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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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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溟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服装企业家于溟


酷刑演示:暴打毒打

简介:
于溟
(Yu,Ming), 男 , 42岁 , 辽宁沈阳市大法弟子,原在沈阳五爱街经营服装企业。

于溟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邪党迫害。他三次被非法劳教,曾在北京劳教所、团河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遭到非人迫害,共被非法关押逾八年。

遭迫害之前于溟是个企业家,自己开个服装厂,家境富裕。由于北京公安部,沈阳“610”及各种不法人员无数次的抄家、恐吓、威逼、骚扰,于溟七十四岁的岳父于二零零六年含冤离世;七十三岁的岳母现在一见到警察就没气。于溟的妻子为了躲避警察的不断骚扰,搬了很多次家。夫妻俩开的服装厂已被迫停业,妻子的很多首饰早已变卖一空;妻子现在只能给亲属家打工,并被公安非法监控,于溟十岁的女儿,以奶奶打零工的收入维持温饱与学费。

二零零一年元旦,于溟在北京向世人讲大法真相时被抓。在看守所内,警察将他戴上手铐,脚镣关在牢室,并唆使犯人打骂。

后被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被送往北京团河劳教所调遣处。在调遣处他正气凛然,拒绝配合恶警的邪恶指令。在站队轮流做报告辞训练时,于溟高喊:“我因无罪被劳教……”,好几名恶警冲了上来,将其拖入消毒室,使用多根电棍电击他的身体各处,使他身体各处烧伤、起泡,但他仍没有半点屈服和妥协。

二零零一年三月,于溟被带到团河劳教所二大队。他脚部溃烂很严重,但恶警仍令其几个小时在太阳下晒着不准动,经过几个小时后,他被二大队(卢长军等人所在队)副大队长倪振雄叫进办公室。因长时间暴晒加上脚部溃烂,于溟进屋后一时站立不稳而栽倒,被认为故意跟倪过不去,对他拳打脚踢、打骂,并拉去医务室强迫就医。因他不从,被铐在栏杆上,用电棍电击。然后解开铐子,用手抓住于溟的脚踝,将他拖在地上,从二楼一路拖到一楼医务室(有几百米远),他的背部衣服全部都被拖烂,地板上都留下了许多血迹。恶警倪振雄把于溟拖下楼后,还丧失理智的狠狠向后拧于溟的胳膊,几乎拧断。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于溟提起上诉,并控告元凶江泽民,通过律师委托家人邮寄了诉江状。

于溟在北京市团河劳动教养所二大队三班,被非法剥夺睡眠;烈日下长时间罚站不准动;超强体力劳动;用犯人来毒打等等逼迫放弃“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思想,强迫写出骂师父、骂大法的一整套书面材料,并逼承认这些对他的非法迫害都是正确的,不得提出任何意见和上诉。他坚持不予妥协。二大队曹晖(时任三班班长)、郭建新、贾启树、马跃辉等人唆使打手曾欲对于溟施暴。

二零零一年末,于溟又被送到北京市团河劳教所的六大队,被强迫把盗版印刷《哈里.波特与魔法石》系列书印刷出来的每张纸按规格大小和页码次序迭好、排列好,再统一裁好装订完拉走,俗称“迭页子”。为了赶在春节假期前能把更多的书整好,卖给学生们放寒假看,警察们让劳教人员玩命赶活,有时得熬夜干。

二零零二年三月中旬,于溟被带到了位于团河院内后边的“攻坚楼”由五大队三个已被逼洗脑的人,一名叫于守利,一名叫古兆江,一名叫陈恒锦,一块给做所谓的帮教工作。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四、五名恶警将于溟强行抬到所谓的“心理咨询室”扒下他的衣服鞋袜,用粗绳子绑在床扳上,连胸带腰、两臂、两腿和脚用七、八根粗布条死死的固定住;为防他大喊,咬舌自尽,又拿布团塞堵住嘴,然后用布条勒在上下牙缝中。同时在一旁搁好笔纸,告诉说:“只要答应在纸上写一句'法轮功是×教',眨眨眼,我们立即停手!”然后就疯狂开电。

恶警姜海泉手持电棍狂电于溟上身和头部;二大队恶警刘心诚狂电下身和大腿部位;三大队恶警刘国玺手持两根电棍专电脚心,都是十几万伏的特制电棍。五大队恶警田雨呆在门口放风。于溟被电一上午电得躺在那一动也动不了。参与电击的恶警还有团河劳教所所长李爱民,恶警郭金河、刘斌等。

当时于溟的家人来要求接见时,团河劳教所为怕于溟身上伤痕被发现,管理科干警张福朝、任宝林对他家人说:“你家××现在信法轮功有点精神病了,有打骂人现象,违反了所规所纪,现在集训队停止接见两个月。我们也非常同情你们家属,但我们也没有办法,谁让上边有这规定呢?”。

