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洪水
宋洪水邮递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
宋洪水邮递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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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宋洪水(Song,Hongshui),
男 ,
41岁 ,
在河北科技大学信息科学学院机关工作。因炼法轮功长期被河北科技大学以各种形式迫害,如:写保证、扣奖金、扣工资、调离原工作岗位、让他去种花等。2000年间,院党委书记李萃森、院长朱金钧、党委副书记贺纪元等,私下密谋,罗织宋洪水罪名,操纵他所在党支部通过“党内除名”并建议给予其行政处分的所谓“决议”。会上当事人指出“罪名”不实时,被院副书记贺纪元当即打断。有同事提出是否不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时,被李萃森断然否决。 在原籍的父亲多次被电话骚扰、胁迫给他施加压力,利用家人的畏惧心理,制造家庭矛盾。至少两次要家人去学校,以“劳教”恐吓、胁迫家人在内容为“宋洪水回原籍一年,由其父亲教育转化,否则辞退”的所谓协议书上签字。 2001年4月23日,以文件方式给予他“开除留用一年”处分,文件中没有指明依据什么,只有政治口号式的诽谤语言。30日,李萃森、朱金钧与当事人宣读“处分文件”,并要当事人停止工作回原籍。 9月23日,他将得到的一张有关“天安门自焚真相”光盘,作为申诉材料,交给了朱金钧。但是学校个别负责人王英英等为了隐瞒真相,反而作为迫害证据向“610”反映,并于9月27日上午,在信息学院会议室公开绑架宋洪水去强制洗脑(七八个警察拳打脚踢后,带上手铐强行带走)。后在无家人在的情况下强行抄家,没留清单。另外正上小学的儿子无人照管,被强行停课送回原籍老家,送走了之(当时,孩子的母亲也因迫害,被停发工资,正在外找工作)。 2004年2月24日,四十岁的李惠云与丈夫宋洪水被河北科技大学和当地“六一零”人员绑架到“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洗脑,受到非人的折磨。知情人透露,李惠云在“培训中心”期间受到连续熬夜五天不让睡觉,强制双盘腿(与炼功的双盘反向)四小时,烟头烫等等折磨。李惠云经常被两只胳膊背后捆在椅子上,被两个男帮教轮番殴打。有一次被一巴掌打的一侧下颌脱位,他们一看脸歪向一侧又狠狠的打了另一侧,出来后因不写放弃信仰保证书,停发全部工资至少半年之久。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宋洪水在军械学院派发真相资料时,被石家庄市宁安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组织的恶人随后到他家里抄家,并绑架了他的妻子李惠云博士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目前,宋洪水和李惠云夫妇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对宋洪水和李惠云夫妇非法开庭。两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关押迫害16个月,这是第二次非法开庭。当日,家属聘请保定两位正义律师为其做辩护,当庭,律师义正词严,依照国家宪法据理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场面十分震撼。宁安路派出所罗织所谓法轮功罪证,把李慧云夫妇起诉到石家庄新华区法院。但法官最后还是按上边内定的判决,把宋洪水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将患有精神病的李慧云非法判刑四年十个月。目前,李慧云仍在河北女子监狱遭受折磨。 宋洪水夫妇面对非法庭审迫害,理直气壮的问法官:这里是不是人民法庭?法官回答:是。如果是,站在这里的不应该是我。 正义律师指出了石家庄市执法者所有违法事实,正义凛然的问法官:看守所只能按规定关押3个月,现已经16个月为什么不放人? 李惠云有理有据的诉说了自己在看守所遭受到的折磨。 李惠云和丈夫宋洪水被绑架到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十八个月来,每日被逼做奴工十四个小时,李因拒做奴工,被狱警“上架子”。现李惠云在酷刑下出现精神失常状态,情况非常危急。 宋洪水和李惠云夫妇至今(2013-1-25)已非法关押超过22个月,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李惠云现在又被折磨的精神失常,一日三餐由着牢头的意愿根本得不到保障。 二零一三年年二月,新华区法院才把上级酝酿好的判决书送到李惠云夫妇手中,他们把宋洪水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将患有精神病的李惠云非法判刑四年十个月。 宋洪水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其实石家庄中级法院早已越级判案),中院法官邵彩然、王婷对案情根本没有做出任何作为和权力,装模作样的问了问,然后依据“指示”维持原判决。 孩子只能靠亲友接济。宋洪水出狱后仍面临失去工作的困难。李惠云现仍在河北省女子监狱遭监禁迫害,她体态苍老,思维不清。 河北科技大学职工宋洪水,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向北京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递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并在次日收到送达短信。 但一直违法的公安局、街道办等人员仍不辨是非善恶,以上门核实为由,骚扰诉江民众,甚至抄家、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截至九月底,不完全统计,石家庄市被骚扰人数达114人次以上,其中宋洪水被骚扰。 桥西区参与骚扰的单位 桥西区西三教居委会;新石派出所;维明派出所魏平山;红旗派出所周月刚;桥西区综治办王昭伟;科苑路派出所周华、指导员段伟、片警康建林;友谊大街办事处;五十四所居委会;时光街派出所周正峰。 威胁家属、非法拿走法轮功学员书籍、私自拍照、追问身份证、逼写不再起诉的保证书。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石家庄市革新街派出所警察翟中旗,到新合街45号院内法轮功学员宋洪水家(户籍注册住所)敲门,当时屋内没人。七月二十五日上午约见时,翟中旗在答应只见一下面,但偷偷拍照,属非法侵权行为。 翟中旗电话13722860766。
