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萍
简介:
余萍(Yu,Pi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2000年4月,广西灵山县的余萍、黄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捕,关进了看守所。同年11月,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姓名不详)以公诉人的身份,向县人民法院提请公诉,控告余萍、黄麟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利用X教组织、阻碍法律实施罪”,刑事法庭受理了此案。余萍、黄麟都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在他们周围人的眼里,他们为人诚实、善良、宽厚,是地地道道的好人。那怎么能与这些骇人听闻的罪行联系在一起呢?他们究竟做了些什么?请看公诉人提出的根据: 2000年大年初一,余萍在自己家门口贴了一副春联以表心愿。春联的横幅是:修炼正法;上联是:学大法身心健康;下联是:做好人道德向上。这就是公诉人所提出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证。 去年春节过后的一天,余萍、黄麟在自己家里看师父的讲法录像,被有关人员发现。这就是公诉人所提的“阻碍法律实施罪”的罪证。 余萍、黄麟被关在看守所,时间长达7个多月。在看守所里,他们通过书面形式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世人介绍了法轮大法修炼的实质,实事求是地向政府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真实情况。这就是公诉人所提的她们“散发资料”的罪证。 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一伙别有用心,大兴文字狱,乱扣帽子,乱打棒子,他们的罪恶行径至今仍令人心有余悸,而又深恶痛绝。但现在灵山县检察院的所作所为与当年“四人帮”的伎俩何等惊人的相似,这不能不令人深思和警惕。
迫害类型:
摧残性灌食;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西学员黄麟、余萍在看守所被强行灌食经过实录
公理何在?──广西灵山县非法审理大法弟子余萍、黄麟
广西灵山县大法弟子陈秀明生死不明
责任单位及恶人:
灵山看守所
灵山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6日 0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