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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名张心欣

简介:
化名张心欣
(Huaming,Zhangxinxi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几年前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农业部信息中心。1995年,在我上大学4年级时,喜得大法。

1999年4﹒25以后,风云突变,宇宙中的邪恶势力对大法和李老师进行恶毒地造谣、诽谤、污衊,不惜一切手段地对大法与大法弟子进行迫害。起初,我多次给有关部门写信,寄书面材料澄清事实,但没有任何结果。

1999年7月21日──22日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被粗暴抓上公共汽车,关在北京丰台、石景山体育馆及府右街派出所。

1999年9月农业部信息中心以集中写认识为藉口,将我们送到朝阳区金盏乡某招待所与外界隔绝两天。

1999年10月28日去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遭驱逐。路经天安门广场时,被110警车上的公安盘问是否是炼法轮功的,后被抓,在朝阳分局看守所行政拘留两天。麦子店派出所3名民警没出示搜查证就到我宿舍非法抄家,且在没有开具清单的情况下就拿走炼功带、经文等大法资料。回来后,五天婚假被单位取消。

1999年12月2日──3日因我保留公民参加公审旁听的权利,被朝阳区麦子店派出所民警杨德诚从单位直接带回派出所,被关24小时。

1999年12月26日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在法院附近被公安和便衣诱骗到西门后强行拽上公共汽车抓走,被朝阳分局看守所刑事拘留7天,期间被打、体罚。

2000年2月4日大法蒙冤,师父受辱,信访办无人接待,于是去天安门广场表达心声。带着一条“和平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横幅,还未展开,就被从四面八方飞奔而来的便衣打手踢倒、猛打,此时,我高喊:“法轮大法是正法!”之后,我被他们向空中抛起,左臂摔伤,不能抬起,站立不稳。便衣上来围住我,将我拖到110警车地板。车上的功友见状把我从地上托起。在朝阳分局拘留所里,为了让上级领导尽快了解和解决问题,我绝食10天请愿。其间2次被粗暴灌食,很多管教和犯人把我踩在地上,灌的都是极浓的盐水。之后,我连续呕吐,全身虚弱无力,日常起居都靠功友帮助。带了3天背铐,还有几天被牢头体罚,坐在地上不让睡觉。据说,看守所的马大夫曾点名找我父母:“下次再进来,就让她死在里边!”我出来那天十分瘦弱,走路打晃;可是回家的第二天就恢复了体力。

在我被关押20天以后,2月24日,单位要我父母签字作保后方去拘留所接我。回来后又强行让我父母把我领回老家,看管起来。我父母怕看不住我,无奈就把我送进轻微精神病院。我说我有人身自由,不该住在这儿,但没有人理睬。在精神病院,他们像对待严重病人一样将我捆在床上,灌药、输液。一次,插胃管灌食,从中午一直到下午,我不停地呕吐,直到吐出黄色的胆汁,他们才把管拔出。期间,还多次扎电针逼我吃药。有时他们问我恨不恨他们,我说不恨,我就是希望你们能客观地了解法轮大法,为自己将来生命的永远好好地想一想,不要错过这样的机缘,那是真正地对自己负责任啊!她们说就写个保证,先出去再说。我就给她们弘法。后来有位学员知道了我的情况,就向新任的院长反映,之后,情况有所改善。7月份,我们全家都告别了那段痛苦的经历。

2000年10月1日,我因散发真相资料被抓,和平街派出所几名民警没出示搜查证就到我宿舍非法抄家,之后被朝阳分局看守所刑事拘留9天,绝食3天。被判取保候审,我拒绝签字。

2000年8月初,我回到公司,公司总经理说要先签个关于“不炼功”的协议才能安排工作。而事实上,至今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公民不准炼法轮大法。任何人,包括江泽民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江泽民说“法轮大法是×教”是非法的。从实际效果来看,修炼者遇到矛盾向内找,每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这件事对别人能不能承受得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法轮大法是对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德大法。我坚修大法,拒绝签字,继续待岗。10月份,信息中心把我的宿舍收回了。

10月11日,我和母亲被叫到单位,因我坚持修炼并保留上访的权利(禁止上访的规定,剥夺了公民的批评建议的权利和提出申诉控告等权利,违反了《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也未保证所谓的“不串联”(禁止“串联”等规定限制人身自由,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天去团河劳教所探视家属也被取消了。我被送往密云,后来又转到金盏乡,顺义等地强行管制。我母亲也一同被送去那里。由于我母亲身体不好,后来实在难以支撑,才得到信息中心的批准,回家看病去了。因未能及时医治,病情加重。信息中心本想让我母亲再次领我回去,把我关起来,某处长还建议我母亲买个防盗门,并许诺中心给报销,但我母亲没有同意。

11月14日,信息中心准备把我送到团河劳教所进行转化,说再不转化就留下劳教。我知道那里是迫害大法弟子最邪恶的场所之一。我想我不能听任邪魔的肆意妄为,不能听他们的摆布,我就找了个机会在路上拦了一辆车,逃脱了魔爪。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绑架/劫持抄家非法拘留毒打/殴打诱骗/利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一个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的真实经历── 揭露农业部、公安机关对大法与学员的迫害兼写给善良的人们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区麦子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30日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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