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昌律
简介:
全昌律(Quan,Changlu:),
性别待查 ,
六十多岁 ,
吉林九台饮马河劳教所教育队,长期对大法弟子进行强制转化,不转化就送到严管大队进行迫害,使许多人被迫妥协。恶人使用的迫害手段是:利用手铐、抻床、灌食、用手指弹眼皮、铁签扎手指盖、打嘴巴子、拳打脚踢、不让睡觉、长期严管等方式进行迫害。所长和主抓改造的刘所长向司法厅保证,说在04年底叫法轮功学员百分之百都转化,写“五书”,要让所有的学员都知道什么是强制转化的力度。每天都对大法弟子进行残酷迫害。手段卑鄙、邪恶、残忍。目前被转监。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毒打/殴打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九台饮马河劳教所恶人恶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九台饮马河劳教所部分责任人及电话: 九台劳教所 :0431-2511058 驻所检查室:0431-2511261 管理科:0431-251-1834 郭俊鹏 所长办公室 0431-2511197 管理科长郑海令13331651669,副科长刘永全,干事金某、于某 严管大队教导员冯某,管教张新 教育科曾科长、高科长 王春世 卫生院长 13844002938 张明才 大队教导员 13596197371 冯伟 大队教导员 13844968179 刘希多 看守所干警 13596054520 高克 农业大队改造大队长13314315816队长 高春博 吉林省司法厅:0431-2750217 吉林省司法厅劳教局地址:长春市新发路46号 邮编:130051 办公室:0431-2795608 政治处:0431-2799473 管理处:0431-2799874 教育队相关人员:教导员孟凡荣,大队长马广峰,副队长李晓春,干事孙建,小队长宋晨光,吕天龙,赵久胜,王鹏和卢艳辉(已调到少教大队)。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九台饮马河劳教所
:
宋晨光,
孙建,
郭俊鹏,
曾某,
高某,
关晶辉,
罗树利
长春市九台劳教所
:
张新
更新日期: 2005年1月23日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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