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艳玲(傅艳玲)
简介:
付艳玲(傅艳玲)(Fu,Yanling),
女 ,
39岁 ,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大孤家子镇小二房村大法弟子。一九九八年学炼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两次进京上访,回来后被县“610”办班两个多月。一九九九年十一中旬,到镇里为因进京上访而被关押的大法弟子说话,被罚站几个小时,被罚款1200元(两人)。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付艳玲被大孤家子镇派出所劫持至法库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办洗脑班迫害四个多月。期间,吴凤林(法库县政法委书记)、刘桂华(法库县政法委副书记)、张洪喜(秘书)及拘留所管教采取冻、饿、打、骂、体罚、非法奴役等手段迫害非法关押在那里的大法弟子。四个月后付艳玲被罚款一千元后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春节前,付艳玲先被镇派出所骗到村里拘留5天,后送进县拘留所非法关押33天,因不放弃修炼,又被镇里接回,继续办班32天。 镇“610”为了要伙食费,把付艳玲的地卖了12亩,合钱1200元,后把她放回。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中旬,付艳玲到外乡讲真象,被恶人举报,被抓回本镇派出所。付艳玲在镇派出所正念闯出,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付艳玲夫妻二人在新民市被沈阳市大东区恶警绑架,抓捕过程中丈夫祝红军险些被恶警勒死。被抓后付艳玲被劫持到沈阳市龙山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在臭名昭著的龙山教养院,付艳玲两次绝食抗议非法迫害。一天,一大队中队长杨敏(女)把付艳玲叫到一个屋子里用电棍长时间电击,头、脸均被电出泡,电棍电没电后,杨敏又对付艳玲拳打脚踢,半个小时左右。最后用皮鞋把付艳玲的锁骨踢断,疼痛持续了一年多。 二零零三年六月,董梅、陈玉凤、夏玉兰、齐淑媛、付艳玲都陆续绝食。它们强行给灌食、扎点滴,后来它们又变本加厉公然踩着师尊的法像,给她们的脚下也铺上法像给她们灌食。对主张踩师父法像给她们灌食的管理科警察魏敏堂说:“你们这是侵犯我们的人权,也侵犯我师父的肖像权,我会告你们的。”第九天,魏敏堂将法像全都收起来,口说它再也不管这事了。第十一天她们结束了绝食绝水。 二零零四年五月六日,大法弟子付艳玲、杨春华等拒绝参加奴役劳动。龙山教养院恶警院长李凤石、管理科科长李生原、王学涛用电棍电了法轮功学员吴乃英,五月七日法轮功学员们陆续被带到了三楼,佟春时被叫出站在走廊,下午被吊在床上铺的栏杆上。法轮功学员吕嫦靓、付艳玲、王欢、杨春华都被吊在东上铺的栏杆上过一天,樊华也被吊上。每天早七点劳教人员出工时就被吊起来,中午吃饭放下来,下午出工继续吊上,晚上加班在号里干活,就强迫站在走廊到深夜收工时才让回屋。一直吊到五月十六日。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邪恶之徒将大法弟子傅艳玲、王玉、杨春华、唐亚琦送至张士洗脑班妄图实施转化,在大法弟子正念面前,转化未能得逞,一周后只得将他们送回龙山。因为劳教所一直不准家人接见,也不准大法弟子之间接触,消息很闭塞。 绝食期间多次遭到恶警、普犯的野蛮灌食,每次灌食时都是一个人骑在身上,几个人按住胳膊、头,一个人强行插管,每次把管从食道里抽出时管子上都带着血。最后一次绝食被迫害三十五天后,送入沈阳市监管医院,十六天后已奄奄一息,恶警怕死在监管医院才将付艳玲放回。 郭旭红、付艳玲被沈阳市辽中区法院非法判刑。郭旭红被枉判三年,罚金二万元;付艳玲被枉判一年零六个月,罚金一万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 付艳玲刑期已满,现已回家。(二零二三年五月)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罚站;
非法拘留;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
长时间吊拷;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践踏信仰;
非法罚款;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摧残性灌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沈阳市法库县法轮功学员郭旭红、白桂馥、付艳玲的情况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57293.html#2322822477
王玉在沈阳龙山劳教院与马三家遭受的迫害
辽宁大法弟子付艳玲几年来遭到的迫害
沈阳大法弟子佟春时遭龙山劳教所残酷迫害后去世
沈阳龙山教养院对我的野蛮折磨
大法弟子吕嫦靓在沈阳市龙山教养院等地被迫害的经历
大法学员被龙山教养院恶人长时间电击造成面部严重毁容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大孤家子镇迫害案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山教养院
:
岳军,
魏敏堂,
李生原,
张宁,
杨敏,
李凤石
沈阳张士教养院洗脑班
辽中区法院
法库县政法委
:
刘贵华,
吴奉林
法库县610办公室
:
张洪喜
大孤家子镇610办公室
大孤家子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2日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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