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999年11月23日,王丽华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0天,并被罚款4500元。2000年2月9日因参加城关河滩炼功,被天长派出所及镇政府非法关押50天,受到恐吓、辱骂、冻饿、带铐、拳打脚踢等折磨,并被罚款2000元。
迫害类型: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骚扰; 人身侮辱; 手铐/脚镣;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井陉县残害法轮大法弟子的真相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井陉县公安局 天长镇政府 天长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9日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