迫害类型:
剥夺睡眠 ;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逼迫放弃信仰;
调换工作、职务;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亲属;
抄家;
非法审判;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骚扰;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石家庄革新街派出所骚扰辖区法轮功学员住所
石家庄市各区中共人员骚扰诉江民众
河北科技大学宋洪水控告元凶江泽民
女博士被迫害精神失常 又遭石家庄法院诬判入狱
罪恶累累的石家庄新华区宁安路派出所
女博士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仍遭监禁迫害
2012年7-8月中共迫害法轮功案例综述
石家庄市宋洪水夫妇被开庭 律师做无罪辩护
2011年石家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统计分析
河北科技大学宋洪水再次被非法关押
石家庄市“六一零”近日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河北科大李惠云博士被迫害精神失常
河北科技大学邪党干部还在迫害大法弟子
河北科技大学政治打手王英英等人的恶行
遭酷刑洗脑致精神失常 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又被开除公职
石家庄地区近半年来至少有60多名大法弟子遭绑架
河北科技大学信息学院政治打手对大法弟子宋洪水的迫害
河北高校政治打手迫害大法弟子事实(一)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一、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石家庄市赵陵铺赵三街,
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7782024;
石家庄市检察院住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监察室,方村、赵主任:0311-8775537
所长:刘晓
副所长:李占发(已寄信)、邢志昌、杨文肖、张景桂 ,办公室:0311-87755202;
副书记:王书亭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政委:刘聚平,办公室:0311-87755202;
政秘科长:马志刚
政秘科指导员:聂国桥
政秘科副科长:默丽
狱侦科科长:倪月义
一科科长:徐国恒
一科指导员:杨建军
一科副科长:孟翼新
二科科长:刘文辉
二科指导员:姜明聚
二科副科长:高新
三科科长:张海燕
三科指导员:马建设
三科副科长:孙世富
行政科指导员:冯冬云
收教科科长:刘智才
收教科指导员:张新民
收教科副科长:张冬冬
部份警察:王振、田文江、黄涛、李小鹏、王丰贤、李光、张保国、刘娟、王伟、王志彬、左来兴、李金昌、王芳、白京才、王战杰、王强、安存宽、李建斗、薛晓明、付荣林、李征书、罗书吉、张览成、李忠勇、冯维、杜喜林、耿文秀、周炳利、周存利、吴双印、刘聪杰、崔鸿坤、张喜珠、吴永堂、李建本、赵志强
值班医生 李利永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张某某:13833121166
二、石家庄市宁安路派出所:新华区九中街3号
值班电话:0311-87043130
所长:赵智强13932155100
教导员:刘永强13785182900
副所长:王立新
副所长:李增力
警察:
任选军 13722792211
刘福忠 13833453776
巩万祥 13653217738
安桂友 13785183590
董振国、郭占龙、孙文志、董书平、邵泽龙、闫顺国、宋云翔、马晓苍、鲍维丽、穆丽丽
三、新华区人民政府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93号,邮编050051,办公室0311-87053517。
(参与迫害)刘浩杰,石家庄新华区委副书记,610副主任办公电话0311-87837066,手机13603110760
刘浩杰亲属:妻子:李红艳,在石家庄市18中教高三化学,手机13315459353(地址:合作路438号),
四、石家庄新华公安分局地址:石家庄市联盟路689号(水上公园北门对面)。
康云良,局长,办公0311-85188001,手机13803361000 ,宅0311-86129182
崔少波,政委,办公0311-85188002,手机13785182099 ,宅0311-85874288
马友林,副书记,手机13933088858,宅电 86037739
周志刚,副局长,办公0311-85188005,手机 13703398963,宅0311-86054550
曹文平,副局长,办公0311-85188006,手机 13903218065,宅0311-87899088
曾治章,副局长,办公0311-85188008,手机 13930167196,宅0311-88607960
熊学挺,副局长,办公0311-85188007
郑风刚,副局长,办公0311-85188003
全卫强,副局长,办公0311-85188133
何 侃,副局长,办公0311-85188093
杨银鹰,纪检书记,办公0311-85188033
尤大卫,督察室主任,办公0311-85188038
史铁松,巡防大队长,办公0311-85188088
赵鸿波,政治处主任,办公0311-85188026
王铁塔,指挥中心主任 0311-85188019
五、新华分局国保大队:
邓 方,大队长,后期调来
