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松江
酷刑演示:抻刑,将法轮功学员的手一高一低地铐在两张床之间,恶警分别拽着两边床往外抻
被绑架迫害的部分建三江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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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于松江(Yu,Songjiang),
男 ,
46岁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管理局前进农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三月初中共两会期间,“610”头目石平带了十多个警察,逼迫租住在于松江家门房的住户,强行打开通往于松江家的院门,警察一窝蜂似的进屋抢走了于松江的液晶宽屏电脑(价值五千多元)、打印机(激光、彩喷各一台)、手机等私人物品。把于松江关进前进农场拘留所。 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的第一周,于松江几乎天天被农场公安分局教导员苏贻刚、“610”头目石平等威逼、恐吓、录口供,诱骗他说出其他多名法轮功学员,石平还卑鄙的让于回家后监视当地协调人。在强烈的高压恐吓下,于的精神彻底崩溃了,在监室里昼夜大喊大叫“有人要杀我和我家人”等,并拆下床板搭成马架(屋脊形)躲在下面,砸碎了监室的窗玻璃。四十天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于被释放,公安局还索赔三百元钱打碎的玻璃费用。 于松江回到家后,被迫害后恐惧的阴影一直挥之不去,他不敢见人,彻夜难眠。其他法轮功学员见此情景,就经常来和他一起学法,倾心交流。就在这次被绑架的前几天,他还说,现在虽然自己能睡着觉了,但恶梦不断,耳朵幻听还时常出现。在亲人的劝说下,为维持生计,他又重操旧业,开始修理自行车。不想才出摊几天,又遭绑架迫害。 二零一零年初,青龙山洗脑班勾结臭名昭著的五常市洗脑班后,更形成了一套邪恶的迫害模式,采用的手段非常毒辣、阴狠。青龙山洗脑班还到处高薪聘请“犹大”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潘淑荣、于松江、张喜增、郑杰、曹秀芳、张艳秋、茆泽芬、杨福义、包华芝、李军、于国荣、齐春霞等,都曾被青龙山洗脑班残酷折磨过。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早七点左右,农场公安局“610”头目石平带一个警察到于松江家,谎称要找他到公安局谈话,一会儿就回来。结果被骗去后即遭绑架,非法抓捕到青龙山洗脑基地非法关押了一百多天,如不屈从就实施暴力。强行洗脑,使他们身心受到伤害,于松江被戴手铐、脚镣,殴打、电刑折磨。于松江被绑架后先遭暴力殴打,晚上八点两手被警察用手铐铐在身体两侧床上,想坐坐不下去,想站又站不起来,因为两个手被床拽紧。这种酷刑折磨十分痛苦,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五点,在这期间,一晚上遭到六名警察多次殴打,两个手腕肿的很粗,几个月之后两个手腕还有明显手铐铐的印痕。 由于非法关押,也造成他们家庭经济更加困难。 青龙山农场洗脑班主任盛树森曾气势汹汹冲进屋骂于松江不识抬举,不给他面子,要是再不写三书(放弃法轮功信仰的“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就弄到五常去,那里的酷刑谁也受不了,不死也得扒层皮,还得判几年等。盛又说:“问你最后一次,写还是不写?”于松江说:“我都说过多少遍了,不写。”盛树森发疯似的抡起拳头,照于松江头上和胸前一顿打,并威胁说:“一会给你好看的。” 如今,于松江,潘淑蓉,李景芬已被非法关押80多天了,长期非法关押,强行洗脑使他们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由于被非法长期关押也造成他们家庭经济更加困难,亲人十分痛苦。 二零一三年九月,建三江法轮功学员石孟昌和韩淑娟夫妇仍被非法关押在青龙山洗脑。家属为了维护亲人的正当权益而为他们聘请了正义律师,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于松江、陈冬梅和吴东升也找到正义律师,对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起刑事控告和投诉反映等相关司法程序。 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610”指使前进农场公安分局、七星农场公安分局,对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于松江和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于松江家住建三江前进农场,据邻居讲: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前进农场公安局警察连续三天到于松江家骚扰,当时于松江不在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早六点左右,前进农场公安局长王利、前任“610”主任石平、现任“610”副主任范喜东、警察胥兴勇、贾献池等警察将于松江从家中绑架,逼迫他辞退律师,并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书”。遭到于松江拒绝后,警察再次将于松江劫持到青龙山洗脑班迫害。 控告人于松江控告(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房跃春,盛树森,刘长河,于文波,房秀梅,金言鹏,周景峰,石平,苏怡刚,孙宝山,任响,韩笑,李明。 前进农场的法轮功学员于松江就曾被房跃春、盛树森等人迫害致精神失常。于松江恢复正常后,聘请律师控告青龙山洗脑班对他的迫害。于是青龙山洗脑班恶人勾结当地警察,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再次将于松江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这就是律师十二月五日到洗脑班喊话的原由。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中国四位维权律师和法轮功学员家属在黑龙江建三江管局青龙山洗脑班门前,喊出这样的话:“房跃春,马上放人!房跃春,你在犯罪!”洗脑班大门紧闭,恶人不敢应对。 据于松江回忆当时的情况:“金言鹏用牙签支着我的眼皮,我自禁地闭了一下眼睛,牙签折了。盛树森这时进来叫喊着:‘不能叫他睡觉,今天就是不能让他睡,不写就不许休息。’五常来的莫振山(五常市‘610’副主任,五常洗脑班积极参与迫害者)也说:‘不能让他休息。’盛、莫叫几个人打开手机放音乐。莫来到我的面前说:‘小于子,你写了三书就可以回去了。不然你是过不去的,就得判刑。’这一夜我被迫害休克了三次。” 2013年12月6日上午9点30分,律师还有石孟昌、于松江的家属等10多人来到建三江管理局垦区检察院,对青龙山洗脑班涉嫌非法拘禁进行控告,该院值班人员说他们上午开全院大会,不接待。律师问:「开多长时间?」说不知道,这么多年第一次全院开会,律师说那我们就在这里等。 