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芝罘区教委在教委招待所非法举办第二起洗脑班。其中邱少杰、李淑华两名大法弟子逃出,孙淑香绝食抗议,被非法劳教三年。烟台第四职业中专大法学员初新功逃出后又被捕,现下落不明。烟台四中大法学员牟爱明、姜玉华、位新罡被勒索近2000元“生活费”。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烟台市芝罘区教委迫害大法弟子恶行记录
责任单位及恶人: 芝罘区教委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5日 02:55