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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简介: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与女儿明黎,上京护法后被治安拘留十五天。治安拘留一次,刑事拘留一次,合计四十五天。 陈尚珍因参加2000年5月20日南郊公园的成都法会,被公安说成是组织者,已从莲花村拘留所转移到了成都市市大监,即将遣送到资中县楠木寺女子监狱进行劳教。 去年9月底,乡农市派出所曾根据电话窃听内容臆测,将她刑拘一个月。12月底的一天,警察通知她到派出所去。陈阿姨去后,派出所警察告诉她被劳教一年,理由是她组织大家进行上访等活动。陈阿姨不服,警察拿出证据,原来是一些电话窃听录音带,并根据这些录音臆测、武断陈阿姨在组织大家活动。按有关法律规定,电话窃听是违法行为,而且电话窃听内容也不能作为判刑的依据。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0/6/27 11: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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