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月梅
简介:
姜月梅(Jiang,Yuemei),
女 ,
37岁 ,
牡丹江市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姜月梅,牡市铁岭乡莲花村农民,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于莲花村因炼功,劳教一年,劳教地点:牡第二看守所被劳教教养改造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四日下午四、五点时,牡丹江市铁岭镇四道村的张玉良与妻子和金凤英三人在铁岭河市场上讲真相发资料时被人诬告,遭不法警察绑架,随后张玉良家被抄,抄走十多本大法书籍、一些真相资料(包括光盘)、电脑、打印机等许多私人物品。经张玉良家人多方打听,得到他们当晚就被非法刑事拘留。 目前(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日)仍被非法拘留在兴隆郊区牡丹江看守所里。该案负责人: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铁岭社区警务队副大队长朱澄华;警察:张绍杰。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继续第八次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六十八岁的张玉良老人、妻子姜月梅和金凤英女士非法开庭。每次开庭牡丹江市政法委人员和“六一零”综合科科长朱家滨及阳明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宇等人都到阳明区法院操控、参与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上午,阳明区法院法轮功学员张玉良、姜月梅夫妇和金凤英非法庭审。家属和律师到了法院之后,法警要求对律师进行安检。因法律规定律师和法庭人员一样不需要进行安检,以各种理由拒绝家属进入旁听。结果旁听席里坐满了社区人员及被安排的不明人员,仅给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各留两个位置。 原定的八点四十分的开庭,由于无理的安检拖延到九点多钟才开始。按照法律规定:法庭应在开庭前十天送达起诉书给律师,阳明法院违反法律规定,没有给律师送达起诉书。律师当庭以没有接到起诉书为由拒绝配合开庭,审判长钱怡只好决定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再次开庭。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再次对张玉良、姜月梅夫妇和金凤英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四月二十八日一早,法院门前遍布警车警察,所谓公开庭审只允许两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席坐满了社区和政法委“610”、公安局国保安排的其他人员。二十八日早八点半,孙典军律师再次到阳明区法院递交委托手续,法官钱怡虽然收下,但不让律师会见张玉良、也不让律师进入法庭履行职责。 在非法庭审中,张玉良头痛头昏、腰腿疼痛,无法站立,后钱怡让法警把张玉良带下。接着又继续非法庭审张玉良的妻子姜月梅、金凤英。针对当事人及律师提出的申请指出法庭诸多程序违法,钱怡一概置之不理,并说:“有什么问题你们用其他途径去反映!”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阳明区法院再次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六位律师于早上九点来到法庭,审判长钱怡不许孙典军、路云龙、陈南石等三位律师进法庭,剥夺他们的辩护权,三位律师给阳明区法院徐常禄院长和监察室打电话投诉,均无人接听。 在十九日的非法庭审中,张玉良、姜月梅、金凤英对法庭违法剥夺自己的辩护权提出强烈抗议,并对审判长等人执法犯法提出控告。法庭无视法律,强行宣读起诉书。张玉良心脏病发作,身体不断的抽搐,被120急救人员送到公安医院抢救,法庭又被迫休庭。 五月二十日一大早,阳明区法院派警察把在医院住院观察、病情很不稳定的张玉良拉上警车,要强行带去非法庭审,后来因为公安医院不敢出具张玉良病情稳定的证明才做罢。当日九点审判长钱怡只好宣布,庭审延期到二十六日上午九点。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法庭庭审持续了四天,过程中钱怡法官滥用职权,对当事人、律师因法庭诸多程序违法和剥夺当事人另外三名辩护人辩护资格等,数次依法提出的申请全部当庭口头违法驳回,强行推进庭审。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对六十二岁的张玉堂和关日安非法秘密判刑;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非法秘密枉判六十九岁的张玉良与妻子姜月梅和金凤英女士。五位法轮功学员均于八月初上诉到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中级法院刑一庭法官高玉喜,表面和律师沟通很好,接受律师要求公开开庭的申请,背后仅仅二十几天,就把张玉堂、关日安、张玉良、姜月梅、金凤英不通知家属,不通知律师秘密二审判决。 五位法轮功学员被秘密二审判决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三位男法轮功学员投被入牡丹江监狱,两位女法轮功学员被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非法审讯;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大法学员-牡丹江市三任公安局长遭恶报
牡丹江市张玉堂、关日安等被劫入监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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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村民讲真相遭绑架-法院庭审诸多程序违法
牡丹江张玉良等三人再次面临非法庭审
牡丹江张玉良等三人被警察绑架
2000年8月11日重庆、牡丹江、河北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
地址:牡丹江市东康佳街187号阳明区法院,邮编157016
部门或职务 姓名 手机号 办公电话(0453)
院长徐常禄13845351618、8809988
副院长井长宏13945369477、8809901
副院长王志琨13845308686、8809929
副院长张海波13946343333、8809902
纪检书记肖伟13019068897、8809905
政工科长郭玉荣13704834111、8809906
院长助理谢永魁13845361999、8809909
基建办主任 李杰13836317066、8809919
牡丹江市阳明区检察院:
地址:牡丹江市光华街101号
王成才13845366088、6360001(检察长)
张耀河13314630777、6360007(副检察长)
许大勇15846746470、6360003(副检察长)
史 琳13089897066、6360026
吴长胜13304530166、6360005
赵骥钰13514507777、6360009
姜开利13089896808、6360008
王丽杰13314532033、6360006
牡丹江市阳明区公安分局:
局长阎剑华0453-6367801
副局长王雨0453-6367805(主管社区)
铁岭社区警务队:
副队长赵丰13945301713
朱澄华15504532073、13946344006
警察张绍杰
另一警察15504533039
杜 威6171832、13359883666
“610”部门:
钟 浩6171259、13384538255李艳平6171270、13089881923张亚东6171749、13199369566
伊晓峰6171749、13303637466张立晖6171749、13009888911朱家滨6171748、13766662322
刘 欣6171748、18903672480李 虹6172727、15845319508王 琨6172727、13054341991
王 菲6172727、13945325765王新平6172700、13945365700
牡丹江610综合科科长:朱家滨13766662322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339号邮编:157000
刑一庭法官:高玉喜手机18545300137座机0453—8902609
刑一庭电话: 0453-6377061/6377062/6377063/6377064/6377065/6377066/6377067
责任单位及恶人:
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
牡丹江市“610办公室”
:
朱家滨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牡丹江看守所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
高玉喜
阳明公安分局铁岭河镇社区警务队
:
张绍杰,
朱橙华
阳明区法院
:
钱怡,
徐常禄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5日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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