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月,因去向北京公安部反映政府部门的违反宪法的行为,被遣返后拘留一周,并被停职留厂查看。大年三十晚又参加湛江大法弟子集体炼功,想从此恢复集体炼功,并以此声援狱中同修。当时出来炼功的共有五十多名学员。其中林劲被拘留一个月后,作为“骨干分子”被判处劳教两年,已送广东三水劳改场。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2000年4月15日各地消息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三水劳教所
更新日期: 2012年6月15日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