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东安
简介:
舒东安(Shu,Dongan),
女 ,
56岁 ,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舒东安在东北大学附近向一名世人讲大法真相时,被恶人诬告。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徐永勤、警员刘雨寒伙同当地派出所及新世界花园社区、保安,在社区地下车库绑架了舒东安,并未经允许闯入舒东安的家,入室抢走一台电脑、三台打印机及真相资料。徐永勤预谋将舒东安非法判刑,将案卷递交给和平区检察院,和平区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又将案卷退回国保大队。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徐永勤威迫家属及舒东安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舒东安回家后,认为取保候审书上声称:“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与事实不符,于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间三次去国保大队找徐永勤和刘雨寒讲述大法真相。徐永勤和刘雨寒非但不听劝告,反而诱骗舒东安在陈词书上签字,用其笔迹取得所谓新证据,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日再次非法绑架舒东安。二月二十五日舒东安案卷第二次递交给检察院,四月六日和平区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又将案卷退回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按照法律规定:同一案件,检察院两次退回,就应当无条件放人。 但当舒东安家属于四月十六日赶往国保大队向徐永勤要求放人时,徐永勤以舒东安“在看守所里表现不好”为由,拒绝释放大法弟子舒东安。 后和平区国保大队第三次向和平区检察院递交舒东安的案卷。 二零一零年六月,和平区法院非法开庭庭审舒东安。庭审后,和平区法院认为起诉舒东安证据不足,(和平区检察院)第三次撤回对舒东安的起诉。 徐永勤在法院三次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案卷下,继续大搞文字狱,持续编造材料,当舒东安的姐姐与他理论时,徐永勤狂妄叫嚣「就要办你」,狂妄至极。 二零一零年七月,舒东安要求聘请北京律师为自己作二审辩护,但和平区法院违法剥夺了舒东安合法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后不经二审,非法判舒东安四年徒刑。舒东安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 在狱中舒东安不配合邪恶、不放弃信仰,她们就不让睡觉、站冷水盆、把手翻过去戴手铐,致使她的一只手已经不好使,但舒东安仍是不屈服,并开始绝食,以抵制迫害。 舒东安被恶警董璐迫害的病危,后被迫害致病危保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剥夺睡眠;
戴背铐;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诱骗/利诱;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新宾县去年被绑架的九名法轮功学员近况
沈阳恶警徐永勤及相关恶人的罪恶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舒东安被非法判刑四年
检察院二次退回起诉 沈阳和平区国保拒绝放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和平区公安分局
:
刘雨寒,
徐永勤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董璐
和平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4年1月1日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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