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凤侠
简介:
苏凤侠( ,?),
女 ,
52岁 ,
房山区城关镇洪寺村四公司大法学员。在洪寺村金属制品厂上班,负责主管会计工作。 1999年12月6日上午,苏凤侠到厂上班后准备要去税务所和邮局(因有邮寄申报)交纳“税务申报”,先去了洪寺四公司书记办公室,找到公司会计张新颖,约她一同去报税。此时四公司书记孙福见苏凤侠后说:“你来的正好,一会咱们说点事。”而后,又通知法轮功学员刘玉香和宋振兰来了。孙福说:“都来了,咱们到大队去一趟,有点事说,一会儿就回来。” 苏凤侠三人就这样被公司书记孙福带到大队,派出所的片警张秀林、村长孟庆森都在场,还有五、六个治安联防人员同时在场,法轮功学员李万风、陈书玲之前先到了。片警张秀林说:“孟村长先说说吧。”村长孟庆森教训说炼法轮功是非法的,如何如何。正说话间,有人报告说:“车来了。”片警就围着把学员轰上了车拉到房山精神病医院,没有任何交待,没有任何手续,关进了精神病医院病房里。在这里饭吃不饱,菜也只给一点点,病房里没有洗澡间,没洗过一次澡,完全是犯人的待遇。 苏凤侠丈夫谢印德,62岁,是个残疾人,因为脊椎强直,双胯关节强直,行走不便,在村建筑队分院看大门,每月工资300元。苏凤侠52岁,金属制品厂会计,月工资300元。婆母,90岁,因年迈腿脚不好,走路要拄双拐,吃、喝、洗、漱全靠儿女服侍。 1999年12月6日,苏凤侠被骗走,老人根本不知道,当天中午就没人管她饭吃,老人天天在哭泣,苏凤侠妯娌三人,就有两个(另一个宋振兰)同时被囚禁在精神病医院病房。 女儿谢红,周岁11岁,洪寺小学五年级三班学生,年幼生活不能自理,更不会照顾年迈的奶奶,幸有好心的乡亲,把孩子接到他们家里,照管生活起居,使她还能去学校上学。 在苏凤侠被骗出来后的十几天里,村里领导到家中要钱,说苏凤侠要被关一个月,住了医院的房,睡了医院的床,吃了医院的饭,要交食宿费1000元,老实的乡下人就无条件的交给了他们1000元,没有留下任何收据。元旦过后,村里领导又去家里要,说:还要交纳1000元保证金。听说家里没有钱,还没交。
迫害类型:
诱骗/利诱;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绑架/劫持;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送入精神病院;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及恶人:
房山区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
:
张秀林
房山区城关红寺村
:
孟庆森
周口店精神病院
洪寺四公司
:
孙富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3日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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