绑架到南华县看守所,因第一次体检时他尽力抗争没抽到血样,体检表上这一栏是空白,不收。只好又返回大姚。国保警察和看守警察直接送大姚平安医院,戴着脚镣和手铐,五名特警把他按在床上强行抽血,导致过后左手抬不起来,两年以后才恢复正常。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楚雄州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朱忠富、何高琼、刘宜君非法开庭。在刁难律师使得律师无法到庭,而当事人因律师不在拒绝开庭的情况下,仍然庭审三个多小时。这是违反《诉讼法》,「自导、自演」的非法开庭。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楚雄州法院作出非法判刑:朱忠富三年,刘宜君两年,何高琼一年。 朱忠富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从云南第一监狱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朱忠富与妻子李卫萍,王国华因为向世人讲真相,发真相数据告诉世人如何避过灾难,被楚雄国保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三人被非法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构陷。 后朱忠富被非法判刑六年,罚款6000元;妻子李卫萍被非法判刑四年,罚款4000元;另一法轮功学员被判刑一年六个月,罚款2000元。行恶单位:云南楚雄大姚县法院,(2021)云2326刑初2号。审判长余平;审判员王子康、罗如丽;书记员李媛媛。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审判;
迫害亲属;
抄家;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朱忠富、李卫萍夫妇分别被枉判六年、四年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15236.html#201117047
2017-18年云南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
云南楚雄市朱忠富遭受的迫害
朱忠富妻子要求警察无条件退还私家车
云南法院自导自演非法开庭 家属控告
云南楚雄朱忠富等被非法开庭
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人名单:
大姚七街派出所所长:邢尔文
副所长:李春旺
警 员:杨光泽 还有协警
大姚县国保:朱华 陆文辉
六一零:王斌
检察院:吴志荣 王跃红
审判长:余平
审判员:王子康 邬吉胜
书记员:冉佶玉
楚雄州中级法院审判长:夏绍兴
审判员:王中强 李发连
书记员:马康坦
还有楚雄市国保人员参与。
大姚县政府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大姚县东街07号
邮编:675400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虎、
大姚县法工委主任:杞玉昌、蔡建忠
大姚县委副书记:李郁光、杨华山、李安福
大姚县委书记:陆积峰
大姚县政法委书记:马跃云
大姚县610:施建林
云南省楚雄州委书记:邓先培 13987869922 0878-3389966 0878-3390669
杨红卫:13908780521 0878-3389666 0878-3389889
王兴明:13312615658 0878-3388967
张之政:13908785336 0878-3110899
袁鹏:13708707066 0878-3110096
楚雄市办公室主任:13987855336 0878-3126041 李成相13987079066 0878-31021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大平坝劳教所)
楚雄市“610办公室”
楚雄市公安局
:
刘强
大姚县看守所
楚雄市看守所
云南省高级法院
大姚县公安局
:
陆文辉,
朱华
大姚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8日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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