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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泉

简介:
王海泉
(Wang,Haiquan), 男 , 31岁 ,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唐山农业银行胜利路支行的职工。

自从江泽民恶毒诽谤迫害法轮功以来,王海泉在唐山公安部门的酷刑毒打之下曾违心的写过保证书(唐山市很多大法弟子都是在这种毒刑拷打之下,才被逼无奈写了保证书),写过之后,虽然被释放(大多数没有被释放,仍然无限期的被关押),但是他们时时受着良心的责备,痛悔不已,总觉得愧对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的师尊,愧对教自己修心向善的大法。

2001年1月21日那天再也忍受不住良心上的痛苦折磨,写了严正声明:“宣布所写保证书、悔过书作废。。。”并将声明送到唐山市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认为这一举动是没有把他们当回事,好不容易逼着写出来的东西,这么轻易说作废就作废?!立即将四、五个写声明“作废”的学员又关押起来,严刑拷打。王海泉只能用绝食表示抗议,至今已绝食12天,奄奄一息,生命垂危……他爱人找唐山610办公室要求救人,回答说:“先转化,后救人。”

二零一二年六月九日早上五点多,法轮功学员王海泉被唐山路北分局姓齐的副局长带领八个警察从家中绑架,私家车和车内物品都被劫持,家中被抄。目前,王海泉被绑架至唐山市第二看守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毒打/殴打逼迫放弃信仰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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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二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王海泉声明“保证书”作废惨遭迫害 生命垂危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相关人员:
路南公安局副局长齐忠民
唐山市路南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蒋建军:13832989608
唐山市路南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李飚:13832977698。
路南刑警大队大队长刘祝光

责任单位及恶人:
唐山市第二看守所唐山市第二看守所电话:2877680
唐山市“610办公室”地址:西山道政府宿舍楼二层,没有牌子,秘密机构。
路北区公安分局(路北分局)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br>电话号码:总机0315.2824452─8011或8051<br>地址:唐山市路北区乔屯道29号<br>

更新日期: 2012年7月18日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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