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宏云
简介:
郭宏云(Guo,Hongyun),
男 ,
44岁 ,
云南安宁大法弟子,安宁市磷肥工业有限公司职工。昆明610还违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法犯罪的五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十、一”前后,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严打”,对依法向各级政府部门上访、申诉冤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击报复,同时责令各级法院不得受理法轮功起诉案,致使发生受害者江玉留的妻子石云和昆明安宁郭宏云的妻子王志梅的起诉状被法院送交610的怪事,为法轮功学员作辩护的律师也受到了不得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的威胁和恐吓。 2004年6月30日下午6时左右走亲戚回家,被多名便衣警察绑架,随后到家里抄家。2004年9月份,被非法劳教关押在省第二劳教所。先后受到不让睡觉,同时被多人殴打,只穿内衣裤就被从床上拖起来强迫劳动,不让亲属见面等迫害。被非法关押在一队。 2004年9月份,被非法劳教关押在省第二劳教所。先后受到不让睡觉,同时被多人殴打,只穿内衣裤就被从床上拖起来强迫劳动,不让亲属见面等非法迫害。被非法关押在一队。 2008年3月24日在安宁八街发真相资料被安宁市公安局绑架。云南省安宁市公安局非法对郭宏云拘留,把他非法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当日3月24日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叶林、杨忠钱非法搜家。 2008年4月28日安宁市检察院非法对郭宏云逮捕,由安宁市公安局董×忠、叶林执行逮捕。 2008年11月24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郭宏云判刑四年,自2008年3月24日至2012年3月23日,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二监区迫害。
迫害类型:
非法审判;
非法关押;
剥夺睡眠;
毒打/殴打;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抄家;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云南安宁市国保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云南省安宁市法轮功学员十六年受迫害综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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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风雨十二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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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610头目田云翔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云南省第一监狱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光明路1008号 邮 编:650216 区 号:0871 办公室电话:3834000 值班室电话:3834110 传 真:3834333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张奕贵 监狱长 3834001 13308802211 刘思源 政委 3834002 13308802212 何绍平 纪委书记 3834004 13308802214 胡 军 副监狱长 3834007 13308802217 李金昆 副监狱长 3834008 13308802218 沈 浩 副政委 3834393 13308802210 和迎久 副监狱长 3834163 叶 浩 副监狱长 3834006 13888163058 丁永忠 副监狱长 3834003 13888332036 邓 洪 政治处主任 3834005 13116266526 董家庚 总工程师 3834009 13577081650 段 宏 工会主席 3834010 13888584139 代利斌 办公室主任 3834088 13888574684 曹红芳 办公室副主任 3834133 13888991159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大平坝劳教所)
昆明市610办公室
:
吴炯,
王海昆,
田云翔
待定
:
张剑韬
云南省第一监狱
昆明市中级法院
安宁市公安局
:
叶林,
杨忠钱
安宁市检察院
安宁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1日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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