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玲
简介:
刘凤玲(Liu,Fengling),
女 ,
年龄未知 ,
三河市大法弟子,第三小学教师。三河市教育局局长张宝富逼迫教师学生在所谓的〝百万人签名〝中签字表态,并在其亲友经营的装订厂中出版了一本诽谤大法的书籍(3.8元一本),利用职权逼学 生购买,邀功并牟取暴利。他还唆使下属停发坚修大法的教师的工资(如王占青、尚超、刘凤玲)等。 2001年2月27日左右,在教委主任张宝富等人指使下,大法学员尚超(三河进校教师)、王占清(埝头中学教师)、刘凤玲(第三小学教师)、冯玉兰(高楼小学教师)4人被强行从学校或家中带到第五小学非法关押(也有其它学员因故未抓到),一人一屋,以限制人身自由方式迫使学员放弃修炼,时间初定为两个月,威胁说不转化就劳教,每天强迫学员看诽谤、诬蔑大法的录像、报刊等材料。吃饭、睡觉、上厕所都有人“陪同”,强制学员每天跑步,妄图以此拖垮学员意志,制造“转化”典型,向邪恶势力邀功请赏。 三河市南城、新集镇政府和北城派出所于2001年3月1日以来非法抓捕白玲侠、孟庆云、孟庆香、郭春英、宋建国、李**、袁俊平、王克英、刘凤伶等人,妄想非法劳教,因故未能得逞,但他们有的被迫流离失所,有的身心受到了很大伤害。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关押;
绑架未遂;
威胁/恐吓;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三河市教育局局长张宝富的犯罪纪录
河北省三河市教委非法举办邪恶“转化班”
河北省三河市部份法轮功学员被抓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三河市北城派出所
三河市南城派出所
三河市教育局
:
张宝富
三河市新集镇政府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7日 0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