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跃(建洋)
孙建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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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孙建跃(建洋)(Sun,Jianyue(jianyang)),
男 ,
30岁 ,
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端庄村法轮功学员。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马翠贤、孙建跃(又名孙建洋)母子俩多次受到中共邪党各部门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只有十五岁的孙建跃因进京上访,遭大辛乡派出所警察刑讯逼供。 恶警所长张金伟还将擦粉笔、擦黑板的抹布塞到他的嘴里,不许他喘气,并用胶皮棒殴打他。由于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孙建跃坚持不住,坐在了地上,这时恶警李强穿着黑色皮鞋走到他的面前,突然用力踹向他的脖子,又向他身上喷了一口水,怕孙建跃昏死过去。 第二天,恶警张金伟、李强等人将孙建跃送往宁河县芦台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四天,在车上恶警张金伟问他还炼不炼(法轮功),孙说炼,又遭到张的毒打,孙建跃鼻子被打流血了,头发也被张金伟揪下了一撮。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孙建跃与平玉荣在芦台开发区张贴大法真相时,被芦台镇镇北派出所绑架,二人均被抄家,其中平玉荣被枉判七年重刑,在天津女子监狱遭受迫害(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六日已作报道)。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孙建跃被关押在宁河县芦台看守所期间,恶警杜明远伪善诱供,说什么想交他为朋友,要从他这儿立下一功,让孙交待与之有关连的其他人员,另一方面监室里的犯人对孙建跃进行暴力殴打,逼问口供,想为自己立功减少刑期,致使孙浑身疼痛,晚上不能睡觉,只能在地上一坐一个晚上,后来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犯对孙说是刑警队让他们干的。在历经五十多天的非法拘留与恶警软硬兼施未果之后,孙建跃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天津双口劳教所非法关押。孙被非法劳教期间,家属去接见,劳教所警察让家属签字,纸上印有诋毁法轮功的文章,家属不签就不准接见。 在历经一年多的非法劳教之后,孙建跃于二零零九年回到家中,找了一份工作在芦台四中打工,哪知宁河县、宁河镇派出所恶警冯光满以伪善的方式向孙的亲人套取孙的情况,背地里给芦台四中学校校长施压,将孙建跃辞退,老板多次向校长求情都被拒绝,在孙建跃被辞退那天,老板娘和几个阿姨都流下了眼泪,说再也遇不着这么好的孩子了。 虽说在孙建跃多次的受迫害过程中,有很多的警察和普犯对他进行凌辱、谩骂、殴打甚至将他迫害的奄奄一息时,孙建跃都无怨无恨,总是抱着一颗善良的心,向他们讲清着大法的真相,希望他们良知觉醒。 孙建跃和母亲马翠贤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向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时遭人恶告,先后被绑架关押在宁河及西青看守所。之后,宁河县公安局、检察院将孙建跃构陷到法院。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孙建跃遭宁河县法院非法庭审。公检法不法人员以法律为幌子,合谋走过场而已。据悉,当庭还出现荒唐一幕:审判长宣布开庭后,竟发现孙建跃没在现场,才匆忙将孙建跃带入现场。 两位正义律师李维达、么民富在法庭上为孙建跃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在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李晓媛不止一次诬蔑法轮功,被正义律师当庭指正,李晓媛还蛮横说:“我说是邪教就是邪教。”律师质问:“你说是邪教,请问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李晓媛被问得哑口无言。 公诉人还一度转移话题,指着坐在一旁的孙建跃的母亲,说她就是炼法轮功的,并且炼了十几年了,她就是证据。孙母当即驳斥公诉人的这种论证是极其荒谬,可笑至极。 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被正义律师、孙建跃还有孙母质问的无言以对,场面极其尴尬。最后正义律师提出:“信仰属思想范畴,刑法治有行之罪,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应追究其前任党魁(江泽民)的罪行,因我的当事人不构成犯罪,应立即无条件释放。” 整个非法庭审持续约一小时二十分钟。审判长宣布合议后择日开庭。 最近得知,天津市宁河县法院在没开庭的情况下,将孙建跃非法判刑四年,孙建跃向天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後來,天津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孙建跃从宁河县看守所被劫持到天津滨海监狱,(原名“天津港北监狱”),地址是:天津市大港区学府路384号,据知,应在八月十七日律师接见,八月十八日送往监狱,可是在八月十五日就劫持走了,同时威胁、骚扰律师,监听律师电话。 身陷牢狱的孙建跃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向最高检察院、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对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孙建跃安全回到家中。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在宁河区政法委的指挥下,警察绑架了岳怀江、岳冬梅、于文秀、冯士华、冯国茹、郑庆华、孙建跃、马俊鹏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由于岳冬梅身体原因没被带走外,其余6人被绑架到派出所,现在6人都已回家。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罚站;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非法劳教;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天津宁河区四个政法委书记先后遭恶报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1703.html#22118211148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从十五岁遭迫害-身陷冤狱的天津青年控告江泽民
天津市宁河县孙建跃被冤判四年 非法关押在天津滨海监狱
2015年上半年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
天津青年法庭上坦荡说“信仰无罪”(图)
天津宁河县好青年被关押月余(图)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四)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宁河县法院
审判长:汪卫军 18920799998,办69561332 ,家电69597986
审判员:李洪文13820810822,办02269561329
代理审判员:张洪美13920739914,办02269117163
书记员:陈晨13820193901,办02269561329
公诉人:李晓媛
宁河县公安分局局长:刘玉顺 电话:02269591252
宁河县防范办(610)主任:岳文平13702096285
副局长:郑顺红02269573053,住址:宁河县芦台镇唐宁里4-2-302
国保大队长:杨志强13612001155,住址:宁河县芦台镇幸福花园13-3-301
国保副大队长:祖军13820353000、18920143795,住址:宁河县芦台镇东方裕景小区5号楼
宁河县政法委02269591922
宁河县“六一零”02269577588
国保大队02269591243
滨海监狱电话:022-6207115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双口劳教所
大港区天津市滨海监狱(原天津市港北监狱)
宁河区法院
宁河区公安分局
:
杜明远
西青区看守所
天津市中级法院
宁河县看守所
宁河镇派出所
:
冯光满
大辛乡派出所
:
张金伟,
李强
宁河区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11日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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