二零零二年五、六月间送至北京市劳教局调遣处集训队进行“严管”迫害,每天罚坐板,从早上六点一直坐到夜里十二点,一动不许动。后恶警又以莫须有之理由将他延期十个月。

由于其正念正行,在劳教人员以及所内警察中享有极高的“声誉”,恶人无法“管理”,只好又把他转至女所少管队。最后,他堂堂正正的正念冲出劳教所。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他在北京鲁谷派出所再次遭绑架。二零零四年四月,他被无理滞留调遣处半年多后,被送到团河劳教所,其时恰逢团河三大队大法弟子集体反迫害,大法弟子多人被集训,白少华抗议迫害时期,他立声援抗议,恶人把他连夜秘密转至女子劳教所少管队关押。团河劳教所使用了各种手段折磨于溟,始终不能使于溟屈服,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四日把于溟用600元卖给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河北省第一劳教所,为了抗议邪党恶警的“转化”洗脑、奴工迫害,于溟进行了长达近半年的绝食抗议,在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医生认定活不了三天的情况下,才在二零零四年过年前一天被家人从劳教所接回家。

二零零六年三月份,于溟被国安特务绑架迫害,被劫持到北京“劳动人员调遣处”,在那里一直绝食抵制迫害,后因无法灌食,送到团河医院继续迫害。五、六月份时他被绑在床上,输液或是灌食。

九月十四日下午,团河劳教所两名恶警龚伟和李洪兴把于溟从团河医院劫回,送到一大队继续迫害。于溟长期不配合邪恶,恶警们非常紧张,提前在各队挑选几个最坏的十二名普教作为“包夹”,三人一班,每班六小时监控他,对他进行殴打和体罚。

于溟被关在一个经过特别装修的小屋子里。里面有再大的声音外面根本听不到,每天几个普教的任务就是折磨于溟,如果他们不这么做,就会遭到恶警的毒打。恶警为了监视屋里面的情况,还特别安装了监视器和窃听器。

九月十八日上午,三位包夹人搀扶着于溟去医务室灌食,九月二十日进行第二次灌食时,因于溟不配合,见有七、八名“直属队”队员(全副武装带电棍在劳教所内进行所谓“维持秩序”的恶警,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强拉硬拖到医务室进行灌食。第二天开始就变成医务室的恶警到小号来灌。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团河劳教所一大队,被劳教的人员看新闻时,忽然传来“法轮大法好”的口号声,紧接着听到一声响亮的耳光,匆忙的跑叫声连成一片。那些被恶警利用来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包夹”们,用擦地布将大法弟子于溟的嘴堵住。于溟口腔内大面积的溃疡并伴有恶臭。这已经是于溟第三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到团河劳教所迫害。

后来听“包夹”说,以肖政为首的恶警大夫把灌的食物中加入了大量镇定安眠类药物,于溟每天只能昏睡,不知白天黑夜,并且被绑在床上无法活动,承受着巨大的肉体与精神摧残,身体极为虚弱。

从那时起,于溟被二十四小时绑在床进行暴力灌食,便高喊“法轮大法好”抗议他们的暴行,恶警们便用录音机播放流行歌曲,音量极大,以盖过口号声。

于溟被迫害致皮包骨,两手两脚僵硬,佝偻(伸不直),头发几乎掉光,鼻子时常出血,不能站立,走路只能两个人拖着。

这次,狱警们使用了另一种酷刑, 用绳子把于溟的脖子、胸、腰、手、腿固定捆绑在椅子上,白天黑夜都不放开,大小便也不全松绑。十二个普教人员四班倒,每班三个人,二十四小时时刻守在捆绑 于溟的椅子的前面、左边和右边,一直持续到年底,造成于溟心脏骤停两次,体重从原来的160多斤急速下降到90斤左右,全身肌肉严重萎缩,骨瘦如柴,腰直 不起来,手、胳臂都长期抬不起来。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于溟被转关到以酷刑恐怖出名的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又遭到以于江、李猛为首的狱警毒打、电击、吊铐数天,并将他关在特制的大铁笼子里三个月,不能站、不能躺。

二零零七年六月,于溟被转到辽宁省马三家关押。恶警见到于溟绝食一年多的样子,邪恶的说:“到吃饭的时间不吃饭,给他拖下来咱啥招都有……”现于溟被转关到马三家监狱医院,亲人非常担心他的生命安危。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于溟因参与马三家劳教所越狱事件,受到各种折磨,送到一所二大队时就被施以拳脚、电刑后,铐在走廊的铁门上数日。被转入三大队,在办公室遭电击20分钟左右后,恶警又把他倒拖着拖到寝室门口继续电击,并让其喊承认错误、服软的话。之后强制他在地上爬,恶警在后面电,这样从40多米的走廊爬到头,经过七个房间,恶警在后面电,再转回来爬回去……。

恶警认为于溟参与大连大法弟子崔德军从马三家走脱事件,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绑架了于溟的妻子,并把于溟从马三家转押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十一后又把他转押回马三家二大队,并不许任何人探视。九月二日到期时,又被超期非法关押,恶警对他进行再度迫害。于溟的妻子被非法关押三天后放回,时时处于惊恐之中。