等到检察院开完会,控申科孙姓科长和马姓工作人员对刘让英的控告,给她和她的代理律师赵永林做了笔录。工作人员当时对刘让英和赵律师的态度不好。 接下来,唐吉田律师和石孟昌家人就石孟昌家人的控告,督促检察院予以正面回复。刚开始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好推脱责任,设各种阻碍。后来在律师和家属有理有据的论证面前逐渐开始态度好了点,随后江天勇律师也就于松江上次的控告及之后又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的事情与检察院再次交涉。 2013年12月6日下午2点多钟,建三江国保大队警察于文波(手机:1384543088,办:0454─5808019,宅:0454─5710509)在检察院监视大法弟子们和律师,还用手机对她们偷拍照,态度蛮横,面对律师在法律层面所指出的洗脑班的非法性和检察院的不作为时,才态度缓和。唐律师和江律师要求于文波公开出示法律依据,江律师还指出他们是在犯罪。江律师讲述了于松江的被迫害过程,还将于松江上次控告后,又被报复性的劫持到青龙山洗脑班的事实真相揭露出来了。于松江的母亲将儿子在洗脑班的酷刑迫害也揭露出来。唐律师将石孟昌夫妇的被非法拘禁及老母出面控告的真相都揭露出来。检察院想回避律师,想单独与家属谈,企图间隔家属与律师。赵永林律师开始理性的有理有据的揭露洗脑班的违法性,并劝检察院给予正面解决。并要求检察院公开信息。 2013年12月6日下午3点我们和律师及家属开始跟副检察院长郝洪军交涉(郝手机:13394577999),王成律师要求检察院必须限期明查洗脑班和公安的违法行径。唐律师又将整个事件中所涉及的每个当事人的典型经历揭露出来,劝他们走出正确选择的第一步。 副检察长郝洪军开始挑拨家属和律师的关系,江律师直接揭露出他这种做法的无理,我们和家属给检察院的人员讲真相,要求立即无条件放回自己的家人。 律师问副检察长郝洪军,你能代表检察长吗?他说能代表。律师说出了他根本代表不了的依据,后来郝洪军和控申科的人就走了。对律师的控告──开始说三个月后予以答复,后来又称要等农垦总局检察院批审,他们无权管此事。对青龙山洗脑班涉嫌「非法拘禁」一事,建三江检察院托辞渎职,律师们表示一定要追究到底。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日,法轮功学员吴东升、霍金平、刘让英,蒋欣波、陈冬梅、李延香、石秀英、孟繁荔、孟宪杰、潘淑荣、王平忠,石孟昌、韩淑娟夫妇的家属、于松江的母亲,及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及律师共二十几人来到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农垦检察院见来人很多,只许每次进去两人交涉。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八日才放于松江回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被害人于松江和石孟昌、韩淑娟的家属及聘请的律师江天勇、唐吉田、王成、梁晓军等人,去青龙山洗脑班要求见人,遭到房跃春等人的拒绝,前去的家属及律师不得已在洗脑班门前喊话:“房跃春你们在犯罪!你们要立即放人,否则,我们控告你非法拘禁公民!”房跃春等人依然拒绝见人。次日下午律师配合法轮功学员石孟昌和韩淑娟的家属及于松江去建三江管理局检察院、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和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以“非法拘禁罪”控告洗脑班相关责任人,并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石孟昌和韩淑娟。
事后,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610”指使前进农场公安分局、七星农场公安分局,对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于松江和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于松江家住建三江前进农场,据邻居讲:从十四日至十六日,前进农场公安局警察连续三天到于松江家骚扰,当时于松江不在家。 还有消息透露:前进农场公安分局联合街道办开会,通知环卫工人监视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行踪。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另一当事人石孟昌家住建三江七星农场,七星公安分局已经开会,预谋对当事人和当地法轮功学员采取行动。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黑龙江省建三江七星农场石孟昌和韩淑娟夫妇,及他们的儿子石奇磊,和建三江前进农场蒋欣波、于松江,还有蒋欣波的丈夫丁忠野(尚未修炼法轮功),几乎在同一时间段遭绑架。 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于松江被劫持到建三江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上午,前进社区主任和书记带着有十七、八个人,有街道办主任汪振松,还有书记,一区主任姜留学,城管等六台车,来到法轮功学员于松江家,逼迫于松江写保证书并要拍录像,遭到于松江坚决抵制。汪振松说我们来的主要任务,是让你放弃法轮功并录像,保证今后不再炼法轮功了,至于你在家里炼不炼我就管不着了。完成任务后,我们就都没有压力了。否则的话我们一次次的来找你,你不烦我们都烦了。 于松江反复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这时有位邻居过来大声喊 “法轮大法好!”于哥炼法轮功身体棒,热心肠,是个好人,我挺佩服他的,炼法轮功的都挺好。再说你们也太不象话了,一来就一帮,要是一般人都得吓坏了!你们也就这点本事。面对民众的正义之举,在场的中共人员都没话可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洗脑/送洗脑班;
手铐/脚镣 ;
毒打/殴打 ;
电刑 ;
抻刑;
逼迫放弃信仰;
威胁/恐吓;
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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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农垦总局政法委: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10号 邮编:150090
哈尔滨市电话区号:0451
常务书记办…55198747
副书记办…55198743
副书记办…55198617
执法检察室…55198745
办公室…55198744
综治办…55198746
6.15办公室……55198204
机关党委书记室……55198201
办公室……55198202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室…55198302
综合科…55198301
建三江书记 王金会 办 5790243
建三江政法委副书记刘博 办5790507
