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桂兰
简介:
霍桂兰(Huo,Guilan),
女 ,
75岁 ,
陕西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西安市塑料机械厂退休工人,现在宝鸡市陈仓区租房住。二零零零年四月,霍桂兰去北京上访,为讨还大法的清白,却遭绑架,被劫持回西安市的新城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从此霍桂兰长期被监控,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单位人员经常闯入她家骚扰,逼她所谓“转化”。 二零零零年六月,霍桂兰因给太华路派出所所长送去一份法轮功简介被绑架,两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四月,霍桂兰和法轮功学员马蕴华、张云贤因发真相资料遭人恶告,被莲湖区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关押到莲湖看守所。同年八月一日,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在警察交接手续时,三人成功从劳教所大门走了出去。二零零一年九月,三人在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交流时又被警察绑架,十月再次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召开“镇压大会”,由六名恶警全副武装、手持铁铐、警棍,凶狠地揪住法轮功学员张云贤、马蕴华、贺桂兰的头发、胳膊,绑架到会场,宣布将这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这是劳教所为了加大迫害、制造恐怖,秘密经西安市“610”通过莲湖区法院、灞桥区法院作出的非法判决。马蕴华(7年)、张云贤(5年)、霍桂兰(5年),当日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霍桂兰被非法关押在五监区,期间受尽折磨,她曾因炼功被狱警指使的犯人踢坏胸肋,导致肿痛难忍,呼吸困难;因炼功她曾被挂铐在铁门上一星期,罚站一星期,关禁闭四个月;有一次搜身发现了手抄经文,狱警指挥犯人扒去霍桂兰的衣服,在众目睽睽之下推拉撕扯百般羞辱,她还被狱警用警棍暴打,令她全身的伤痛三个多月才消下去。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在霍桂兰结束冤狱的当天,太华路派出所警察将她直接塞进车内,劫持到长安县工人疗养院的“610”洗脑班,又迫害了四个月,才于二零零七年过年前把她拉回宝鸡娘家。 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晚,霍桂兰在西安大明宫遗址公园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被劫持到新城区长乐坡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两个多月,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回家。 二零一三年五月,霍桂兰因讲真相被自强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三个月后,被国保大队敲诈一万元钱取保候审。 霍桂兰在宝鸡市陈仓区(也叫虢镇)租房住,经常遭当地警察及中共人员的上门骚扰、威胁及监视。 二零二零年,霍桂兰因发真相资料遭绑架,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晚,霍桂兰被闯入家中的陈仓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四个年轻警察不由分说地按住老人,不让她换衣服,不让她换拖鞋,也不让她拿钥匙,疯狂地对她拖拉拽扯,将她从四楼一路拖拽,任由老人的身体在水泥的楼阶上磕击碰撞,一直这样把她拖到楼下。然后四个年轻警察一人一只胳膊、一条腿,硬把老人塞入警车。第二天,霍桂兰老人被非法关押到宝鸡第二看守所,她一直头晕、腰痛,下身出血,并出现心脏疼痛、呼吸不畅等危急症状,听力、视力也越来越差,一只脚踝被严重撞伤,肿起老高,走路困难,家属申请取保,被陈仓分局国保大队拒绝。 之后,老人被陈仓公安分局构陷到金台区检察院,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被日被金台区检察院构陷金台区法院。金台区法院曾定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对霍桂兰、张砚秋两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实际情况不详。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金台区法院法官柳妍、金台区检察院公诉人武宣等四人到看守所非法提审霍桂兰,内容是:1、核实西安市莲湖分局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将霍桂兰送入陕西省女子监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释放;2、核实霍桂兰的工人身份、工资;3、称霍桂兰二零二零年因发真相资料被非法拘留十天是因疫情不收没有执行;4、声称警察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对她的施暴的是:一警察不小心摔倒将她摔倒;5、称非法搜家时有三位社区人员跟着;6、问她对法轮功的认识是否有所改变。 霍桂兰在法庭上或在庭下,多次要求法院办案人员出示公通字[2000]39号令(此文件明确列出十四个邪教,没有法轮功),但他们都没有出示。这次霍桂兰又问审判长柳妍为什么不提公通字[2000]39号令?柳妍说:等到判决下来,你就知道了。霍桂兰想与她好好交谈,柳妍却说无法谈,不能谈,她不愿意多说,还阻止书记员作记录,强行把笔录握在手中匆匆离去。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金台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霍桂兰老人。参与迫害霍桂兰老人的主要涉案人:宝鸡市陈仓分局的李尚谕、杨振英;金台区检察院的撒晓宁;金台区法院的刑庭副庭长柳妍。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批捕;
非法提审;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
罚站;
关禁闭;
非法拘留;
勒索钱财;
骚扰;
威胁/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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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金台区法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西路203号,邮编721001
院长:江伟13709270008
副院长:米向军(主管刑庭)18909170604
刑庭副庭长柳妍13309278259
金台区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9号,邮编721000
电话:0917-3102026
检察长:李清13909175863
副检察长:张加会17719623916
副检察长:陈楠17719623880
副检察长:李子瑾17719623877
办公室主任:王超13186388886
办公室副主任:蒲大彤17719623896、王茜17719623869
政治部副主任:冯婷18609173663、郑婷婷13571161121
第二检察部:副部长撒晓宁18628609765、武宣、助理冯娟
陈仓区公安分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209号,邮编
电话:0917-6228989、0917-6222041
局长:李凌云18829370866
副局长:田勇(分管国保)13991757188
国保大队涉案人员:李尚谕13992773858指导员杨振英13636768992、罗希15769175891
虢镇派出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大众路6号,邮编721399
电话:0917-6222523
丁立航、李平、孙林虎
高新区分局千河派出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底县路06号,邮编721300
电话:0917-6423066、0917-6423004
刘少勋、云飞、周晓洋
责任单位及恶人:
陕西省女子劳教所
宝鸡市公安局
西安市洗脑班(新合洗脑班)
陕西省女子监狱
金台区公安分局
金台区法院
陈仓区公安局
宝鸡市中级法院
新城区长乐坡看守所
东风路派出所
宝鸡市检察院
宝鸡市第二看守所
新城区看守所
太华路派出所
金台区检察院
金台区第二看守所
陈仓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12日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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