据悉,此事惊动邪党“中央”,令安全部、北京公安局国保支队、辽宁省公安厅联合迫害于溟,酷刑逼迫于溟承认参与营救。于溟原两年半的非法劳教期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到期,但邪党恶警对他非法延期一年,并将他从马三家教养医院转到马三家教养院一所三大队(迫害法轮功大队,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成立)。

省长陈政高直接下命令指挥迫害于溟,在马三家于溟又遭到以于江、李猛为首的狱警毒打、电击、吊铐数天,并将他关在特制的大铁笼子里三个月,不能站 、不能躺。于溟还被上老虎凳长达12天,几度昏死。用刑房间的隔壁,是省长陈政高的老婆在现场督办、施压。劳教所恶警们甚至用电棍电击他的生殖器;往身上泼凉水之后,用绳子将他固定在一个位置,然后硌他的下 体,又用铁棍击打他的头部,使他昏死。

辽宁省“六一零”头子陈政高给教养院下达百分之百“转化”大法弟子的命令,三大队二中队队长王彦民多次叫嚣:有两个死亡名额,谁要给谁一个。恶警把教养院编造的自杀声明拿给于溟,强迫他签字,然后想预谋虐杀他,用伪造的自杀声明书来掩盖他们的罪恶。于溟不配合,不签字,恶警就强迫他按手印,并对他进行毒打、电击、吊铐数天。

一帮恶警用八十万伏电棍电于溟,对一般劳教人员,警察用的电棍是五十万伏,而八十万伏是教养院特制的,专门用来迫害大法弟子的,据说用它电一下牛,能使牛马上昏倒。恶警就用这样的电棍电于溟,用脚踩着他电,最后用铁棍子打他的头部,使他昏倒在地,浑身上下都是血,恶警叫来普犯,端盆凉水,扒掉全是血迹的衣服,洗净身上的血,换上一身衣服,喊来狱医,缝上脑袋上被铁棍打出的血口子,一共缝了二、三十针。让普犯把昏死过去的于溟抬到一个封闭隔离的房间里,于溟大约昏迷了一个星期。这期间既不通知家属,也没送医院治疗。

恶警在省“ 六一零”的指示下,是预谋用铁棍击打于溟头部,造成死亡,让外表伤口看上去像是撞头自杀。然后恶警就会拿出事先伪造的自杀声明书来欺骗家属,说他是撞头自杀造成的,不但可以推卸责任,还可以得到省“六一零”的赏识,并用这件事来恐吓其它大法弟子,以到达百分之百“转化”的目的。

于溟至今一直被单独隔离状态,恶警害怕迫害于溟的罪恶被曝光,严密封锁消息,从去年八月至今已经九个月,一直不许家属接见,也不许带东西和日用品给他。这期间家属多次要求探视,都被恶警以各种借口阻挠。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晚十点左右,于溟被沈阳市国保警察会同北镇市警察在北镇市一住所内绑架。

当天晚上10点多钟,于溟的姐姐一家忙活筹备完孩子的婚礼,正准备上床休息,突然门口一阵骚乱,院外出现多辆闪着警灯的车辆,一群凶恶的黑衣警察冲进院子里,拽着于溟的姐夫就大打出手,有恶警一脚把于溟的姐夫踹进屋里。

于溟的姐姐惊恐地大喊呼救。于溟以为遇到了抢劫婚礼的暴徒,找出手机就要打电话报警,一帮人已经冲过来把他扭住,用手铐把他双手背对着紧紧地铐住。

据内部消息透露,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习近平到访沈阳,有一项日程安排是八月三十日下午一点至下午四点要去视察位于沈阳市沉河区大南街道的多福小区,而于溟现在身份证上的户口所在地恰恰就在大南街道和大南派出所管辖,辽沈政法系统不法人员害怕于溟在八月三十日习近平视察多福小区时现身揭露对法轮功的迫害,怕于溟组织张挂真相条幅或小胶贴等,所以才下大力气非要绑架、构陷迫害他。

据内部消息称,此次绑架由市公安局局长许文友亲自督办,一位王姓副局长直接亲自指使,由辽宁省公安厅邪教总队和沈阳市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协调,操纵锦州北镇的警察配合。在绑架过程中,不法警察非常野蛮,未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把于溟绑架,使用的全是黑社会流氓手段,而且在过程中,还把拦阻绑架于溟的一位亲属身体打伤,眼睛打坏。

于溟被绑架后,当晚就被关到沈阳沉河区大南派出所一个小屋内,手脚都被铐在一个特制的铁椅子上,市区两级国保警察连夜过来审讯。

于溟发现这帮警察事先就准备了写好罪名的刑事拘留书,然后反复逼问、套问于溟为什么在明慧网上发表文章等等,说得久了,一个警察透露实话:“‘上边’说了,你这点事最少得弄你个十年八年的(指判大刑)。”

