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昌
简介:
高玉昌(Gao,Yuchang),
男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八月公安来高玉昌、张艳玲夫妇家,在没有任何手续和证件的情况下,进行骚扰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威胁不让说真话。 在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高玉昌、张艳玲夫妇被公安机关非法抓捕,警察还把妻子张艳玲的金银首饰抢走。 在公安局被刑讯逼供,给高玉昌戴上手铐,铐在老虎凳上。用皮鞋打头,警察抓住头往墙上撞,当时高玉昌就晕过去了。高玉昌被折磨得遍体鳞伤,身体受到非人的摧残。就这样在老虎凳上两天三宿,之后劫持进看守所,在看守所耳朵被打聋,受到精神和肉体的摧残,非人的待遇,一直被非法拘留到二零一零年十月十日才释放。回家没多长时间,旗政府、镇政府、610、公安经常对高玉昌家进行骚扰。 在二零一零年的八月,公安、派出所、综治办、610人员七、八个人闯入家中说是所谓的洗脑,当时高玉昌的心脏病又犯了,才没有把高玉昌带走。这些年由于迫害,不断的骚扰,使高玉昌不能正常安心的工作致使家庭经济受到损失,给家人、亲人造成的伤害和打击。 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中共邪党人员非法开庭,图谋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高玉昌、樊凤珍、皮长福夫妻和女儿、王桂兰、樊凤英、王雪梅、廖文波、金先生、甄海燕。 大杨树镇先期被绑架的十八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秘密开了两次庭,十八位法轮功学员当庭说明大法美好,同时揭露恶警非法刑讯。当时恶警摆出一副无赖的嘴脸说,“谁打你们了、我们可没打你们、你们拿出证据来呀。” 大杨树镇被绑架的三十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关押在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和十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公、检、法中共人员联合迫害大杨树地区大法弟子,连续三次非法开庭,共枉法诬判18名法轮功学员皮长富及妻子、女儿皮丽丽、樊凤英、樊凤珍、王桂兰、王雪梅(身体出现严重病情,想要保外就医)、金胡木、甄海燕(被迫害不能行走、用被子抬到法庭)高玉昌等,分别判为一至七年徒刑。五月份又非法判法轮功学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骚扰;
抄家;
手铐/脚镣 ;
老虎凳 ;
揪头发撞墙 ;
非法判刑;
威胁/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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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杨树镇公安分局
鄂伦春自治旗610
盟鄂伦春自治旗法院
阿里河镇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5日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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