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淑云
简介:
韩淑云(Han,Shuyun),
女 ,
70岁 ,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居委会书记李树潮, 治保主任郑××到家骚扰,逼迫病在床上的韩淑云的丈夫写保证。丈夫单位领导李洪增等三人到家劝说。本人单位刘志刚,赵国霞,要书,抢走一本《转法轮》,一下午来家三批。 从那以后,片警李德生、李树潮,经常上家骚扰监视。 一九九九年十月底,韩淑云被李树潮骗走说一会儿就回来,到镇政府洗脑班被非法关押六天,后转到冠达公司李海玉负责逼迫韩淑云放弃信仰,逼迫两个弟弟一个小叔写保证。韩淑云被四名女工昼夜看管,非法关押十二天,让学习诽谤大法的报纸文本,扣工资570元左右。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居委会书记李树潮,片警李德生、刑警队朱静茹,还有其他三人一共六人到家抄家,抢走炼功坐垫一个,香一盒,炼功磁带二盘。韩淑云被绑架到派出所被孙建民非法审问关押一天。 二零零一年底,李海玉、张予默等人上家骚扰,让韩淑云儿子给写保证,说不给写,就带你妈到大于庄洗脑班,给韩淑云的儿子(正在上学)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李海玉等人开车到韩淑云亲属家逼迫亲属给找人到大于庄洗脑班。韩淑云被迫出走,李海玉和610经常到弟弟们的家里和单位骚扰要人,她的母亲弟弟们经常落泪。 二零一九年,天津市宁河区约有八十名法轮功学员他们分别是:黄春来、李国庆、于波、李蕾、张秀芹、赵焕茹、朱秋真、王淑敏、孙玉萍、岳怀芳、李秀云、赵华、马俊鹏、韩淑云、李秀华、马金霞。其中张秀琴被非法判刑八年,赵焕茹一年,朱秋真八个月,孙玉萍一年;目前李国庆、于波、李蕾、王淑敏、岳怀芳、李秀华,马金霞仍被非法关押在宁河区看守所,没有任何音信被非法抓捕,受到中共宁河当局的骚扰、迫害。 韩淑云、马俊鹏等法轮功学员被中共不法人员冠以“有人举报”为名肆意抓捕抄家。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宁河区芦台派出所九警察、两名居委会人员以“有人举报”为名,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韩淑云家中,将其绑架到芦台派出所并抄家。抄走有师父法像、大法书籍、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次日凌晨1点左右韩淑云“保外就医”回家。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宁河区芦台派出所逼迫韩淑云去派出所,韩怕他们扣押,流离失所。 芦台镇法轮功学员翟焕如、韩淑云、岳东梅、朱秋真、都受到街道居委会或派出所的骚扰。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芦台镇法轮功学员韩淑云,时隔两天法轮功学员刑振华(二人都是取保候审)因不配合邪恶签字,派出所动用大批警力,绑架二人并抄家,从韩家抄走打印机、电脑等相关物品,目前得知,韩淑云已回家,刑振华没有音信。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宁河区芦台派出所九个警察、两名居委会人员以“有人举报”为名,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韩淑云家中将其绑架到派出所并抄家。警察从区医院查看韩淑云病例,次日韩淑云被“保外就医”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份,宁河区镇南派出所多次打电话骚扰,让韩淑云自带3600百元现金,由一名家属陪同去天津武警医院检查身体(指定医院)。 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上午,镇南派出所两个警察李端、王东入户通知韩淑云二月九日带2900元现金到派出所由他们带着去天津武警医院检查身体。韩淑云不配合并跟他们讲真相。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下午,宁河区国保大队警察陈某伙同派出所人员共六男一女闯入家中,他们还打电话让她弟弟来家中配合。他们的警号分别是440572、440349、440365。其中张翼飞、孟某某、某旭良等人要再次搜查,有一警察回派出所开了搜查证在韩淑云面前一晃,根本看不清,韩淑云就跟警察要,过程中搜查证撕了,韩淑云看着这些被谎言欺骗、毒害的警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请师父救救他们,不要对大法犯罪,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生路。僵持一个多小时后警察走了。 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下午四点,芦台派出所和板桥派出所统一行动,在杨景华家门前停有一辆便车,里面坐着身穿便装的警察,随后他们闯入杨家,非法抄家,并将在她家的杨福静、齐玉英、杜艳红、还有刘三姐的妹妹(姓名不详)非法抓捕到芦台派出所。当天下午四点之后,韩淑云家被非法抄家,家中老伴一直行动不便,据说有两个警察轮流陪睡。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宁河区芦台派出所九个警察、两名居委会人员以“有人举报”为名,非法闯入她家中,将她绑架到派出所并抄家。 二零二一年,警察多次到韩淑云家或打电话骚扰,逼的她老伴冲着警察说:你们不让我们活,给我一把枪吧,死了算了。 近期得知,宁河法院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九日对法轮功学员陈元华、韩淑云、刘秋芳(取保候审期间)非法开庭,于七月七日欲判杨福静,因其不在家没能开庭。 此后,韩淑云被非法关押在宁河区看守所一年多,家人音信皆无。 近日,天津女子监狱人员给家属打电话,家属才得知,韩淑云已被枉法判刑五年,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被秘密劫入天津女子监狱迫害。 而此前,韩淑云是被宁河区公检法人员暗箱操作构陷,何时开庭、何时判刑、何时被劫入监狱,家属一概不知。 韩淑云的老伴得知这一消息后,牵挂、伤心、难过,病情加重。他一心想坐轮椅去监狱看望已一年多没见面的妻子。 韩淑云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生活在颠沛流离之中,现年已七旬,又被中共邪党的公检法人员诬判五年入狱。
迫害类型:
骚扰;
威胁/恐吓;
监视/跟踪;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迫害亲属;
非法审讯;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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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三)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宁河区芦台派出所
地址:芦台镇建设路3号,邮编301500
电话:02269591457
所长王宝军13516169555 18920143686
所长杨术俊1392071123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公安局
:
张予默,
朱静茹,
李海玉
天津女子监狱(凌庄子女子监狱)
芦台镇政府(董庄乡政府)
:
李树潮,
李德生
芦台镇派出所
:
孙建民
宁河区看守所
宁河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22日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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