于溟一直被铐在铁椅子上无法动弹,手铐铐进肉里,手指都无法转动。没人给一口水、一口饭,也不让上厕所。一直到三十号晚上,一姓刘的派出所所长叫两个人把他从铁椅子上卸下来,换手铐后,押他上了一辆面包警车,先到沉河区公安分局在拘留票上签字,又到沉河区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准备将于溟关入沈阳市造化看守所,指定由大南派出所刘所长亲自押送去。据说就在快到造化看守所,直线距离一千多米时,于溟戴着手铐成功走脱。

目前,不法人员正在骚扰于溟家人,四处打探于溟可能的落脚之处,对于溟所有的亲朋好友住所进行监视和进行电话监听,妄想再次绑架于溟。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沈阳市国保恶警谎称“查煤气”诈骗并绑架大法弟高敬群,二零一三年九月初到十月初,沈阳市国保大队和沉河区国保支队的警察每个星期非法提审高敬群一次,企图诱骗高敬群做伪证。沉河分局的警察赵晨把高敬群单独带到看守所的走廊,声称:“你丈夫找我们帮忙,想让你尽快出去。如果你想出去,你必须承认是你给于溟买的手机进行了刷机,并往手机里粘贴了法轮功的内容。”为达到诱骗的目的,赵晨故意“放料”:“我可以告诉你,很多人都指证于溟买手机的事情,你这么说并不影响对于溟的判刑结果;李东旭和你同一天被抓,她也被关在第一看守所。” 事实上,高敬群根本就不知道于溟是否买过什么手机。面对警察的非法要求,高敬群出于做人的基本良知断然拒绝。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于溟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至今已有三十九天,他的家人委托北京律师五次到看守所会见,均被沈阳警察非法拒绝。据悉,警察每天提审于溟。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号、九号,于溟白天被非法审讯之后,晚上接着被审讯。他被带到一间特讯室,特讯室没有监控。恶警把于溟的手、脚、腿和胳膊全部铐住,这种状态持续了三十多个小时!审讯的人员总共有三拨或四拨,每次有三个人,他们翻来覆去的问于溟一些情况,诱导他。于溟一直是零口供,他们威胁说:“不说待会你也得说,让你说啥你就得说啥。”

大概当天晚上十点来钟,恶警开始对于溟实施暴行,他们踢他的脚,踢他的腿,揪头发,拽耳朵,还拿别针扎他的手指甲,扎的是食指、拇指和中指,并拿装着矿泉水的瓶子砸他的胸部,砸了好几次。

这样酷刑折磨到后半夜,于溟的心脏就不行了。一个姓张的大夫过来给他量了血压,当时血压高达190,心跳150多下。医生把警察叫出去,等回来后他们不敢再打,怕出人命。可是到了第二天,又换了一拨审讯的警察,照例踢他、打他,煽他耳光。打人的恶警没有出示证件,但可以确认,他们是市局国保支队的。

后来警察赵晨让于溟看高敬群在特讯室受审的照片,引诱逼迫他说:“你不说,我还得审讯她俩(指李东旭和高敬群)。”于溟为了不让李东旭、高敬群再受折磨,勉强在笔录上签了字。警察王文胜还拿了三、四张空白的A4纸让他签字,不知用作何处。

于溟事后感到不应顺从这种非法的指使,断然否认了刑讯逼供下的供词和签字,至今仍然是零口供。

十一月一日上午,北京律师受于溟的家人委托,再次到沈阳看守所要求会见于溟,警察竟以“网络故障”为由阻止会见。

十一月下午一点,律师又到沈阳看守所要求会见,那里警察说是“在提审”,仍然不让会见。

十一月下午三点,当两名北京律师再次到沈阳看守所要求会见于溟时,得到的答复是“下班了”。

十一月二十七日,于溟被所谓的正式“逮捕”,十二月九日于溟家属委托的沈阳当地律师去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于溟,被沈阳公安再次拒绝,这已经是中共当局第八次拒绝律师会见于溟。

此前,于溟的家属已经六次委托北京的律师要求会见于溟,均被沈阳公安拒绝。据悉,警察频繁的提审于溟,至今都是零口供。现在于溟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关在大铁笼子里,被迫害的不吃、不喝,而且还遭到了手指钉竹签的酷刑迫害。

辽宁当局为掩盖罪行,对被绑架的其他法轮功学员施压,让她们诬陷于溟,试图拼凑所谓的“证据”,对于溟非法起诉。沈阳东油管理局财务高管李东旭女士,在“取保”回家十几天以后,十一月十一日第二次被中共绑架,十几天后的十一月二十七日就被迅速“批捕”,沈阳当局为了掩盖他们迫害于溟的真正目的,给李东旭施加压力,让李东旭女士诬陷于溟。根据有关法律,报检察院之前羁押不得超过三十七天,在近八十天的非法关押中,沈阳不法警察为了达到“未定罪”期间能继续关押于溟,不断的更换“罪名”:第一次定的是煽动颠覆政权罪;第二次不详;第三次又改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十二月九日于溟家属委托的沈阳当地律师去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于溟,被沈阳公安再次拒绝,这已经是中共当局第八次拒绝律师会见于溟。据悉,警察频繁的提审于溟,至今都是零口供。

