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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容(刘蓉)

简介:
刘容(刘蓉)
(Liu,Rong), 女 , 三十多岁 , 云南省昆明东川区法轮功学员。

张美蓝、刘蓉、彭素芬三位法轮功学员因在人行天桥上悬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横幅后,二零零九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间,昆明市东川区国保大队非法搜查了张美蓝、刘蓉、彭素芬等当地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并将刘蓉关押在东川区穆树朗看守所十七天。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将暂住在昆明的张美蓝叫到法院非法询问,同一天,昆明市中级法院也派人到东川区检察院,并通知刘蓉、彭素芬两位法轮功学员到检察院非法询问,随后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昆明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昆明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庭上为自己的行为做了合法辩护。当日下午二点非法庭审。

审判长杨晓平、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朱林谁也不敢公开正面回答的重要问题。三位指派律师基本没说什么,只有一位说了一句公道话,大意是真善忍没有错。于是审判长杨晓平宣布休庭,三名修炼人都是取保候审,都和家人回家了。

抄刘容家的有四人:王小辉、徐永林、陈正清、刘某某(退管办书记)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下午一点多,巧家县和东川区派出所的警察到吴朝仟的租住房中非法抄家。看到房东郭友芝家有法轮功学员在学法,就叫来东川区三个派出所(新村派出所、达贝派出所、碧谷派出所)几十个警察,还有对吴朝仟租住房非法抄家的巧家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彭洪春、邓仁飞,东川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陈光林、黎正清、林德志等,把当时在场的二十四位法轮功学员全都绑架到新村派出所、达贝派出所和碧谷派出所。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姜海、刘蓉、唐维武、宋建英夫妇、张美兰、李发珍、陈桂珍、郭友珍、郭友芝、姚佳丽、许绍英、夏开英、黄龙珍、王欣兰、彭珊英、彭素芬、肖尊云、顾宗兰、吴勉芬、吕××、胡×伟、姚×、郭×等。

直到第二天凌晨五点多,恶警才把大部份法轮功学员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法轮功学员刘蓉、郭友芝、姜海参加集体学法(在一起学习李洪志先生的《转法轮》等著作)时,被东川区国保大队非法拘留,九月三十日非法逮捕。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他们三位被东川区法院非法庭审,六月十六日,东川区法庭非法宣判姜海、郭友芝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刘蓉被非法判刑三年,一直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于六月二十二日提起上诉。九月十六日昆明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东川法院重新审判。

十二月四日上午约十点钟,法院内有许多的国保警察,三名当事人家属和法轮功学员们陆续赶到,法院只允许三名当事人的六位家属旁听。十点多,刘蓉从一辆警车中被带下来进入法庭,北京律师也到庭,主审法官:赵正东,陪审员:代旋,陈静,检察院公诉人:吴宏伟。

公诉人指控三位当事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理由仅仅是因为在一起读《转法轮》。

十二月十二日,东川法庭非法宣判刘蓉三年,姜海、郭友芝三年缓期五年。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下午,东川区新村派出所20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刘蓉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开始抄家,非法抄走大法书籍54本、师父的法像、mp3五个左右,并把她绑架到东川区“法制教育中心”(即洗脑班)关了两天,17号,送昆明市看守所,因身体原因,看守所拒收,于当天晚上又返回东川,警察叫其姐姐交了三千元保证金后,刘蓉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九月四日,新村政法委综治办(610)、落雪大院党支书记、警察等五人又闯到法轮功学员刘蓉家,以低保生活费威胁刘蓉签“三书”,被刘蓉拒绝。刘蓉说:“我是一个残疾人,我如果不修大法,恐怕活不到现在。你让我背叛师父、背叛大法,天理不容。我修炼前全身都是病。我要不是修大法,这小点低保生活费,还不够治一个小感冒的。请你们把你们的姓名、电话号码给我。”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沙坝社区人员到石祖芳家骚扰威胁,当天还去骚扰了法轮功学员刘容。

迫害类型:
抄家非法审讯绑架/劫持非法判刑非法关押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4711.html#2382822578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中共二十大前遭骚扰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37080.html#22120212648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36970.html#22117215748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昆明三人一起读书 被中共非法判刑
昆明市东川区三位法轮功学员曾被绑架迫害
云南风雨十二年(五)
昆明市张美兰、彭素芬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
二零一零年被绑架迫害的云南部份法轮功学员
法院人员理屈词穷,法轮功学员慈悲平和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姓名及电话 佟云龙    昆明东川区国保大队指导员         13908806305 徐永林    昆明东川区国保大队队长          0871-6906111 张开礼    昆明东川区国保大队警察          13888479183 陈正清    昆明东川区国保大队警察 赵天顺    昆明东川区国保大队警察 王芬 (女)  昆明东川区国保大队警察 王小辉    昆明东川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川区公安局东川区公安局副局长王晓辉 13908806901 : 王小辉林德志徐永林黎正清张开礼赵天顺陈光林佟云龙陈正清王芬
昆明市中级法院昆明市中级法院<br>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号<br>邮编:650238<br>电话:0871-64096501<br>传真:0871-64572985<br>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1-64096144<br>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董国权 : 杨晓萍
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昆明市检察院 : 朱林
东川区穆树朗看守所
巧家国保大队 : 邓仁飞彭洪春
东川区新村派出所新村派出所电话:0871-62121384
东川区国保大队东川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徐永林13700605296 13398848239<br>徐永林家人:13888493392<br>东川区国保大队,陈光连<br>东川区国保大队’张开礼15887151768 13888479183 : 李红义
东川区检察院 : 吴宏伟
东川区法院 : 赵正东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29日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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