建三江电话区号:0454 邮编 156300
前进农场书记王伟 13054365258 邮编 156331
副书记张加礼 15603689333
副厂长郑旭斌 13945437326
副厂长于 平 13352546669
前进公安分局 值班电话 5799430
苏贻刚 教导员 5799421 13329550336 5743609
张万荣 副局长 5799355 13329559577 5743577
徐志栋 刑警队长5799425 13054361551 5744580
王志刚 交警队长5799122 6809131 5743618
于 杰 局 长 5783666 13339544333
职 务 姓 名 办电 手机 宅电
建三江政法委书记 王甲林 13903645528 5790335
建三江“610”头目 李春耀 5790507 5725790
建三江国保大队长 刘长河 13329545007
建三江公安局长 宫传福 13903644188
前进农场:
公安局长 于 杰 13339544333
公安局教导员 苏贻刚 13091627336
“610”头目 石 平 13846123277
工商局负责人 刘 刚 13945438673
工商局 (陈姓)大 校 13359971108
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 区号:0454 值班电话 5700301 156333
公安局长 王继松 5716577 13214544001 5794858 13258606333
王继松妻 芦 静 13304541077
公安局教导员 逯 刚 5716516 13512601796 5700358
副局长 毕建利 5716513 13091639033
副局长 房跃春 5716517 13846125557 5716771
副局长 沈长军 5716514 13945416377 5800666
国保中队长 孔令斌 5700301 13351443989 5800828
拘留所所长 崔文河 5700721 5800816
刘俊河 刑警中队队长
江 强 刑警中队技术员
伊国强 刑警队长5716513 13845435977 5747398
张义平 交警队长5700643 13019755982 5747408
洗脑班主任 盛某某 13054364958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
房跃春,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中心(俗称“青龙山洗脑班”)主任、建三江农垦公安局青龙山分局副局长。地址:建三江农垦公安局青龙山分局后院;电话:13846125557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盛树森,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中心(俗称“青龙山洗脑班”)前主任;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刘长河,男,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前国保大队长。地址:建三江农垦管理局。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于文波,男,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地址:建三江农垦管理局。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房秀梅,女,青龙山洗脑班工作人员,地址:建三江农垦公安局青龙山分局后院;电话:13734535052。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金言鹏,男,青龙山洗脑班协警,地址同上;电话:15145444141、18245429966。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周景峰,男,青龙山洗脑班协警,地址同上;电话:13634654646。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石平,男,黑龙江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前进农场610主任;地址: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前进农场场部;
电话:13846123277、0454-5423277(宅)。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苏怡刚,男,黑龙江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前进公安分局前教导员;地址: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前进农场场部;
电话:13091627336;0454-5743609 (宅)、0454-5799421(办)。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孙宝山,男,黑龙江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前进公安分局片警;地址: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前进农场场部;
电话:13836636647;0454-5799801 (宅)。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任响,男,青龙山洗脑班工作人员,地址:建三江农垦公安局青龙山分局后院。0454-5400569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韩笑,其它同上;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李明,其它同上;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五常市610
:
莫振山
建三江管理局
:
于文波
佳木斯市红兴隆看守所
前进分局前进派出所
:
贾献池,
孙宝山
五九七农场政法委
五九七农场
五九七农场街道办
:
王海燕
前进公安分局
:
苏贻刚
建三江分局610
前进农场「610」
:
石平 ,
范喜东
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
:
房跃春
前锋农场公安分局
:
刘长河
七星洗脑班
红兴隆拘留所
建三江前进农场公安分局
:
王利
建三江看守所
前进农场拘留所
青龙山法制教育基地
:
盛树森
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青龙山法制培训基地)
:
任响,
韩笑,
周景峰,
金言鹏,
房秀梅,
李明,
陶华
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
:
郝洪军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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