二零一四年六月前后,构陷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的“案卷”已经到达沈阳市沉河区法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沈阳市沉河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二次庭审,于溟和家属们当庭要求法院使用大法庭公开开庭,要求更多的家属参加旁听,主审法官焦玉玲拒绝了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宣布延期到周五开庭。所有辩护律师坚决抗议,法官最后自顾离去,所谓“庭审”成了一场闹剧。

休庭后,公诉人检察官张晨宇还没走,董前勇律师上前找他,问:“你证据不足,凭什么起诉?”然后逐条和他讲理。刚开始张还辩解,问了几条后他就回答不上来了,匆匆离开。董律师追上去继续和他理论,他慌忙跑下楼去。

次日,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沉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在法庭内外一片抗议声中,“延期到周五开庭”也最终取消。

这三位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王全章、陈建刚、兰志学、董前勇、李仲伟,联名要求辽宁省检察院立案调查办案人员的违法行径。

王全章等六位律师上书道:“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等人都遭受了公安部门不同程度的酷刑和诱供,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我们认为公安部门办案人员执法犯法,对我们的当事人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

与此同时,于溟、李东旭的亲属也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高法、省高检、沈阳市中级法院、中级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信;仍在牢狱中的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以及于溟的母亲黄显芝、李东旭的母亲李兰香联名提交了控诉书。控告信和控诉书以邮寄的方式已经送达。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半,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于溟和李东旭的母亲去旁听,竟遭所谓的“法警”拳打脚踢,于溟的母亲一度被击昏。这个法警又揪着年过八十的李东旭的母亲的头发往门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红。法庭里的李东旭听到母亲的叫喊声,痛哭不止:‘我妈妈都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你们没有父母吗?”

第三次非法庭审法院换了一个面积稍微大一些的法庭要求每位当事人只能有四位家属参加旁听,在法庭入口处,于溟的哥哥于水当场提出抗议,被法官黄刚揪住脖子进行威胁。哥哥的儿子和外甥上前理论,被法警施暴拖了出去。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进行了四次非法庭审。过程中,于溟当庭描述自己被实施刑讯逼供的情形,时间、地点、酷刑实施者的手段都非常具体。辩护人要求法庭立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主审法官焦玉玲无任何正当的理由拒绝启动,破坏了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律师集体退庭抗议法官的明显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庭审仍继续进行,在没有发表一点质证和辩护意见,没有做一句最后陈述的情况下,我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于溟提起上诉,并控告元凶江泽民,通过律师委托家人邮寄了诉江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于溟被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转到平罗监狱强制转化迫害,十二月十七日又强行被转到本溪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末,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从沈阳市看守所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新收大队非法关押,狱方目前拒接家属探视。此前,高敬群、于溟也先后被转到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于溟从入监队转本溪时,早上不让于溟穿内衣、内裤和衬衣、衬裤,也不让带。于溟一怒之下,吞下了两个指甲刀(编者注:法轮功严禁杀生,修炼人不能自残。常人方法可能起反迫害的作用,但是也可能带来身体的严重伤害),于溟目前被关在监狱医院里,他吞进的两个指甲刀,其中一个已经便出来,另一个还在体内没有取出,每天7甁点滴,不能进食,情况危急。

前几天,家属给送过1000块钱,没让家属见面,至今什么情况未知,面对这种情况家属孤立无助。

于溟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开始到现在一直绝食,于溟被一丝不挂监控在监狱的医院里,他希望律师接见,他想申诉。于溟的母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去看望了他,准备一月二十九日再去探望。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溟现还不能进食,在监狱医院,每天七瓶点滴。监狱始终不让家属会见。情况十分危急。

