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珍
简介:
王可珍(Wang,Kezhen),
女 ,
59岁 ,
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家住皖肥东县众兴乡众兴村北组。王可珍曾经患尿崩症,久治不愈。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九日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顽疾不治而愈,从此她身体无病一身轻。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王可珍因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后送到安徽驻京办关押后送当地肥东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三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王可珍去北京信访办递上访信后,被绑架送到安徽驻京办关押后送肥东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关押期间,因为炼功她被打、被电棍威胁、被罚跪。后绝食抗议才放回。 二零零零年九月,王可珍又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后被劫回合肥非法关押到看守所。释放后直接送轮胎厂办的洗脑班关了四十多天,遭610雇来的打手的打骂和虐待。 二零零一年六月,大法弟子王可珍被非法抓至派出所,她发正念后机智地从派出所走出。后警察去王可珍家抄家,抢走了她家的存折(内有一万元),强迫其丈夫将其找回,并威胁她丈夫说:如果不把王可珍找回来,这个存折就被没收了。王可珍从此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二日,王可珍又到北京打横幅证实法,被绑架到北京郊区顺义看守所关押,因不报姓名,绝食一星期后,身体虚弱才被放回。 二零零五年八、九月份的一天早晨,王可珍因回家探望孩子,被蹲坑的人举报。国保警察从3楼窗户翻进,绑架王可珍,对她进行刑讯逼供。后王可珍机智走脱。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三日,王可珍因传递大法资料被绑架、刑事拘留,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在监狱里因拒绝“转化”,遭受了各种肉体折磨,经常被迫害得奄奄一息。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晚上七点多钟,王可珍在讲真相时遇到了合肥市三里街派出所的便衣警察。三里街派出所的警察把王可珍绑架到了派出所,并向上级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报告,瑶海分局对王可珍非法拘留了五天。王可珍于二月二十二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下午,安徽合肥瑶海区八位法轮功学员正在五里井的一个学法小组集体学法时被警察绑架,当天放回五人,另有王可珍、赵姓、袁姓三位学员未被释放。按照属地,可能是三里街派出所或花冲派出所参与迫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被非法关押在安徽省合肥女子看守所的合肥大法弟子王可珍、赵姓、袁姓三位大法弟子被释放,目前已经到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王可珍和另一学员在看望老年学员后出门时,被合肥市瑶海区国保和(花冲)东七派出所警察绑架,第二天被送医院进行强制全面体检,包括采集(DNA血样)和口腔粘膜液。王可珍现被非法关押在合肥市女子看守所(不法人员说要关押她30天),另一学员被拘留10天(现已回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王可珍从安徽女子监狱结束一年两个月冤狱,出狱时,被肥东县政法委、众兴乡政法委与多部门劫持洗脑班,现已回家。(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晚,合肥市瑶海区三里街派出所警察来到法轮功学员张萍家门外,法轮功学员王可珍正在张萍家帮忙照顾生活,因为张萍跌伤了,4个警察趁王可珍开门准备回家的机会,闯入家中抄家。王可珍被绑架到三里街派出所,第二天办理了取保候审,已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里街派出所以王可珍多次讲真相被人告发为借口,将构陷王可珍的“案子”移送检察院。涉案直接责任人为三里街派出所副所长许海林、警察郑思普。 王可珍被当地派出所构陷到蜀山区检察院,二零二三年二月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并声称要“从重处罚”。 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上午10点王可珍将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下午三点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对王可珍非法庭审。公诉人李卫华开始就宣布王可珍因为“某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累犯”,于二零一零年,被瑶海区法院冤判有期徒刑五年;之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被蜀山区法院冤判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王可珍打断公诉人说:你闭嘴,那都是造谣诬陷——冤判。你口口声声说法轮功是某教 请你拿出法律依据。你知法犯法,以权代法。我与你无仇无怨,你陷害我,对你和你家人有什么好处? 此时王可珍丈夫在旁听席上说,从我家抄家,就两张纸,怎么现在又变成130张了? 法官说,要听公诉人讲。王可珍说,公诉人句句都是在诬陷我,而我丈夫是最了解真实情况的,他是在被抄家时的第一见证人,为什么不叫他讲?公诉人气急败坏地叫嚣“王可珍咆哮公堂”。此时王可珍大声讲,我现在当庭控告公诉人李卫华 。 开庭之前几天,王可珍及家人控告公诉人、法官、公安警察,已递交了书面控告信,控告包括下面人员: 1、合肥公安局市瑶海分局七里塘派出所警察谢杰男(片警)、三里街派出所徐海林、郑思普、阮纪公(音)、杨淮、蔡瑞捷、许永兵、董克强、杨璐、高小刚、瑶海分局网安大队张晓野、杨斌、王珂。 2、李卫华,男,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公诉检察官 3、倪娜,女,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法官,目前是审判长 王可珍已递交了书面控告信,发送到相关部门了。 此次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 公诉人:李卫华 男 法 官 :夏云娇 女 审判长:倪 娜 女 安徽省合肥市现年59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可珍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日上午九点在蜀山区法院被非法宣布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勒索罚款两千元,她当庭决定上诉。王可珍当时被派出所警察直接带走体检,一直没有回家。 他们诬蔑王可珍在法庭上咆哮公堂,所以到合肥女子监狱后半年时间,不准家人探视,之后允许三个月探视一次,按照规定是每月一次的探视。
迫害类型:
绑架未遂;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毒打/殴打;
电刑;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体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王可珍被劫持入狱 被限制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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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两次遭冤刑-合肥王可珍女士又被绑架构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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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九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30418.html#21932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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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合肥恶警入室抢劫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人:三里街派出所副所长许海林18815651541
三里街派出所:
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东苑新村19栋
电话:0551-62693214、62176169
花冲派出所: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591号
电话:0551-64411750,64490275
责任单位及恶人:
合肥女子监狱
合肥肥东看守所
瑶海区东七派出所
合肥市三里街派出所
瑶海分局
蜀山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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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华
合肥市女子看守所
肥东县政法委
肥东县众兴乡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2日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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