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公安以派出所询问情况为由抓到建工招待所,一人一个房间软禁起来,白天由居委会街道派人监视并做转化工作,晚上由所在辖区派出所监视睡觉,不准走出房间一步,不准亲人会面。并要求学员写保证书:(1)不准上访。(2)不准串联(3)不准集体在外面练功。如果同意这三条并且签名,然后交六千元保证金由亲人担保方可回家,否则长期关押。但是,没有大法弟子给它们写保证。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田沙被莫名其妙判劳教一年。
迫害类型: 交保证金;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00年4月12日各地消息
责任单位及恶人: 建工招待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0日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