辽宁省沈阳市于溟二零一七年十月月三十一日出狱回家。

迫害类型: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非法劳教电刑非法关押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严管单独关押扣压控诉书暴晒剥夺睡眠逼迫放弃信仰绑架/劫持摧残性灌食毒打/殴打体罚监视/跟踪关小号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强行施药捆绑在固定物上手铐/脚镣地上拖高强度超负荷劳动坐板迫害亲属注射不明毒针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打骂老虎凳长时间吊拷关铁笼子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扎竹签坐/锁在铁椅子上不准上厕所其它酷刑洗脑/送洗脑班加期(延期)/超期关押性侵害(包括男性)非法审讯钉指甲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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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2583.html#1612223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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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于溟在马三家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于溟在北京团河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于溟在北京团河劳教所绝食抵制迫害,遭灌食灌药摧残
为我的同修于溟、李旭鹏、马万里等呼吁
劳教所内诉江贼,大法弟子于溟被数次秘密转移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五)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四)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三)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二)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一)
沈阳市服装企业主于溟被团河劳教所恶警野蛮折磨的事实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在北京团河劳教所惨遭迫害
北京团河劳教所画皮背后的凶残(图)
北京团河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野蛮摧残还在继续
团河劳教所迫害过的部份大法弟子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主谋: 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写信叫教养院加重迫害于溟) 024-86892987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110032 主要参与迫害者: 所长:高洪昌 三大队大队长:井洪波 管教副大队长:于江(直接指挥、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者) 干事:图玉鹏、刘俊、金山(主要迫害者。曾叫嚣:对法轮功的态度就是决不手软) 一中队长:张留臣、医生那树记、王瀚宇(主要迫害者,经常在劳役场所打学员耳光。、 二中队长:苏巨峰、支顺昌、王彦民(50多岁,曾当过头目,在三大队什么事都管) 三中队长:李猛(中队普教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迫害单位相关信息: 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06号,邮编110002 电话:024-2310583总值班室23105090副局长王晓刚 副局长孙建军,47岁,警号10007,电话:13609810669, 大东区六一零: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 邮编:110042 电话024-24344563、24834894 大东区公安分局: 地址:大北关街 邮编:110041 电话:024-88503258、88504537、88537328 大东区政法委:24337062 大东门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1号 邮编:110042 电话:024-24315133 所长宋大军、副所长刘希中13019318200 警察:张连中、张大鸣、刘向辉、孙杰、杨庆、周顺宾、朱光、王天月、黄云贤、陈沫、申武、李龙波、刘熙文(刘西中)13019318200; 大东区政法委电话:024-24337062。 大东区公安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 邮编110041 电话:024-88503258 24830645 局长朴强、政委祖连声、主任:李辉、王晓东 大东区国保大队: 地址:大东区大北关街36-2号 邮编110042 电话:024-88538659 队长:乔毅、陶中心;警察:郑云龙、王金一 大东区洮昌派出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21号 邮编110044 电话:024-88113195 所长 办024-88127857、 沈阳市公安局: 沉河分局 锦州北镇沟帮子镇派出所警察 沈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沈阳市公安局局长 许文有 沈阳市公安局沉河国保大队队长 张彦 手机:13840229338 沉河分局警察 王文胜 手机:13998131321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绑架于溟时的车牌号 辽O A0287 辽G 6834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024)89210262   对外服务电话:024-89212322<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马三家村镇北街 <br>邮编:110145<br>市政府市民信箱:sy@shenyang.gov.c<br>院长:张明强(男,40多岁,2005年5月上任) 电话:024-89212321(院部)<br>副院长:王巍 (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院长之一,原管理科长)<br>024-89212261 (办)<br>三大队二分队队长张磊 024-89212252<br>二大队大队长:张秀荣<br>队长:王正利 张赫(音) 齐福英<br>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严管队)部份警察名单:<br>大队长李明玉(女)<br>副大队长谢成栋(男) 、王树峥(女)<br>女分队长共12名;男分队长共6名<br>分队长(女)刘会,齐福英,崔红,斐凤,张贺,张磊,刘静,张环,任红赞,<br>分队长(男):高某,石某,李某,谢嘉权<br>一大队电话:024─89210406<br>女二所所长:苏境<br>电话:024-89210822 89212252 89210454<br>电话总机:(024)89210074<br>副所长:赵来喜 13236642655 宅电:024-89120908<br>卫生所狱医:曹玉洁(女,50岁左右) 陈兵(女,30岁左右)<br>女二所一大队电话:024─89210406<br>一大队大队长:李明玉,女,41岁,其丈夫刘勇,马三家治安处处长。<br>副大队长:谢成栋(男,44岁)<br>打手:李俊<br>打手:王琦<br>打手:张军, 范亚奎<br>马三家劳教所女二所恶人名单:<br>劳教所所长:苏静(女)<br>政委:王乃民(女)<br>正、副院长:张明强、王伟<br>女二所分局处长:刘勇<br>女二所分局科长:马奇山<br>女二所分局恶警:李俊、王奇、张军、闫诗光、陈立民、□亚奎,还有一个姓李的。<br>女二所管教:高云天<br>女二所女恶警管教:赵静华、石宇、任红占、潘玉喜、席艳、李曾、杨丽、董淑霞、李素娟、张磊、裴凤、张环、崔红、黄海艳、刘慧<br>女大队长:张秀荣、李明玉、相奎丽、周千<br>做转化的教员女恶警:方叶红, 犹大赵永华、阮素珍<br>播音员:相百凤<br>医生:曹医生(姓名不详) : 张留臣高洪昌井洪波于江金山王瀚宇那树记刘俊王彦明苏巨峰支顺昌李猛屠玉鹏
