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桂云
简介:
方桂云(Fang,Guiyu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抚顺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末,抚顺市政法委书记吴光与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郝建光指使恶警绑架了薛兴龙等法轮功学员。 被绑架的还有抚顺市干个体的法轮功学员彭杰;抚顺发电厂的法轮功学员方桂云;抚顺挖掘机厂工人孙延明;《抚顺市日报》报社干部许桂芹;抚顺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王素芳;这些法轮功学员彭杰、方桂云、孙延明被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用塑料袋套在头上毒打、劈腿、吊铐、捆绑、电棍电等迫害手段被迫害。后枉判薛兴龙十二年;彭杰七年;方桂云六年;孙延明六年;许桂芹三年;王素芳三年。 当时,抚顺市公安局的局长孙德成、宋守贵等人明知这些修炼人是无辜的,而违反国家的《宪法》和《刑法》指使着抚顺市公安局的警察,把修炼人投入到监狱里迫害。 二零零三年七月,在女子监狱里被邪恶之徒苏丽(抢劫犯)、王丽杰(杀人犯)等殴打致残,其惨状令人发指。方桂云被非法判刑七年,到女子监狱后遭到惨无人道的肉体折磨。每天无故的遭受打骂,无理的被邪恶之徒询问。苏丽、王丽杰对方桂云实行残酷的肉体折磨,苏丽猛踢她的下身,掐嘴、揪头发、堵嘴,在方桂云不能行走的情况下,还强迫方桂云蹲在她的脚下念书,一不顺心抬手就打,伸脚就踢。方桂云的嘴巴挨了无数,她的整个腿部至脚都是黑色的,肿的鞋都穿不上,已不能行走。但她们认为方桂云是装的,强迫她走路,每天仍然出工。每天收工时,都看见方桂云被这两个邪恶之徒连拖带拽,边走边打。那时方桂云被折磨的不象人样了,而这两个邪恶之徒因为帮助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被减刑。 由于方桂云的腿没得到及时治疗现已转化成股骨头坏死,右腿比左腿短七公分,至今还没得到治疗。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原辽宁抚顺国保支队长郝建光的罪恶
我在沈阳女子监狱遭受的凶残折磨
辽宁女子监狱对女大法学员的迫害
辽宁抚顺部分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学员名单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苏丽
辽宁女子监狱
:
王丽杰
抚顺公安一处(抚顺市刑警大队)
:
郝建光
更新日期: 2013年3月20日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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