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黎明
简介:
耿黎明( ,?),
男 ,
年龄未知 ,
滨州市滨城区大法学员。兰主任、贾科长:滨州市活塞厂政工办公室主任、保卫科科长,在厂内关押学员40多天,并协同公安抓捕大法学员张志华、耿黎明、董国珍、张金英,罚款达万元,并于2000年12月24日开除学员厂籍。 2001年3月29日在全市大规模非法抓捕、遣送了李海青等50多人到淄博市王村劳教。因为没完成任务,3月31日又在滨城区抓了一批。他们分别是:高建新、耿黎明、董国珍、魏双、李大虎、于小兰、张全忠、吴月英。
迫害类型: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滨州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迫害大法学员的犯罪分子录
责任单位及恶人:
滨州市活塞厂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6日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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