团河劳教所地址:大兴区团桂路1号<br>邮政编码:102614  <br>联系电话:61299888<br>管理科电话:010--61299888转8219<br>男劳教所电话:61294754<br>女劳教所电话:60278899转5819或6139<br>一大队分机:6201<br>三大队分机:6203<br>一大队大队长刘国玺手机:13501360151<br>三大队大队长刘新成手机:13701113740 电话:010-61294543<br>集训队电话:010-61294174<br>交通路线:北京团河劳教所、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崇文区看守所,都坐落在北京大兴区。坐公交车1路、4路、52路、15路、337路、728路、820 路或坐地铁到南礼士路站马路的南侧,再坐公交车937支1(南礼士路___星明湖度假村),到崇文区看守所站下车即到。<p>劳教所头目及内设机构:<br>党委书记、 所长    任俊杰<br>党委副书记、政委    赵永生<br>党委委员、副所长    易明钧<br>党委委员、副所长    周喜生<br>党委委员、副所长    李成贺<br>团河劳教所管理科科长李成贺<br>团河劳教所女干警闫小洁一大队<br>团河劳教所内设机构:政治处(工会),办公室,所政管理科,劳教执行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劳动矫治科,法制科,监察审计科,财务科,行政科,信息管理科,纪检委(与监察处合署办公),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六大队,七大队,八大队,警戒护卫队。<p>电话:管理科 61292590<br>所长:张京生 61294586<br>五中队:61294545 : 刘新成李爱民任宝林姜海泉肖政田雨倪振雄
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地址:唐山市郊区的开平区<br>
北京市公安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邮编100740<br>电话:65246279、65135130、69243071、85225050<br>总机:010-85225050 转各科室<br>举报电话:65246271、8522505、65245143、62368284、63952083<br>68317307、62228119、84015300、87680101<br>65133343 、69731177 、67616969<br>警务督察:65113485<br>余姓副局长(迫害高律师)<br>国保总队孙荻处长(迫害高律师)<br>局国保总队便衣胡音达(跟踪耿格)<br>国保的一个科长刘卫(打过耿和)<br>国保总队杨顺<br>国保总队9处的马凯<br>国保的孟庄<p>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65192745<br>北京市公安局:80730030<br>北京市公安局:85222683<br>北京市公安局:84081830<br>北京市公安局 83995084<br>北京市公安局:81192222-56186<br>北京市公安局:89687809<br>北京市公安局:69234033<br>北京市公安局:69702661<br>北京市公安局:69423068<br>北京市公安局:80861072<br>北京市公安局:81389122<br>北京市公安局:81380032<br>北京市公安局:82519163<br>北京市公安局:83299565<br>北京市公安局:83299565<br>北京市公安局:88788017<br>北京市公安局:69857014、81389122<br>北京市公安局:81380032<br>北京市公安局:85953472<br>北京市公安局 65266099
沈河区公安分局电话:024-24859308<p>沈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br>电话:024-24842260、24850789、24844574<br>大队长:张廷彦13840229338<br>副大队长:李伟光<br>警察:王文胜13998131321 : 王文胜
北京市监狱天堂河监区地址:北京大兴区庆丰路6号 北京市监狱天堂河监区(原新安矫治所)二大队 邮编102609监狱长:李、张(直接写李监狱长、张监狱长收)<br>二大队人员如下:<br>大队长:梁涛<br>副大队长:王保亮、郭金河、翟建、常保国、肖副大队长<br>九个班负责人:<br>一班吕队;二班田建海;肖副大队长负责三班;四班崔队;五班张队;六班吴队;七班梁队;八班刘队;九班尹队;邵队、潘队负责其它工作 : 郭金河
北京团河劳教所北京团河劳教所(16905与6924合并)<br>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有: <br>尹洪松:,三大队大队长,三十五六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br>国建双:三大队大队长,三十多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br>刘兵:三大队大队长,三十出头岁。<br>郭宪军:三大队大队长,三十多岁,主管洗脑和放诽谤大法的录像。<br>张华:三大队小队长,三十多岁。<br>高建国:三大队小队长,三十多岁。<br>宋银春:三大队小队长。<br>郑罡:四大队大队长,三十多岁。<br> <br> : 张福潮龚伟李洪兴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区号:024<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邮编110148<br>电话:89241894转8084,89248084,89342960(办公室)。<br>所长:张波涛13940119229;张波涛13940119229;郑罡024-89340098。<br>副所长:郭宝安<br>政委:何冬宁<br>警察:林天褀,何冬宁,单某024-89348808、15698807010,王治31236020、15698800291。
