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翠凡(于翠范)
简介:
于翠凡(于翠范)(Yu,Cuifan(yucuifan)),
女 ,
年龄未知 ,
桦甸市大法弟子。赵熙初多次骚扰于翠范家,意欲绑架,但多次都未能进屋。二零零二年春节赵熙初非法闯入于翠范的家中,当着于翠范女儿的面(赵熙初的同学)将于翠范强行带走。 吉林省桦甸市公安局“渣滓洞”是政保科设立的人间地狱,用来迫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着“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的法轮大法修炼者。 二零零二年六月初,大法弟子于翠凡就在这渣滓洞内被毒打、上电棍、坐老虎凳等,并把手倒背铐上吊起来,或把手与胶粉成大字形铐在床上,不让上厕所,有的被用脏布把嘴塞上。目前情况待查。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于翠范被判刑3年。 二零一五年八月,于翠凡因诉江又被警察骚扰迫害,一进屋他们就象土匪一样,把她的大法经书十多本全部抢走,然后又把她绑架到看守所,由于她身体不适才把她放了,以后又多次来敲门骚扰,把她丈夫吓得不敢开门,不敢接电话,对他的身心伤害太大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二十九日,桦甸地区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他们是:布玉新、田明霞、宋娇发、贾世敏、高德芬、刘奎芳、李桂琴、李立枝、刘明华、于翠凡。 其中,李立枝、刘明华、于翠凡三人被放回,其余七人已于七月二日由公安局某局长、610的杨宝麟、王洪海、万立杰等人送到桦甸市白山水电住宅楼新装修的洗脑班中迫害。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电刑;
吊背铐;
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
四肢铐于床上;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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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邮编:132400
吉林省桦甸市胜利派出所
所长:曲以民(电话:13904443284)
恶警:赵熙初(电话:13844275559 宅电:0432--6265166)
赵光俞:(电话:0432-6194611 大法弟子是赵熙初的父亲)
桦甸市610副主任杨定林(电话:13904348883)
科长李相庭(电话:13704446891)
责任单位及恶人:
桦甸市公安局
桦甸市610办公室
:
王洪海,
杨宝林,
万丽洁
桦甸市胜利派出所
:
赵熙初
桦甸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27日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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