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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春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简介:
黄锦春
(Huang,Jinchun), 男 , 44岁 , 广西北海市大法弟子,北海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

广西北海市中级法院法官黄锦春和江苏省公安厅卫生所所长、一级女警督丁健华,因去北京上访或坚持炼功,均被送进精神病院,强行用药,造成反应迟钝,眼睛视力模糊。

拘留二次(15天,30天)二次被诱骗送入精神病院,开除公职,劳教二年。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九日,广西北海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黄锦春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绑架回北海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出狱后,因他多次表明态度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是十一月八日被单位开除公职。十一月十五日,两名公安到他家,叫他跟他们走,他以为是“例行公事”又叫他去问话,就跟着他们出去,上车后他们就把他押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像山精神病院迫害三个多月,被注射具有严重副作用的麻醉药品,导致黄锦春浑身无力、昏昏欲睡,却又坐立不安。

二零零一年黄锦春被非法开庭的时候,当黄锦春为法轮大法辩护时,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审判长刘付超指着黄锦春暴吼:“闭嘴,你马上闭嘴!这里我说了算,不让你说就不让你说,还不闭嘴?还说?!”

黄锦春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零零四年二月被非法判刑3年。

时隔十年,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黄锦春在特种岗位(氨压缩机房上班中)被绑架到广西北海市戒毒所洗脑班,家属探视权被剥夺长达三个月。

二零一一年被绑架到北海市戒毒所洗脑班迫害三个月。

二零二二年北海市疫情刚解除,各辖区的派出所和街道办人员又开始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并强行拍照。至九月三日已知被上门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林炳玉、林受发、黄锦春、王昌丽、李道琼等人。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5点,自称是北海市中街办事处工作人员陈朝辉和和铜鼓里社区苏建伟的2人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黄锦春,想询问他近况,黄锦春正告他们没权力这么做,并将他们挡在门外对他们普法,劝阻他们别追随江泽民迫害善良,临走时自称陈朝辉的人说我回去也找下法律来看。

迫害类型:
送入精神病院强行施药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非法劳教逼迫放弃信仰注射不明毒针绑架/劫持非法拘留非法判刑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49468.html#2292123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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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人员: 北海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韦宇江,秦宗生,林琳,莫好胜。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杨卫光,黄绍柏。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刘付超,审判员冯志珍、陈军,代书记员廖章宏。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王其荣,审判员廖庆峰,代理审判员廖辉凯,书记员陈祖娟。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海市海城区法院 : 刘付超
龙像山精神病院
广西省公安厅
北海市戒毒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2日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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