沈阳市公安局区号:024<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06号,邮编:110002<br>电话:23105090,2310583, 23105090(总值班室)。<br>局长:杨建军(2017.4.27~迄今) 18741427555、23105188。<br>前任:刘国秀(2016.3~2017.4),许文有(2008~2016.3)。<br>副局长:许树文 23105089;王晓刚 15945698994、23105007;邓万宏 23105005;王佩军 23105016;王晓东 23105888;魏平 23105052;于江 23105757。<br>纪检组组长:王龙刚 23105196<br>政治部主任:赵金府 23105180<br>[沈阳市国保支队]<br>电话:25850233、2842260、24844574、24850789。<br>支队长:马立新 15904065273<br>副支队长:刘鑫<br>[沈阳市国保610]更名为:[沈阳市公安局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77号,邮编:110000,<br>电话:024-2842260、23105972、23106021、24844574、24850789、25850233。<br>[反恐支队]<br>董队长,电话:024-23106002 4<br>支队长:马立新、副队长刘鑫、国保警察马占良、陈福洋<br>指挥中心警务公开科: 024-23105075传真024-23105129电子邮箱:syjwgk@163.com<br>监督举报电话:024-24847161<br>总值班室23832677、信访接待室23832902、纪检接待室22825491<br>控告申诉处 22833119 : 许文友
辽宁省委 : 陈政高
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公安厅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邮编:110032
辽宁省610办公室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韩德洋
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 : 申晓生
罗台山庄洗脑班(辽宁省法制学校/抚顺市大伙房水库关爱学校)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的罗台山庄<br>电话:0413-4461678;0413-4460688<br>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p>蒋校长,0413-4460688 <br>贾大树:抚顺市610办公室副主任,被称为“校长”。电话13841300039<p>寇处长:抚顺市六一零所谓“转化”处处长。手机:13942317638, 13962317638<p>班长<br>陈英;负责全面工作的,手机:0413─8971169<p>学习委员<br>李春良,负责强制法轮功学员看邪党电视以及污衊大法的录像。手机13358693171<p>不法警察<br>吴伟,(原洗脑班大队长)主管迫害的处长,0412-4460688 、0412-4461698、手机13050167946<br>刘庆文;专门组织“犹大”迫害法轮功学员,还说法轮功是反动组织,该人电话:0413─6902181<p>犹大:<br>犹大张风莲:0413-7690087<br>犹大刘风芹:0413-8212990<br>犹大郭淑珍:13842306335<br>犹大夏国珍:0413-2365172 <br>张素珍:0413-7643165<br>杨圣娟:0413-6671705<br>陶承志:0413-4667322 手机13470539429
沈阳市国保大队电话区号:024<br>地址:沈阳市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邮编110011<br>电话:24842260、24850789、24844574<br>大队长:张廷彦13840229338、24842260<br>何彪13478303799、24849109<br>副队长:李伟光、王文胜13998131321<br>徐宝军,王弘钰、赵晨、李光伟、高维良、赵清海、毕同先、金鹏、李学<br>电话:24842260、24854965、24863509、24842019、24858897、24850789、24844574
沈河区法院法院法官 黄刚 公诉人 董检察官<br>电话 024- 84119802 17341003177<br>沈河区法院新址在沈河区中医院对面的职工之家大楼<br>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br>邮编 110000<br>新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邮编110011 刑庭庭长李红(办案人)024-84119701<br>院长李万涛024-84119777<br>副院长王崇明024-84119998<br>负责刑事案副院长吴连鸿024-84119997<br>张桂宏 副院长 行政审判负责02484119996<br>执行局局长周全02484119993<br>焦玉玲024024-84119981 : 焦玉玲
沉河区公安分局沈阳市沉河区公安分局:024-24849109<br>沈阳市沉河区公安值班室:024-23205090<br>沈阳市公安局沉河区分局国保大队<br>地址:沈阳市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邮编:110011<br>电话:024-24842260<br>大队长  赵洪涛 办:024-24850789 手机:13904024113  宅:024-24849412、024-22948340<br>住址:沉河区小西路(大西电子市场北侧)<p>沈阳市沉河区610办:024-24866975<br>罗静 (赵洪涛之妻):024-2484685924-24847639 : 赵晨
沉河区大南派出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188-1号,邮编:110015<br>电话:024-24812008、24811852<br>所长张宝林、教导员李国福
新安劳教所二大队(原北京团河劳教所一、三、四大队)二大队大队长是刘国玺,副大队长是郑罡、张国强、张海生、张超、郭金河、;小队长有田禹、张华、王峥峥、王楠、王宏亮、王开源、郄磊、胡仲曙、王凤宝、朱晓晨、吴雪谜、刘增宝、李伟、窦浩川、杨永光、梁金恒。 : 刘国玺
沈阳市政法委区号:024<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邮编110169<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50号,邮编110014<br>电话:22718747、88050209(转)。<br>书记:张建华 办公室:胡先生<br>综治办主任:袁昭024-22868140
沈河区国保大队地址:沈阳市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三楼,邮编110011<br>电话:024-24842260、24850789、24844574<br>大队长:杨文清、024-24842260;张廷彦13840229338、024-24842260<br>副队长:徐宝军(主管迫害)13840333009、王文胜13998131321、李伟光<br>一科电话:024-24842260、24850789、24844574<br>国保警察:何彪 13478303799、024-24849109;金鹏 15502414591、李智 15502414634、高维良 13940403055、谢孟德 13236606565、李学 13700001506、刘恋 15940514333、赵清海 13464035566;王弘钰、赵晨、李光伟、高维良、毕同先<br>值班室 24842260 <br>其它电话:024-24842260、24854965、24863509、24842019、24858897、24850789、<br>24844574
沉河区检察院 : 张晨宇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 : 黄刚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25日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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