王云飞,大队长,0311-85188078
王永新,教导员,0311-85188082
聂 澄,副大队长,0311-85188081
朱晓光,副大队长,0311-85188085
吕银海,警察,0311-85188083
宋俊奎,警察,0311-85188085
翟石峰,警察,0311-85188079
薛天禄,警察,0311-85188085
郭世贤,警察,0311-85188080
陈 利,警察,0311-85188079
赵 伟,警察,0311-85188083
张 宇,警察,0311-85188079
崔连元,警察,0311-85188079
六、河北科技大学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86号,邮编:050018,
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区号:0311)
校党委书记王英英 办公电话:0311-8632001 家庭电话:0311-7900671
校党委副书记陆长福 办公电话:0311-8632002 家庭电话:0311-85809490、85809480
纪委书记周国强:
人事处处长赵建华
副书记胡金秀
副书记段东
副校长王庆勋
副校长刘广平
副校长赵地顺
副校长刘教民
副校长李军
副校长杨鹏起
学报编辑部
河北科技大学(东校区)
地址:石家庄市东岗路,邮编:050000
纺织服装学院:
艺术学院:0311-85839246
河北科技大学(中校区)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86号,邮编:050018
查号台:
校长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审计处
七、石家庄市新华区“610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93号,邮编050000电话: 0311--87053517
张军,石家庄新华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主任,手机13603117478,
办公电话0311 -87837066,宅电83626688,
刘浩杰,石家庄新华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副主任,办公电话:0311-87837066 手机:13603110760
刘浩杰亲属:
妻子:李红艳,石家庄市18中化学老师,手机13315459353(地址:合作路438号)
女儿:刘晟旻,石家庄市18中初中二年级学生
其父母:刘文华(音)、王澄澄,家住合作路115号十三所宿舍3号楼3单元201
弟弟:刘炜杰,工作单位:河北神兴集团沙棘药业有限公司
八、石家庄市610办公室,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56号(石家庄市政府院内)
主任梁建斌(比较邪恶)电话86686716(办),0311-85804135(宅电),手机13653312118;
副主任 吕军英 0311-86686706 韩新民 86686708
值班室0311-86686701
秘书处 曹永军0311-86686709 杜静波0311-86686712
综合处 王存0311-86686718 李东居0311-86686711
督办处 王普0311-86686715 远丽昕0311- 86686703
九、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的南长街派出所指导员孙书海,手机13933107556
一、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宁安路派出所:(地址:石家庄新华区九中街3号)值班电话:0311-87043130
所长赵智强13932155100;教导员刘永强13785182900;副所长王立新;副所长李增力;警察董振国,郭占龙,刘福忠13833453776;,安桂友13785183590;孙文志,董书平,邵泽龙,闫顺国,宋云翔,巩万祥13653217738,马晓苍,鲍维丽,穆丽丽,任选军13722792211
二、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邮编:050051,
院长:隋玉林、郝建峰 张素青、张俊川、高建斌
法官:解巍岗
刑一庭庭长:曹同华 办公室:87018949 87030843
法官 张中文 87030843,手机:15832105665
法官 张涛、刘月英、书记员王恒,
值班室电话:87038637 办公室:87039433
三、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91号,邮编:050061
电话:0311-85187000
院长,崔存利87793242;副院长刘士军 85187288、13933000508、张保江85187012、万会峰、主管刑庭副院长尹新民 85187012;李惊涛,13673236626;张瑞明 85187007、13653381818;副院长李增益 85187015、副院长王荣菊 85187003、副院长苏风雷 85187009;纪检组长 李耀江 85187378。
刑二庭审判员 张立新 戚凤祥 王英辰 邵彩然 书记员 王婷
审判委员会委员:万会峰、王海强、钱建军、武月江、路立学、冯增辰、杨爱军(女)、张淑秀(女)、李淑然(女)、李卫(女)、籍利民
责任单位及恶人: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新华区法院
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石家庄市教育矫治所)
新华区宁安路派出所
河北科技大学
:
王英英,
陆长福
河北省610办公室
河北科技大学信息学院
:
李萃森,
朱金钧,
贺纪元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
邵彩然,
王婷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13日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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